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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大清查”),根据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全面清查、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压实责任,进一步杳清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实底,坚决堵塞漏洞,强化依法治理和责任落实,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二、清杳范围和
2、内容(一)清查范围全县范围内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全县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等。(二)清查内容1 .库存粮食数量。纳入清查范围的粮食库存实物数量、品种和粮权归属情况,以及不同年份、不同性质、不同品种粮食分仓(货位)储存管理情况。承储企业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台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2 .库存粮食质量。政策性粮食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以及食品安全主要指标。对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进行同步检食,验证库存粮食数量和质量的真实可靠性。
3、三、实施步骤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县以2019年3月底(统计结报日)为清查时点,分五个阶段开展大清查。(一)扎实准备1 .建立协调机制。县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并报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有关部门要安排分管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各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也要成立粮食库存清查专项领导小组,于2019年1月底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 .制定工作方案。县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于2019年1月底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 .开展动员培训。县
4、领导小组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动员培训部署工作。4 .做好帐实对照。2019年3月底前,做好检查器具配备、文件资料梳理等准备工作。纳入清查范围的各类粮食承储企也要实事求是反映粮食库存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5 .登统分解数据。2019年4月5日前,县农委(粮食局)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提供地方储备粮和国有企业商品粮库存登统表、作为最低收购价粮食委托收储库点的民营企业的商品粮库存登统表。中储粮直属库负责向中储粮分公司提供全县范围内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最低收购价粮的
5、库存登统表;本库、分库及其租赁库点的商品粮库存登统表。库存登统表按国家规定的清查时点,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二)认真自查2019年4月底前,县领导小组要组织督导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有纳入清查范围的所有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严格按照大清查各项要求进行自查。(三)全面普查2019年5月中旬,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全力配合市领导小组对全市纳入清杳范围的承储企业库存粮食逐货位进行检杳。中储粮系统管辖的库点,由中储粮分公司牵头检查,县领导小组参与配合;地方粮食企业和除中储粮以外的其他中央企业管理的承储企业及其租赁库点,由市级领导小组牵头检查,中储粮系统参与配合。普查阶
6、段粮食质量打样比例按不低于被检查企业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的20%掌握,并突出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问题多发企业的质量检查。全面做好迎接市领导小组组织的市级普查、省级督查、国家抽查等各项准备工作。(四)汇总报告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汇总检查结果,编报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2019年6月10日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领导小组提交本县粮食库存清杳结果和工作报告,同时提交本县区域内所有承储政策性粮食企业明细到储存货位的粮食数量和质量数据库。(五)整改落实对全县普杳、全市交叉检查、全省督行、国家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四、组织保障(一)切实加强
7、领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履职尽责,督促有关企业和部门认真做好自查。县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本级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二)压实工作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自查的第一责任人,租赁库点的自查结果由承租企业负责。中储粮系统由中储粮分公司负责,省直单位在我县租赁库点由中储粮直属库负责;地方粮食企业对本企业及其租赁库点自杳结果负全责,县领导小组及县农委(粮食局)负连带责任。(三)创新工作方法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聚焦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加大对重要问题线索和涉粮案件的核杳力度;加强政策性粮食“三个异常”(交易异常、资金异常、运输异常)监测,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从严掌握实物库存
8、检查方法,强化对银行信贷和财政补贴资金的账务核查;运用大数据、“智慧皖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大清查效率;及时受理和处置“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转办的问题线索,配合国家执行好有奖举报制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四)严明清查纪律各有关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大清查工作。检杳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大清查工作的任何活动。对违反纪律、不担当、不尽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杳处问责。要明确保密责任,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五)加强案件核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清查期间的举报案件线索受理、杳处工作,建立案件线索处理相关制度和预案;严肃查处涉粮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六)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勤俭节约、降低成本的原则,安排落实大清查工作经费,,地方事权粮食清杳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列入粮食行政主管部门预算,县大清查工作的组织、培训、检查、质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企业自查阶段的经费,由企业自行承担。(七)注重宣传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清杳的政策要求和方法步骤,提高透明度,鼓励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宣传,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