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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财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及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吸引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优化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改善研究生学习、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特设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一、奖励范围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的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且数学、外语、政治3科均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不包括定向就业、破格录取及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二、奖励原则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杜绝弄虚作假。三、奖励等级L
2、特等奖:一志愿报考我校,总分高于国家一区总分分数线80分(含)的硕士研究生,奖金15000元;2 .一等奖:一志愿报考我校,总分高于国家一区总分分数线50分(含)的硕士研究生,奖金12000元;3 .二等奖:一志愿报考我校,总分高于国家一区总分分数线30分(含)的硕士研究生,奖金IOOoO元;4 .三等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奖金8000元;5 .优秀奖:调剂录取到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奖金5000元;6 .校长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本科毕业于我校的应届毕业生(取得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奖金2000元。四、奖励程序1 .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学院以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为基础,依据
3、本办法提出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奖建议名单;2 .获奖建议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3 .公示期满,学校以文件形式公布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向获奖新生一次性发放奖学金和获奖荣誉证书。五、注意事项1 .本办法各奖励等级中,除校长奖学金外,其它各奖励等级不可兼得。2 .对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行为者、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新生奖学金获奖资格。对已获奖的,撤销其奖励并予以相应处分。六、附则1 .本办法自2022年秋季学期2022级研究生入学开始执行,原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号)同时废止。原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自2022级研究生起停止执行。2 .本办法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