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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协提案】加强住宅小区绿化管理打造美丽宜居小区住宅小区的绿化作为住宅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住宅小区有生命的配套基础设施,对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升住宅小区景观面貌,强化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有着重要作用。然而,我市一些小区绿化惨遭践踏毁坏,草坪枯死旱死,绿化灌木被肆意拔除等毁绿停车、毁绿修路、毁绿种菜等恶性行为层出不穷,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小区美观。究其原因主要是人们对小区绿化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小区绿化管护机制不健全,物业公司不作为,缺乏有效管理。为更好发挥住宅小区绿化的功能,使之更好地服务市民、服务社会,现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快形成部门联动机制住建、绿化等管理部门和1
2、2345政风行风热线等应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相互通报住宅小区绿化投诉受理和处置情况,及时沟通住宅小区绿化重大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共同维护小区良好的绿化环境。住建部门、街道在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改造过程中,涉及绿地改造调整、临时占用绿地或树木调整变动的,应会同绿化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综合改造方案。绿化部门应主动参与对住宅小区综合改造中有关绿化改造调整方案的审核、质量监督和验收等工作,加强行业技术指导与服务。二、完善绿化调整改造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小区绿化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住宅小区绿化调整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绿化调整改造方案应经公示、征询,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涉及迁移
3、、砍伐树木、临时使用绿地,以及对绿地调整改造减少绿地的,还应报绿化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住宅小区实施综合改造,应在改造房屋、道路、管道的同时,努力提升绿化品质和景观面貌。确无条件实施提升工程的,应及时恢复被损绿化,确保改造后绿化总量不减少、绿化品质和景观面貌不降低。鼓励小区在改造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空间和立面,发展住宅小区立体绿化,增加绿视率。三、加强小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一方面,明确绿化养护等级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在接管住宅小区物业前应按相关要求与业主明确绿化养护范围、等级及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从事住宅小区绿化日常养护作业时,应建立绿化养护台帐。另一方面,倡导小区绿化专业养护。倡导聘用具备园林绿化施
4、工资质或得到园林绿化养护企业能力认定的专业绿化养护单位,进行绿化修剪、施肥、移植、病虫害防治等绿化作业。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绿化养护专业单位实施绿化养护的,应签订绿化专业养护合同,并切实负责对养护单位实施作业时的日常监督管理。四、坚决杜绝毁绿占绿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住宅小区绿化的日常巡查,发现擅自占绿、毁绿的,应及时制止,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绿化管理和城管部门,使违法行为止于萌芽状态。对已发生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接报后应及时核实、严肃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执法部门做好取证、查处工作。鼓励居民参与住宅小区爱绿、护绿行动以及有组织的养绿行动,严格禁止将小区内共有绿化圈作为私人绿化。五、建立培训、检查、考核机制住建和绿化管理部门应加强引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绿化法律法规培训,配合绿化部门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治等专项技术培训。物业服务企业应鼓励绿化养护人员参加绿化职工技能培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绿化部门应结合“绿化服务进社区”等工作,加大绿化宣传服务力度,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绿化管理水平,提升社区居民绿化保护意识,营造住宅小区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将小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纳入小区物业考核记分范围,录入诚信档案,与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等级、资质核定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