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正职监督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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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正职监督若干看法为仔细实行市委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洪字201153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党政正职廉洁从政,现提出以下实施看法。一、关于党政正职必需遵守的各项纪律1 .必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带头遵守政治纪律,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心、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样,坚决维护中心、省委、市委的权威,仔细实行上级党组织指示、确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切实保证政令畅通。不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得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2 .必需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仔细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级

2、规定,不得有违反原则、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3 .必需严格遵守宣扬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宣扬工作纪律,不得发表与宪法、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政策相违反的言论。4 .必需严格遵守财经工作纪律。不得有违规插手和干预拨款、贷款、借款等财经金融工作以及个人擅自确定减免税收、有关规费等行为。5 .必需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仔细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得有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二、关于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规定6 .落实党政正职“六个不干脆分管”规定。党政正职不得干脆分管人事、财经(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选购、行政审批和行

3、政执法等事项,应在领导班子成员中明确副职分管,党政正职对副职分管的事项要加强监督。本单位因领导班子人员较少、确需党政正职干脆分管的,须事先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同意。在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后7日内,应将班子成员分工文件分别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遇有干部调整或其他缘由须要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变动时,应将变动状况刚好上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定期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状况进行抽查,发觉问题刚好订正。7 .落实党政正职“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除紧急处矍突发事务外,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支配和大额度资金运用),应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探讨探讨确定

4、,凡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要依法实行听证会。党政领导班子探讨确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党政正职应末位表态,不得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探讨确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有特地的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案。三、关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制度8 .党政正职必需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党委(党组)主要负贵人不得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得临时动议确定干部任免:不得不依据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探讨确定干部任免;不得将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和民主举荐票未过半数的干部提交党4(党组)会议探讨并通过;不得在会上抢先定调或不听与会人员的不同看法:不得个人确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

5、变更党4(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确定;不得在机构变动或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除领导班子换届、机构改革外,一年内调整干部数量不得超过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总数的20%,或一个月内调整干部2次以上且未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应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未得到书面批复前不得擅自探讨确定干部任免事项,或不按批复看法办理。四、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9 .严格执行党政正职职务消费专项审计、定期公示制度。各级党政正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培训考察等开支状况,每半年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上通报一次,年底

6、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财政、审计部门要实行定期检查和专项审计,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写出专题报告。10 .严格执行党政正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依据中心、省、市有关规定,各级党政正职每年要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人婚姻变更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个人有关事项。党政正职对所列情形发生变更时应刚好按规定报告,如无正值理由不按时报告、不照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依据情节轻重,赐予指责教化、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指贲或调整工作岗位、撤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赐予纪律处分。11 .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对按规定必需实

7、行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一律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对可以不实行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由招标主管部门确定相应的招标形式进行招标,党政正职个人不得举荐或内定项目承接单位。12 .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坚持离任必审、任期届满必审。对在同一地方或单位任职满3年的党政正职,原则上支配一次任中审计。党政正职在任期内调任、晋升、转任、轮向、撤职、辞职、退休等缘由离开所任职岗位,审计部门要对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涉及人、财、物管理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部门或群众负面反映较多的单位,实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要对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并将审计结果报

8、告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审计中发觉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状况实行追踪问效。情节严峻涉嫌违纪违法的,刚好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13 .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各级党政正职因工作不实、执行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和单位存在“浮、庸、懒、散”等问题,严峻损害本地本单位声誉的,要按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组织处理;对经济发展环境造成损害的,要依据市损害经济环境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追究党政正职的责任。建立党政正职生活作风案件线索移交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妇联、计生、信访以及新闻媒体驾驭的党政正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线索和行为,要刚好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并由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9、核实。对查证属实的,要追究党政正职的贲任。五、关于改进党政正职监督方式14 .开展廉政测评和民主测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年度考核等工作,每届任期内,对党政正职普遍进行一次廉政测评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党政正职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党委(党组)书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为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民主评议“满足”、“基本满足”两项比率合计不到三分之二的,经上级组织部门考核以后,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调整岗位。”一报告三评议”满足度排位连续两年靠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评价“满足”、“基本满足”两项比率连续两年合计不到三分之二的单位,上级组织

10、部门要责令其制定整改措施,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其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或调整岗位。县区委书记因提拔运用、平级沟通、到龄退休等缘由将离任时,由上级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状况进行离任检查。对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贵总体评价“满足”、“基本满足”两项比率合计不到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到三分之二的县区委书记,经组织考核认定,予以指责教化、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指责处理,其中拟提拔运用的,取消其提拔资格并调离。检查发觉即将离任的县区委书记在任职期间存在严峻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问题的,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屐行

11、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贵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峻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进行调查核实并肃穆处理。15 .健全廉政档案。要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政正职个人廉政档案,刚好将党政正职的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民主评议、廉政测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学习培训、出国出境、个人财产申报等资料归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六、关于实行若干规定的组织领导16 .仔细抓好若干规定的实行。实行若干规定实行市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贲、各方广泛参加的工作机制,市级领导依据责任分工,加强对分管和联系范围内的党政正职的教化、管理和监督。各级党政正职要

12、结合本单位实际探讨制定实行若干规定的详细实施方法,并组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仔细学习若干规定,特殊要仔细探讨、领悟、驾驭其中的新规定和新要求,逐条比对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和现行做法,查块补漏,建立完善执行若干规定的配套制度,提出有关落实工作的各项详细措施,明确分工,抓好落实。17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党政正职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党政正职监督联席会议由市、县(区)纪委召集,成员单位由人大、政协、组织、宣扬、法院、检察院、监察、公安、财政、审计、计生、妇联、信访等特地机关和职能部门组成。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各成员单位通报党政正职监督工作状况,刚好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探讨制定共同防范措施,形成监督合力。18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对实行若干规定的状况每年组织一次自查,并书面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实行若干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贵任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对若干规定贯彻执行状况进行督查,对好的做法,要仔细总结,主动推广;对执行若干规定不力、敷衍塞责、走形式甚至拒不执行的单位,要肃穆追究党政正职的贵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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