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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推动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快推动制造业“1030”产业体系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推进智能车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要求,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市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1 .推动试点示范区建设。鼓励各地积极参与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建设,争创江苏省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先试区,在标准完善、技术创新、产业集聚、基础设施建设和场
2、景应用等方面,布局适度超前、政策先行先试。对获评国家级、省级智能车联网或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先导区、示范基地等荣誉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2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智能车联网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根据年度营业收入上台阶指标,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对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企业实施强链补链的兼并重组项目给予最高Io(X)万元补助。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o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3 .加强企业梯次培育。对获评的独角兽
3、培育企业,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支持,最多支持五年,累计不超过I(XX)万元。对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市(区)联动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对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入选省级重点软件企业培育库、重点软件企业库的企业,对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幅超过50%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贵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4 .支持企业提级增效。鼓励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企业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统筹国家、省和市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制造业企业相关
4、软硬件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给予2个百分点贴息。对“工业上楼”优秀项目给予贷款额年化利率1%的贴息奖励,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责任单住: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5 .推动汽车电子高质量发展。推进车规级芯片、域控制器、智能座舱、自动驾驶算法、智能传感器等产业链核心领域汽车电子业务发展,鼓励企业采购自主可控汽车电子产品。支持企业、产线或产品通过汽车芯片车规级认证,对通过汽车芯片车规级认证的,按照实际认证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贵任单位:市工信局)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6 .打造高能级创新载体。统筹先进技术研究院奖补资金,对认定的创新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连续三
5、年每年对其建设按研发投入的10%给予补助,其中第一年、第二年最高各100o万,第三年最高3000万元。高水平建设智能车联网、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载体,分别按对应政策予以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7 .建设高水平实险室体系。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等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单位创建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分阶段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积极参与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对获批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布局建设智能车联网实脸室,对认定的实验室在建设期内新增的设备及研发
6、投入,按照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助,单个实验室最高补助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8 .支持承接国家重点项目。支持企业牵头承担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给予最高2(X)()万元支持。对列入工信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重大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贵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9 .支持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加快实施一批“揭榜挂帅”攻关项目,重点突破“三电系统、高精度视觉传感器、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线控底盘、车规级芯片、域控制器、智能驾驶操作系统、智能座舱、大模型等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单个项目给予最高
7、100O万元支持。鼓励创新联合体建设,支持创新联合体整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资源,加强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10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在苏转化,培育一批重大创新产品,单个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培育发展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科技成果应用场景促进机构等新型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11 .支持创新产品推广。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对认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装备的企业给予8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
8、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经江苏省及以上认定的首版次工业软件和人工智能软件,按年度销售总额2()%最高绐予200万元奖励。(贵任单位:市工信局)12 .支持大模型创新应用。支持研发行业专用大模型产品,对参数量超千亿的通用大模型、参数量超百亿的专业大模型,且典型应用场景不少于5个的,按照项目算力使用成本的50%,绐予大模型建设方每年最高3(X)万元,最多3年的算力成本补贴。(贵任单位:市工信局)三、强化产业要素保障13 .支持智算平台和数据资源库建设。按照商业化运营模式,支持智能车联网行业头部企业新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建设总投资20%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加强公共算力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科技
9、企业使用“算力券”降低智算使用成本,对我市使用人工智能算力服务的企业,按实际支付人工智能算力费用20%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补贴。支持建设车路云场景数据集,鼓励开发车路云数据产品,推动智能车联网数据交易运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市大数据集团)14 .加快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在苏企业、高校院所等参与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领域标准研制,提升行业话语权。对主导、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一定的资助,对主导国际、国家标准制订工作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项、50万元/项的资助。(贵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5 .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聚焦我市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卡
10、脖子和牵鼻子技术领域,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前瞻性和较高市场价值的专利。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服务功能,优化智能车联网领域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加快专利审查授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16 .加强高端人才招引。面向全球集聚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高端人才,授予企业市级人才计划自主认定权,引进的符合“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高端人才,无需评审可直接认定,享受最高200万元/人的项目资助和最高200万元/人的购房补贴。支持国内外著名高校、机构和企业在苏州开展软件专业教育培训I,对省级、市级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分别给
11、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17 .强化金融资本支撑。鼓励设立面向智能车联网领域的天使基金、投资基金、产业基金。聚焦种子期、初创期项目,加大国有资本直接投资力度。加强对智能车联网企业的上市辅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对银行发放科技贷款的损失,给予最高100o万元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对科技保险创新险种产生的损失,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偿。对企业科技贷款利息、科技保险保费依法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苏创投集团)18 .打造高端交流平台。支持举办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科技创业大赛、科技招商
12、活动,以及产业技术峰会和各类展会,每场活动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办好全球智能驾驶大会等重磅活动,做好智能车联网产业新技术、新方向的宣传推广,提升智能车联网产业全球影响力。充分发挥长三角境外投资促进中心等平台作用,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集成化、专业化服务,助力企业国际化发展。(贵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四、完善产业发展生态19 .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进县乡、进园区、进机关活动,做好线上宣传、大众科普等工作。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加强政策支持力度,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在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贪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
13、 .拓展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以及出租(含网约车)、环卫、邮政、城市物流配送、港口等公共领域应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报废更新,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鼓励推动新能源车在渣土运输行业中应用,国有企业建设工程项目优先使用新能源渣土车,招标文件中明确新能源渣土车使用比例。优先给予使用新能源渣土车的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政策,优先办理相关年审业务,适当放宽新能源渣土车通行证的审批,对新能源渣土车运输企业年度核准给予优先办理快速审批政策,逐年提升新能源渣土车运输作业参与率。(贪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机
14、关事务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邮管局)21 .放宽新能源渣土车优惠路权及施工使用时间。对新能源渣土车实行差异化路权管理政策,探索取消部分行驶区域及时间的限制。对使用新能源渣土车开展渣土清运的工程项目符合夜间连续施工条件的,依法出具夜间施工证明,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快批简批。(贵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22 .支持跨域道路测试互认互通。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全域开放,有序开放城市街区、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乡村道路、港口等作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及商业化应用场景。对已经或者正在国内其他地区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化应用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按照规定接入市级云控平台,在本
15、市指定区域内进行相应的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化应用。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区域内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牌照和测试结果互认互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23 .鼓励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开展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及应用,促进智能车联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对申请在全市公开道路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并接入市级云控平台的企业,按照车辆测试牌照申请有关检测费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24 .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应用。围绕公共管理、示范运营、公共服务等方面,遴选一批智能车联网典型示范应用场
16、景,按照项目总投入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支持无人物流配送、无人环卫、无人售卖等低速无人装备规模化应用。支持高度自动驾驶、完全自动驾驶在智能公交、智慧乘用、智慧物流等领域创新应用,加快实现完全自动驾驶进程。(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资规局、市城管局、市邮管局、市公交集团)25 .推动“车路云一体化”商业模式创新。支持市级运营公司联合各地区建立产权清晰的投资运营机制,将车联网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和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推动市级云控基础平台发挥商业化能力,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接入和使用云控基础平台服务,对于使用相关服务的,给予使用费的20%,最高100万元支持。推动车企、图商、电信运营商、出行服务商等开展跨领域业务合作,挖掘智能车联网数据价值,共同开发出“车路云特色产品,同时鼓励收费分成等模式创新,推动形成全生命周期的价值链闭环。(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大数据集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