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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进银行”项目协议书甲方: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8楼邮政编码:528400乙方:地址:邮政编码:二0二三年二月为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制度,中山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服务群众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医保服务进银行”项目达成本协议。第一章合作内容第一条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在乙方指定网点开展医保业务公益服务,向群众免费提供医保业务的咨询、查询服务。乙方负责提供开展甲方医保业务所需的所有场地、
2、办公用品、设备(含使用、保养、维修)、人员等。第二章协议期限第二条本协议有效期从2023年3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时间,乙方按甲方实际需求提供服务)。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项目服务的具体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落实。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医保业务管理的意见和要求,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宣传物料,支持乙方提供服务。第四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情况,提出增加、减少或更换医保服务事项的要求。甲方如要增加、减少或更换转移医保服务事项,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第五条甲方具有督促乙方按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服务要求,依照医保
3、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群众提供咨询、查询等权利。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业务指引为群众提供咨询、查询服务。若国家、省、市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规定进行调整。第六条甲方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定期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乙方根据甲方的考核结果及时调整或改进工作。第四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乙方协助甲方无偿向群众提供以下服务:1、医保业务咨询:2、医保业务查询:如乙方因协助甲方无偿向群众提供服务而影响到乙方的正常运营,双方有权提出调整或终止协议,但应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积极配合协商确定调整和终止事宜。第八条乙方因接洽本项目或履行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医保业务咨询、办理、查询、打
4、印服务时等)所获悉的国家机关、企业团体、个人等相关信息,应严格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者向第三方提供。由于乙方原因泄露上述信息的,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内部管理及业务经办情况、工作秘密及单位或群众的信息、隐私秘密等,保密期限为永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条乙方应根据其场所实际,提供与医保宣传、咨询、查询等适宜的工作环境。第十条双方确认本协议合作项目为公益性质,除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外,双方均不得利用对方的名义或本次项目合作内容为本方进行广告宣传。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与对方有
5、关的信息、宣传广告或资料等。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业务规程进行作业,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第五章其它事项第十二条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和形势发展,本协议未约定的合作内容,或者因业务需要对本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其中一方提出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署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的书面协议为准。第十三条若出现以下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1、国家政策调整;2、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3、甲方业务需求变更或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其他情况等。
6、第十四条如合作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通知”、“范本”、“工作指引”等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作为双方履行本协议之依据。第十六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反贿赂条款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贿赂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任何一方经办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均不得向对方或关联第三方索取或接受协议约定外的明扣、暗扣、好处费、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实物、礼品、请吃、旅游等形式的不当得利。如经发现并核实,经依法报送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理。本条款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双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协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经办人的亲友,或其他关系人等。乙方同意: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违反上述反贿赂条款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支付本协议未付金额(如有)。乙方保证不参与可能与协议规定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