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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江堰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制度目的:为了加强骨干教师管理,发挥优秀教师的作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要求:一.骨干教师类别1)成都市市级骨干教师2)都江堰市级骨干教师3)校级骨干教师。二.骨干教师产生办法1)学校成立骨干教师审批小组。组员有学校行政人员及教研组长组成。2)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老师要写明自己申请骨干的类别。3)骨干教师审批小组根据个人申请,审定骨干教师人选,然后向上级部门推荐、张榜公示、专家评议、领导审批。4)申请上级以上骨干教师在上级筛选中被退回学校的,如符合相关条件可当选校骨干教师。三.骨干教师的管理:1 .成都市骨干教师1)在教育局的组
2、织下,按规定程序评选成都市级骨干教师。2)独立或主持教育科学科研课题,带头研究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和解决办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3)带领本校本学科教师开展学科教学研究实践活动。每位市级骨干教师负责指导一名都江堰市或校级骨干教师,制订培养方案,确定学期指导计划,每月开展指导活动,及时总结经验,通过科研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帮助他们形成或确立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长。4)在任期内,撰写论文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每月须有一天教学开放日,并逐步实现课堂教学全开放。每年开设上2次学科教学专题讲座。在教育科研、教改实验、教材教法研究、教材建设、教育管理某一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5)建立并
3、开通个人专题研究网页。6)建立学习制度,每二月学习一次,学习理论、交流经验、拓宽思路,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学校安排高层次的进修学习机会,创设学习考察与推荐参加成都市级以上的学术研讨会等条件,为他们创造与教育专家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机会。7)不宜兼任过多的社会服务,以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并为他们提供著书立说的方便。8)学校对成都市级骨干教师进行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业务考绩档案,经考核后合格给予相关津贴,并上报教育局相关科室。2 .都江堰市骨干教师1)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坚持教育改革实验;带头参与课程改革,研究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和解决办法,促进教
4、育教学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2)优质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和教育局交给的各项工作。3)在任职期间,独立或主持教育科学科研课题,并撰写教科研论文1-2篇,其中至少有一篇在都江堰市级刊物上发表或会议上交流。4)每年至少上2节示范课或研究课或承担一门校本培训、教师培训、干部培训课程。5)直接指导校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2名。6)为学校发展出谋献策,配合学校开展校本培训,参与校本教研,推进学校课改并做出成绩。7)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进入个人业务档案,存入信息库。3 .校级骨干教师1)校A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人数按上级有关规定核定,校B级骨干教师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数的三分之一,任期为二年。2)骨干教师
5、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骨干教师档案,记载骨干教师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每学期评审小组负责骨干教师日常考核工作,学年度进行初审,实行“年审制”。3)骨干教师的流动除严格履行聘约规定的期限外,还须经学校批准,并按聘用合同的有关条款作出相应处理。引进人员原属骨干教师原则上享受相应待遇。4)参加校或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并承担任务;每学期能上1-2节校级或以上研究课、观摩课,使自己的教学研究与实践,始终走在教改的前沿。5)每学期学习2本教育学理论专著,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有较高质量的学习体会,作校级或以上讲座12次;有结合实际,坚持研究的意志和能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承担校教研组长或指导1、2
6、名教师开展工作。6)有较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能力,每学期能制作多媒体课件2-3件,并向全体教师展示。4 .其他1)各级骨干教师每学期可选购IOO元左右的教育教学书籍或音像资料,由学校报销,资料归学校所有,个人优先借阅。2)各级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有教导处负责,有骨干教师评审小组对其进行业务考核。3)各级骨干教师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校上报区教育局行政部门,由区教育局批准,撤销其骨干教师称号,取消相应津贴。 在评选骨干教师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骨干教师条件者; 已不具备骨干教师政治思想条件者;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者; 放松要求,不求上进,群众反映意见大的,经考核不合格,仍无改进表现者; 不履行本职岗位职责,或擅自在校外热衷于进行有偿家教,经教育规劝不改,并造成不良影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