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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税务工作总结根据集团下发的关于开展税务工作质量评价活动的通知要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细致的开展了2022年税务工作梳理自查,具体工作汇报如下:一、本次自查的时间和涉及的税种本次自查重点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自查业务范围涉及相关税费共9种,分别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二、自查工作原则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梳理。及时跟进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公司2022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清查,力求做到全面细致。2、整改落实,举一反
2、三,总结经验。把握税务自查契机,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分析,对于薄弱环节,切实整改落实,同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把税务管理前置到业务发生和运行的关键环节,从源头防控税务风险,降低公司的纳税风险,减少应工作疏漏导致的税费损失。三、公司概况和2022年纳税情况公司成立于2014年,现*有限公司持股74.79%,*限公司持股25.21%,注册资本合计*亿元,位于*,经营范围为*。2022公司经营和纳税情况如下:金额:万元项目2022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税费合计营业收入占比净利润占比2022年公司按时申报并缴纳税金,已缴税
3、款总额为*亿,收入占比为25%以上,净利润占比约*。四、工作亮点公司运用进项税额加计递减政策节税*万,借款利息差额征税政策节税*万,因疫情申请获得二、三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万,2022全年合计产生节税收益*万。五、存在的问题与整改方案L未足额实缴资本金涉税风险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司于2016年10月新增*亿注册资本,但*并未在公司章程规定时间内缴足资本金,截至目前尚有*亿资本金未缴足。结合税法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2017年-2022年12月因*未投资到位导致不能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总额约为*万元,对应需补交的所得税和滞纳金总额约为*万元。整改方案:建议*尽快将资本金实缴到位,可争取减轻税务处罚的力度,同时避免税务处罚范围扩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