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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目录I总则1.1 指导思想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2.1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2.2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2.3 区防汛抗旱五个前线指挥设置及职责范围2.4 区防指专项工作组2.5 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2.6 现场抢险救援指挥机构2.7 工作组、专家组3应急准备3.1 责任落实3.2 预案准备3.3 工程准备3.4 物资准备3.5 队伍准备3.6 培训I演练3.7 宣传教育3.8 防汛抗旱检查4监测预报预警4.1 监测预报4.2 预警发布4.3 预警响应5应急响应5.1 四级应急响应5.2 三级应急响应5.3 二级应急响
2、应5.4 一级应急响应5.5 响应措施5.6 安全防护与医疗救护5.7 信息报送与发布5.8 应急响应终止5.9 保障6.1 资金保障6.2 通信保障6.3 交通保障6.4 供电保障6.5 治安保障7后期处置7.1 善后工作7.2 工作评价与灾害评估8附则8.1 名词术语解释8.2 预案管理与更新8.3 奖励与责任8.4 预案解释部门8.5 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灾
3、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提供坚实的安全保证。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省抗旱条例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1.4 工作原则防汛抗旱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为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依法防控、科学调度
4、、防汛抗旱统筹,全民参与、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全区防汛抗旱总体应急预案及工作制度;协调指导重要河、湖、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应急水量调度和防台风工作;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较大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以及重点地区和重要工程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重大决策的贯彻落
5、实;指导乡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完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与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组织协调等工作机制;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2.1.1 区防指组成区防指由区委书记任政委,区委副书记、区长任指挥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任顾问,区委副书记任副政委,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区委、区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及区水利局局长、区应急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督查为、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退役军人局、
6、区审计局、区城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供销社理事会、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处、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武部军事科、区气象局、市城郊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指挥。2.1.2 成员单位职责区委组织部负责督查各级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工作中履职情况。区委宣传部负责把控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宣传导向,组织、协调和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区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职责、遵守防汛抗旱纪律情况及违规违纪处理。区委督查办负责督查属地及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抗旱责任制、指示、命令及值班值守落实情况,对遵
7、守防汛抗旱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杳并通报。区人武部负责协调现役部队、组织民兵力量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应急抢险工作;协助乡镇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协同公安机关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等。区水利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水旱防治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主要河湖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等工作;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水工程调度、日常检查、宣传教育、水旱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水利水毁工程修复等,承担防汛抗旱抢险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发布水情旱情。区应急局负责指
8、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指导协调各地和相关部门的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水旱灾害的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助地方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物资,组织防汛检查、应急处置,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洪水围困人员;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度汛工作的督查和检查,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害救助。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防洪抗旱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洪抗旱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投资计划的协调安排,以及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和组织调拨。区教体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加强防洪避
9、险知识宣传,指导在校师生及时开展应急避险工作,督促指导受灾学校开展灾后自救和恢复教学秩序工作。区经信局负责指导工矿企业的防汛抢险排涝及安全撤退工作,协调落实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指标。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危险区民政福利机构设施及财产安全转移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区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时下拨区以上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区人社局负责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10、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防汛抗洪需用林木的调拨供应及防汛抢险取土用地协调工作。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建筑工地、城市排水防涝、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工作。区交通局负责指导公路、水路工程设施防汛抗旱工作,指导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实施公路、水路抢通保通,保障工程设施安全;协助征调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优先运送受灾人员、抢险救援人员和抢险救灾物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灾信息,组织开展农业抗旱、排涝、生产救灾和恢复的指导、技术服务;指导渔业船只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区商务局负责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协调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负责城区商场及
11、其地下空间防汛排涝、防台风工作。区文旅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文化经营单位、A级旅游景区防汛安全、预警信息发布以及应急情况下游客安全撤退转移工作;做好全区乡镇应急广播发挥作用。区卫健委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洪涝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区退役军人局负责组织协调预备役、退役军人参加较大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对防汛抗旱救灾资金、水毁工程修复项目等审计工作。区城管局负责城区排水管网管理,组织指导城区防洪排涝以及街区、主干道排水工作,指导小区物业公司做好地下车库防汛措施准备和排涝工作,承担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2、区融媒体中心负责防汛抗旱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区供销社负责落实防汛抗旱物资代购、代储、调运组织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农资的安全供给。区机关事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的车辆调度、安排和保障工作,协助区防办工作。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处负责城区征收地块、回迁安置小区、退城进园等区域防汛抢险救灾统筹协调调度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指导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为实施防洪
13、、供水调度提供水质状况,协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区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对汛期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及时向区防指及相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预报信息;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现场气象保障服务,适时组织人工增雨作业。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抗洪抢险排涝、遇险群众救助;协助做好受旱地区群众生活保障用水救助工作。区城郊供电公司负责电力建设工程防洪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保障防汛抗洪抢险电力应急供应,协调落实农业抗灾用电指标。通讯部门(电信、移动、联通)负责为防汛抗旱
14、提供通信保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援现场通信需要,确保公用通信网设施的防洪安全和通信畅通。2.2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区防办)设在区应急局,为区防指办事机构,负责区防指日常工作。区防办设主任1名,由区应急局局长担任;设副主任1名,由区应急局分菅局长担任,防办日常业务由区应急局防汛抗旱股承担。主要职责为:组织拟订并实施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收集掌握汛情、旱情、险情、灾情和防汛抗旱行动情况等;组织防汛抗旱会商,分析研判防汛抗旱形势,提出应对方案与建议;协调、监督各地各部门落实区防指工作部署;组织指导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防汛抗旱队伍建设、防汛
15、抗旱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组织指导对较大以上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的调杳评估。2.3 区防汛抗旱五个前线指挥设置及职责范围为进一步推动防汛抗旱力量下沉一线靠前指挥,根据区防汛抗旱重点和行政区划,指挥部成立五个防汛抗旱前线指挥部,每个防汛抗旱前线指挥部政委、指挥长分别由区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兼任,区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区水利局分别成立五个防汛抗旱技术组,负责防汛抢险技术指导。当湃河、汲河段出现超警戒水位,水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五个前线指挥部指挥长坐镇现场指挥。(I)城区指挥部。辖区:城南镇、平桥乡、高新区、西市街道、鼓楼街道、小华山街道。办公地点:区城管局。(2)青山指挥部。辖区:青山乡、苏埠镇、韩摆渡镇、石板冲乡。办公地点:青山乡政府。(3)顺河指挥部。辖区:新安镇、顺河镇、单王乡。办公地点:顺河镇政府。(4)固镇指挥部。辖区:固镇镇、丁集镇、罗集乡、江家店镇、徐集镇。办公地点:固镇镇政府。(5)西河口指挥部。辖区:西河口乡、独山镇、石婆店镇、狮子岗乡、分路口镇。办公地点:西河口乡政府。2.4 区防指专项工作组区防指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牵头的工作组,按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要求,进行联合值守、会商、指挥。工作组组长由相关防指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由防指相关成员单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