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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利经销商守则九从业规范安利(中国)经销商营业守则(2009年2月1H生效)一、经销商的申请1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士须依据安利经销商业务须知中的有关规定办妥申请手续,并通过安利(中国)审核且须亲自签署安利经销商合同,其方始成为安利经销商。2经销商资格的有效期以安利经销商合同上的约定为准。3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必需真实、有效:不得借用、冒用他人名义或运用其他不正值方法成为安利经销商;如申请人供应不真实或不符合安利(中国)要求的资料或用不正值方法而取得安利经销商身份,安利(中国)保留一经发觉即对其做出处理(包括马上终止安利经销商合同)的权利。4经销商及其配偶不得在现有安利编号之外另行申请新的安利编号。5
2、安利经销商不得参与同安利(中国)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企业的业务.6安利(中国)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人上申请成为安利经销商的权利。*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二、经销商的责任1恪遵守法律律法规,敬重社会公德,遵循自愿、公允、诚恳、信用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2遵守安利(中国)颁布的关于经销商的各项营运细则、规章制度及其在合同期内所作之修正、变更、补充的规定。3遵守订货、销货规定3.1 不得冒用、借用他人名义订货,亦不得将本人之“安利卡转让或出借给他人运用。3.2 审慎估算售货量合理订货,不得为达成业绩盲目囤积产品。3.3 未经安利(中国)同意,不得在公众场所公开展示、推广、售卖安利产品。3.4
3、 经销商经营场所内须专卖安利(中国)产品,不得在其中展示、推广、售卖任何非安利(中国)供应的产品或服务。3.5 在销售产品过程中,须向消费者具体介绍安利(中国)的退货制度。成交后,需向消贽者供应发票或售货凭证。3.6 严禁经销商本人或利用他人以恶意削价、变相削价等方式扰乱市场。3.7不得向任何以转售为目的的人员或商家供应或销售安利产品。4遵守产品推广规定4.1 严格依据安利(中国)供应的产品资料介绍和推广产品,不得对产品的用途、性能、功效、用法、用量等做夸大、失实的宣扬,更不得欺瞒、误导消费者。4.2 以殷勤礼貌的服务看法,快速处理顾客对产品的投诉。严格依据安利(中国)公布的政策程序处理消费者
4、的产品退换事宜。对于消费者反映在运用产品过程中的问题,应建议消费者马上停用相关产品,并刚好将有关状况转达安利(中国),帮助安利(中国)妥当处理。4.3 严禁以如下不正值的方式开展业务活动4.3.1 不敬重顾客的自由选择,强行推销产品或擅自为其办理“安利卡”及代办续约手续:4.3.2 误导、诱导顾客购买其所不须要或明显超过其合理消费量的产品:4.3.3 在安利(中国)经营、服务场所或其他公众场合阻拦行人、进行生疏推销:4.3.4 沿街兜传叫卖;未经同意,进入他人居处或办公场所强行推销产品,滋扰他人生活工作:4.3.5 以向非特定对象广泛散发名片(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共场所大量派发、向住宅信箱随机投放
5、等)的方式招揽顾客,推销产品及推广.业务:4.3.6 以夸张、曲解安利业务支配的不正值方式进行业务宣扬和推广;4.3.7 以给付利益的方式利用他人进行推销;4.3.8 抢夺他人客源,进行不正值竞争:4.3.9 开展业务工作中的其他不当行为。4.4 不得利用安利(中国)的资源推广或销售非安利(中国)供应的产品、活动或服务,也不行从事与安利(中国)存在利益冲突或有悖于商德法规的其他产品或服务的营销活动。4.5 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推广安利(中国)以外的其他市场的安利业务或销售非安利(中国)供应的来源于其他市场的安利产品。4.6 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得贬抑、诋毁、攻击其他职业、行业、公司、品牌、商品及其
6、从业者的声誉。5遵守市场推广规定5.1 仔细学习、驾驭安利(中国)的有关资料,实事求是地介绍安利(中国)公司,不得夸大安利(中国)实力。5.2 不得散布任何未经安利(中国)核准的、与公司业务营运相关的各类政策信息,不得时安利(中国)发布的各类信息作失实的传播或宣导。5.3 仔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安利(中国)的规范要求切实完成公司指派的各项工作,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产品、品牌推广活动:为消拢者供应信息询问、了解产品价格等服务:定期递交工作报告等。5.4 严禁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涉及政治、宗教、迷信、传销及其他不正值或不道德的言行。5.5 不得弄虚作假,以人为调控或操纵业绩的手段谋取
7、不当利益。5.6 遵从安利(中国)规定,仅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场所内开展业务推广和市场服务活动。5.7 未经安利(中国)同意,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包括但不限于国际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刊播有关安利产品、业务的广告或进行安利产品、业务的推广,亦不得通过其他渠道传播与散发与安利产品、业务相关的广告或宣扬资料。6遵守业务辅销资料政策6.1 只可运用安利(中国)指定的文字、录音、影像、公司官方网站等辅销资料、辅销器具和业务协助手段开展业务活动,不得运用任何非公司核准的辅俏资料、辅销器具或业务协助F段(包括自行设立网站等)来进行安利业务的宣扬、推广和联络等活动。因运用非安利(中国)核准的辅销资料、辅销器
8、具和业务协助手段开展业务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贡任由经销商本人担当,因此令安利(中国)遭遇损失的,安利(中国)将依法向其追索,6.2 不得展示、推广、售卖、分发任何非安利(中国)指定或核准的辅销资料及器具:尤其不得利用安利业务关系或通过雇佣、教唆、帮助或纵容其他人员等方式进行上述活动6.3 未经安利(中国)许可,不得自行或通过其他单位或个人制作、出版、发行任何与安利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安利产品、业务、营销方式等相关领域)的印刷品及视听资料。6.4 必需运用安利(中国)统一格式的名片开展业务。若自行印制,则须符合安利(中国)规定的内容和样式。7未经安利中国)批准,不得就与安利产品或业务有关的话题
9、擅自接受新闻、网站等媒介、出版单位或个人作者的采访。8未经安利(中国)批准,不得接受与安利的产品类型和经营方式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团体或个人的邀请进行演讲、授课及阅历共享。在接受其他企业、团体或个人的邀请进行上述活动时,如内容涉及安利,亦须事先征得安利(中国)的同意。但不行借助安利的业务关系和渠道宣扬、推销相关活动的票券及资料9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招募荏销员。10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关于营销人员培训会议及活动的各项政策,不得自行举办任何形式的与安利业务相关的会议、培训和活动或与安利产品相关的会议和培训:亦不得借用其他个人、团体、组织、公司或企事业单位名义进行上述活动。11未经安利(中国许可,不得擅
10、自跨越其所登记的分支机构所在省(自治区、克辖市)的地域范围参与与安利业务或产品有关的培训、会议、活动等。12严格依据国家的校务政策和安利(中国)的相关支配履行税务责任。13不得利用经销商的经营场所以及与安利业务相关之场合、资源或关系进行融资、集资、捐献等活动。1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经销商如有严峻违反合同规定或违反营业守则及其他规章的行为,公司保留即时终止相关合同的权利。15经销商将贡任协作安利(中国)对于营业守则案件的词作工作,不得供应虚假不实之资料、陈述,误导安利(中国)的调查工作。16共同维护安利(中国)的营运秩序:16.1 不得以任何方式诽谤、诋毁安利(中国)、安利(中国)员工及营销人
11、员的声誉。16.2 不得威逼、恐吓或侵害安利(中国)、安利(中国)员工及营销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平安。16.3 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安利(中国)办公室、直营店铺、服务网点或其他与安利相关的活动场所的公共秩序,不得干扰安利(中国)、安利中国员工及营销人员之正常业务活动及经营。三、安利名称、商标及著作权1未经安利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进行以卜行为:1.1 将与安利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机构的商标、商号、企业名称、企业标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案作为其他任何机构、组织、活动的标识、商标、商号、企业名称、域名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运用:1.2 生产、销售任何非安利(中国)供应的带有与安利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商标、企业名称
12、、企业标记、产品包装相同或近似的标记、包装装潢的产品:1.3 将安利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机构的商标、企业标记、产品包装设计以相同或近似的方式运用于任何包装、广告、网站、宣扬资料;1.4 以任何方式运用以安利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机构名义制作、出版的文字、美术、摄影图片、动画、音乐、录像等资料,运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转载、布网络上设厘链接等.2前述“安利公司关联公司/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安达高集团(A1.TICORInc.),美国安利公司(AMWAYCorporation).捷星公司(QUIXTARInc.),拢通公司(ACCESSBUSineSSGrOUPInC.)等。3前述“安利公司商标”包括
13、安达高,A1.TICOR,安利,安丽,AMWAY,捷星,QUIXTAR,捷通,ACCESS等在安利系列产品上运用的注册或未注册商标。四、监督与处分1经销商发觉其权益受到侵害时,须以书面形式向安利(中国)提出投诉及维权要求,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二个月之内未向安利(中国)提出的,安利(中国)保留不予受理的权利。2经销商或其配偶违反本守则,或其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对安利产品声誉、市场和谐及企业形象造成损害的,安利(中国)将依据情节轻重、依据安利(中国)营业守则处分等级制度确定对相关责任人的处分方式,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或书面告诫:暂停履行合同:缓发或扣发其部分、全部收益和嘉奖:暂缓授予或取消相应职
14、级晋升资格;不予续约或马上终止经销商合同等。3若经销商涉嫌严峻违反木守则,安利(中国)有权在调查期间实行先期冻结业务权的措施,并将视最终的调查结果对其做出处理。4经销商本人在接到安利(中国)的处分通知后,如有意申请复查,须自处分函签具之H期起计的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利(中国)申请复查(收件单位:安利(中国)全国业务部营业守则组。逾期安利(中国)保留不予受理的权利。4.1 申请发杳人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应安利(中国)之要求供应相关证据材料。4.2 复查结果包括维持、修正原有之处分确定,或由地区业务部重新绽开调查。4.3 梵查期间,原处分确定依旧有效。5经销商的配偶及自行雇佣之人员之活动如
15、有违反公司的营业守则或其他各项纪律及规章制度,该经销商须担当责任,并接受公司之相应处分。对任何以合法形式规避营业守则等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利用他人开展违规活动的,一旦查实,安利(中国)有权认定其行为无效,并对行为人做出相应的惩罚。6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如经销商因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利(中国)制定的各项守则、制度和营运细则而危害安利(中国)利益的,安利(中国)依法保留追究和索赔的权利。五、其他1本守则的最终说明权属于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2安利(中国)可按市场状况及须要和国家政策的要求修订有关安利经销商的各项纪律及规章制度,有关修订符通过安利新姿、安利业务信息速递等途径公布或其他方式通知安利经销商,安利经销商应自动接受并遵守该调整。3全部政策以安利(中国)公布的最新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