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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违约的管理规定1、教育部规定,学校在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时,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同期时!约率,维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2、毕业生要慎里签约,原则上不能违约.毕业生的违约将损害福州大学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心目中的信誉,膨响学校今后几届毕业生的就业渠道.3、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经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京).毕业生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违约手续。4、已签订就业协议,又考取为专升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录取为公务员者,需征得原签约单位的书面同意后,将公函原件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校不作为违约处理.5、学校原则上不受理已被录用为选聘生、选调生、公务员或已被部队录用的毕业生的违约申请.6、要求违约的毕业生,首先须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原接收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违约的公函(加盖单位公章),并向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学毕业生解除协议申请表),由所在学院辅导员与总支副书记笑署意见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校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于每周五上午集中审批,并在新领取的就业协议书上印上“违约”字样.毕业生提交解除协议申请表E个工作日后,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补办的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