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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院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实施党内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制度。一、党内民主生活会按党委和支部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二、院党委委员要坚持过好党委和支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对照检查: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党
2、委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的情况;5、上级党委指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及内容。四、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要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坦诚地提出批评意见。五、院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10天报市党委,以便上级党委派人参加。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3、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5天报院党委,以便院党委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六、民主生活会有关程序和要求:1、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中心议题。根据上级党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2)广泛征求意见。院党委委托医院纪检和人事部门通过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走访调研、个别谈心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由纪检和人事部门汇总。党支部可委托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党支部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谈话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意见建议。(3)发出会议通知。院党委和各党支部应提前将确
4、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4)做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上级党委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2、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1)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分别由院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会议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2)学习上级党委有关文件。(3)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支部由组织委员)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4)医院党委委员、党支部委员、党员因故缺席,应提前递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
5、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能当场解决的问题。(6)参加会议的上级党委领导讲话。3、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1)制定整改措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定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属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应分别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有关部门查处。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2)及时汇报。医院党委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惰况和解决的主耍问题,按照有关耍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委汇报。(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七、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于部,应给予批评教育。八、医院党委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反党纪处理。九、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档案。主要内容是:历次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和会议记录等有关材料。十、本制度若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有悖,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