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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5月23日,美国总统拜登在访问东京期间宣布启动“印太经济框架”,首批的13个参与方是美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7个东盟国家,但明确不包括中国,被认为具有明显的排他性、针对性和将经济问题安全化的政治色彩。如果联想到过去几年间的一些全球事态,比如“英国脱欧”尘埃落定、立陶宛宣布退出“17+1”合作机制、美国终止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而重订“美墨加协定”、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并搁置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谈判、牵头打造“四国机制”等,我们不难观察到,不仅欧洲地区一体化进程中不断浮现的“去一体化”已从想象变为现实,而且全球化进程中的逆地区化问题也俨然走到了前台,成为世界
2、各国不得不加以警惕的新现象。透析这种逆地区化现象,需要正确认识当代全球化进程中的地区化和地区主义现象,特别需要正确理解地区化与全球化的关系,破除相关认识误区。地区化和地区主义虽然是两个概念,但其所指对象基本相同,只不过地区化侧重于实践进程,而地区主义侧重于思想观念,它们所指向的都是世界政治经济中各种超越民族国家疆界之上而限于一定地理区域范围的合作、一体化和治理等活动。地区化成为潮流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从那时起到新世纪初,受欧洲一体化进程加速的影响,欧洲和欧洲之外各个地区都出现了组建地区性合作组织或类似机制的浪潮。比如,欧洲共同体升级成欧洲联盟,非洲统一组织升级为非洲联盟,北美三国缔结自由
3、贸易协定,亚太国家成立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东盟地区论坛和上海合作组织,欧亚国家成立欧亚经济共同体,拉美国家组建南方共同市场、安第斯共同体并发起美洲自由贸易区谈判,非洲大陆还成立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和货币共同体、西非经济货币联盟、东南非共同市场、东非共同体等。这股浪潮被学术界称为“地区主义新浪潮”,也称为“新地区主义”,以区别于20世纪40年代后期兴起并波及发展中世界的“旧地区主义”那一波旧地区主义浪潮给世界带来的是欧洲共同ft、欧洲委员会、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北欧理事会、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阿拉伯国家联盟、非洲统一组织、美洲国家组织、中美洲共同市场
4、等一大批地区性合作组织。进入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由于全球秩序出现新变化,受全球反恐战争、金融危机、新兴大国群体性崛起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影响,新地区主义浪潮也出现转变:地区化更紧密地融入全球化,成为全球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地区主义逐步成为世界事务各个方面(从贸易到冲突管理)的运转基础,甚至有人用“地区构成的世界”或“地区世界”来形容当今世界的秩序构造。因此,地区化与全球化的关系如今越发紧密,也越发显示出复杂性。全球化是当代人类社会生活跨越国家和地区界限,在全球范围内展现的不断增强的全方位的交往、联系、流动与相互影响的客观进程与趋势。地区化则表现为一定地理范围内的全球化进程。与全球化进程一样,地
5、区化也发生在全球范围内地理相邻或相近的民族国家之间(地区合作)或者民族国家之上(地区一体化)。地区化是一种局部全球化现象,但又有着区别于全球化总趋势的特征。比如,地区化总是离不开一定的地理区域,发生在全球整体的一部分即全球次体系之中。这种次体系有时大到涵盖整个大洲,如亚洲、欧洲、非洲等,有时小到涉及国家之下的部分区域,如澜湄地区、图们江地区等。地区化往往先于全球化而发生,是全球化的“先锋”,甚至是通往全球化的必由之路。比如在世界贸易领域,当全球多边贸易谈判受阻后,地区贸易协定就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如“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在贸易自由化范围和标准上都高
6、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甚至因所涉内容超出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范围,从而成为全球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先行者。世界贸易组织甚至把根据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授权条款”签署的优惠贸易安排、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局部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等统称为“地区贸易协定”,并设立专门委员会归口管理。地区化与全球化的区别还体现在,地区化并不总是与全球化步调一致,一定地区范围内开展的合作与一体化活动有可能与全球化方向相悖,甚至地区化本身被看作是全球化的“逆过程,因此,对于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现实中多有误解和争议。最著名的争议是20世纪90年代由美国国际经济学家贾格迪什巴格沃蒂提出来的。他就全球多边贸易谈判受
7、挫而地区贸易协定勃兴的现状提出质疑,认为地区贸易协定有悖于多边贸易原则,而且容易产生“意大利面碗效应”,对世界贸易是不利甚至有害的。后来的实践证明,这种质疑不过是一种暂时的误解,尽管也产生了敲击警醒的效果。在世界贸易组织发布的2011年世界贸易报告中,不仅承认地区贸易协定与其共存,而且认为正在逐步走向与其和谐共生。进入新世纪以来,当世界主要经济体热衷于谈判建立超大型自由贸易协定,如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时,有人又担心主要大国(美欧中日)欲通过这些超大型协定架空世界贸易组织,争夺新一轮世界贸易规则的主导权。巴格沃蒂甚至一直不看好这种地区性的特惠
8、自由贸易协定,坚持认为“特惠贸易协定是世界贸易体系的一个毒瘤”,后来又将其称为“贸易体制中的白蚁”,蛀蚀着自由贸易体系。如今,随着逆全球化潮流的兴起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全球生产链、供应链、价值链的断裂,人们已经越来越重视地区化和地区主义的发展,给予的正面评价越来越多。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等人认为,地区化(区域化)是针对“去全球化”问题的一个“比较折中的解决方案”。新加坡国立大学亚洲与全球化中心高级研究员帕拉格康纳甚至认为,“地区主义已经开始明确地代替全球主义”。正是由于人们将视线从全球层面转向地区层面,对地区化的误解和疑虑也在不断增加。总结起来,笔者发现有两种误解比较极端:一种是把地区
9、化与全球化混为一谈,认为逆地区化就是逆全球化。比如,人们普遍把“英国脱欧”这种逆地区化现象当作典型的逆全球化现象。一种是把地区化与全球化对立起来,甚至把地区化和逆地区化都看作是“狭隘民族主义”的政策工具。比如,有人不分青红皂白地给“美墨加协定”以及尚在构想之中的“民主合作伙伴俱乐部”等都扣上所谓“新区域主义”的帽子,并大加挞伐。而实际上,这些现象有些是逆地区化的表征,有些是“狭隘民族主义”在背后作祟,但无论如何它们都不应该被打上“新区域主义”的标签。所谓“逆地区化”,是指地区化的退化或回潮,也可称之为“去地区化”。具体是指,当今世界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受挫或后退,全球合作陷入僵局或失灵,而原本与全
10、球化相伴而生、并行不悖的地区化进程也出现了僵化、重组、失效和后退等问题。这意味着地区化从推动地区走向合作、一体化和治理的原来方位上有所后退,甚至明显逆反,从开放性合作退回到排他性合作,从而对全球化进程构成一定威胁。这种现象以近年来的“英国脱欧”为显著标志,但也包含美国重新达成“美墨加协定”、宣布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牵头搭建印太“四国机制”和“澳英美联盟”以及启动“印太经济框架”等世界政治现象。由于这些现象与逆全球化潮流同步激荡,与强现实主义和民粹民族主义汇流共生,因而不仅导致地区化发展潮流受阻,而且可能诱使地区化由良性合作退向恶性竞争和对抗,所以非常值得我们警惕和防范。概括来看,当前世界
11、上已经出现的逆地区化现象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种,以“全球化为借口的逆地区化。“英国脱欧”往往被人们不加区分地视为逆全球化的最典型表现之一,而事实上它主要代表的是一种逆地区化现象。英国脱离欧盟只是表明,它不再像70年前那样积极倡议组建“欧洲合众国,也不再像50年前那样渴望成为欧洲共同体的一分子,但并不表示英国在脱离全球化轨道,朝着与全球化相反的方向前进。英国始终认为它并未离开欧洲,只是脱离了欧盟这样一个地区一体化组织(原本英国在欧盟中就是若即若离的一分子,它一直没有加入欧元区,也不参加申根协定)。更有甚者,正如英国政府宣示的,“脱欧”后的英国将要成为一个更加外向型的全球化国家,成为所谓的“
12、全球化的英国”或“全球英国”。“全球英国”是英国“脱欧”的真正动机所在,它所要脱离的只是它在欧盟中的尴尬角色,而其真正想要实现的是重塑英国作为全球性强国的全球形象与身份。2016年至今,英国在加紧进行“脱欧”活动的同时,并未放弃与全球化的联系,英国对世界贸易组织始终持积极支持态度,甚至还高调介入印太事务,2020年与日本谈判达成了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还明确表示欲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并为此准备进行正式谈判。“全球英国”已不再是当年脱欧派的一个托辞,而是英国政府为未来至少10年擘画的一大外交愿景。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我们很难说“英国脱欧”就是反全球化或者逆全球化,而只能说它是典
13、型的逆地区化现象。全球化虽说可能是英国“脱欧”的漂亮借口,但最多我们可以批评说其要实现的是“英国的全球化”,而不是“全球的全球化”。我们甚至还要注意,“英国脱欧”给欧洲地区一体化带来的影响,不能过分夸大。正如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欧洲的未来白皮书所表明的,或许它在给欧盟带来厄运的同时,又为欧盟开启了一扇通向变革的机会之窗。另外,欧英未来关系协议的最终达成也表明,英国脱离的是欧盟而不是欧洲,它仍然需要与欧盟发展虽非盟友却是伙伴的地区间关系。第二种,以“地区化”为借口的逆地区化。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球地区化进程中充满着竞争色彩。比如,在世界贸易领域,各国普遍承认实现全球自由贸易的道路是多边贸易自由化,即以
14、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谈判为主渠道。但是,签订地区贸易协定一直需要得到世界贸易组织及其前身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正式认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24条)。事实上,当今世界每个国家至少参加了一个地区贸易协定。据统计,2020年在世界贸易组织备案的地区贸易协定已多达499个。可以说,贸易地区化已经成为实现贸易全球化的可靠选择,两条道路并行不悖。然而,对于贸易地区化的争议却始终不断,比如人们常指责的地区主义“意大利面碗”现象,其实就是地区化的扩散竞争效应造成的,有其客观必然性。经济学家们已通过调研证明,地区主义“意大利面碗”现象并不一定会给各国贸易利益带来:M面影响。另外,当新组建的地区贸易协定明显是针对相邻
15、地区或竞争经济体的类似行为发生时,贸易对抗色彩就显现出来,比如英国组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就有着与欧洲共同体竞争对抗的意图;美国组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也明显针对的是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如果说上述情形最终被证明并非有违贸易全球化大方向而是成功汇入贸易地区化潮流的话,那么,近年来美国在地区贸易协定中倡导推行排他性条款则是对地区化潮流的明显反动,比如美国推动达成的“美墨加协定”,其包含的“毒丸条款”就是对自由贸易原则的扭曲。“美墨加协定”第32节第10条规定:“如果一国被美墨加三方任何一方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同时该国与美墨加三方均没有签订自贸协定,三方中任何一方与该国开始自贸协定谈判之前至少三个月,
16、需要通报三方中的其他各方。任何一方如果与非市场经济国家签订自贸协定,其他各方有权提前六个月通知终止适用美墨加协议,并且用双边协定取代。”这就明显排斥中国这样的被美国等国家单方面认定的“非市场经济国家”与该协定任一成员国谈判自由贸易协定。这样的地区贸易协定在一定意义上已经抛弃了自由贸易的基本原则,成为了一种以“地区化”为借口的逆地区化行为。最近由美国宣布启动的“印太经济框架”也明确将中国排除在外,并以维护贸易“秩序和规贝的名义背离世界自由贸易的潮流,以保持地区“自由和开放”的名义排斥与自己价值观不同的经济竞争者。更有甚者,美、英、日等发达国家还在外交和安全领域,以拉帮结派的方式,践行“伪多边主义”,组建排他性的地区或跨地区集团,如“五眼联盟”“民主十国联盟”“四国机制”“澳英美联盟”等,企图对与它们存在信仰和价值观分歧的其他国家进行围堵和打压,这明显不符合全球化和地区化的历史潮流,因而基本上都可以归入以“地区化”为借口的逆地区化行为类型。第三种,以“狭隘民族主义”为驱动的逆地区化。当今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