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鸿茅药酒事件看企业容忍网络批评之义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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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鸿茅药酒事务看企业容忍网络指责之义务广东医生谭秦东2017年12月9日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一文,干脆导致其于2018年1月10日深夜被凉城县公安局抓捕,涉嫌犯罪的理由是该文损害了内蒙古红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的商品声誉,涉嫌构成刑法第221条的“损害商品声誉罪”。一时间网上舆论形成压倒性态势,声援谭秦东,质疑凉城公安的做法。2018年4月17日,凉城县检察院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指令,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凉城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谭秦东当天深夜走出了看管所,出来忍着眼泪说了一句“自由真好”。谭秦东从被抓捕到办理

2、取保,失去了三个多月的人身自由,“自由真好”是谭秦东源自人性发自内心的真实呼喊,也唤起了公众对本案实现正义的渴求和呼喊。公安部随即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内蒙古公安厅起先案件核查,调查是否存在违法办案问题与此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责成鸿茅药厂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惩罚其虚假广告的缘由及问题作出说明,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平安性、有效性作出说明。2018年5月17日,时隔一个月后,鸿茅药厂正式声明经与谭秦东充分沟通,谭秦东本人表示其写作并非恶意,并对该文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及公众的误导表示歉意。我公司经探讨确定接受谭秦东本人所做的致歉声明,同时我公司向凉城县公安局撤回报案并向凉城县人民法院撤回侵权诉

3、讼”。且不说鸿茅药厂这份声明的内容是否完全妥当、精准,但毫无疑问它对待谭秦东的指责文章的看法发生了360度大逆转。本案在短短四个月时间里发生的戏剧性改变,作为当事者鸿茅药厂,不仅没有通过刑事报案使负面舆论平静,反而火上浇油,使企业陷入了一场空前危机之中,最终回来到相对理性的立场,这应当是它自己都始料未及的。由此,人们不禁要问:企业对于来自社会指责尤其是各种网络指责声音,应当如何面对?如何驾驭好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履行好社会责任的尺度?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看到,鸿茅药酒事务只是一面镜子,折射出互联网时代企业该如何面对指责这一重要问题。为了更好地相识这一问题,我们还是从鸿茅药酒事务说起。首先看事务的

4、起因。医生谭秦东写的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一文,从文章观点看,的确对鸿茅药酒提出了指责,这一点毋庸置疑。基于常识性推断,该文发表后必定会在消费者群体中产生肯定负面影响,从文章显示的2241的阅读量即可看出。至于文章对鸿茅药酒的市场销量实际产生多大影响,报道显示的警方起诉看法书里提到,鸿茅药厂声称受此文影响,有两家医药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货,涉及货款近400万元,造成利润损失约142万元。但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否存在,仍有待查证。其次看涉嫌的罪名。谭秦东是以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实行强制措施。刑法第221条的损害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

5、有其他严峻情节的行为。据此,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必需有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谭秦东网上发表文章是一种散布行为,但前提必需是文章捏造了虚伪事实。依据文章的结构,是否存在捏造的虚伪事实,不能只看文章的观点,关键要看文章的论据。只有文章的论据才能构成所捏造事实须具备的“时间”、“地点、人物”、事务”、“情节”等构成要素。通篇看谭秦东的文章,其主要论据是:先引用医学通识观点说明老年人不宜饮酒;然后摘录鸿茅药酒因违法广告被查处的新闻;再结合自身专业学问和临床数据查证状况,质疑鸿茅药酒含有67种中药成分;最终指出鸿茅药酒中的酒精本身即与老年人肝脏病有亲密联系。因此从文章论据看,都是基于可查证事实和医学

6、学问作的分析推断,并非歪曲的事实或无中生有的捏造。作为文章论据的事实没有捏造,仅文章观点无法构成捏造,因为观点本身不具有事实要素,只是文章作者的一种价值推断,即便其观点内容带有明显的贬义色调(如“来自天堂的毒药”、“中国神酒,只要每天一瓶,离天堂更近一点”等措辞),也不是损害商品声誉罪的“捏造虚伪事实”。从上述事务的起因和所涉刑法损害商品声誉罪的定罪要求看,谭秦东的文章对“鸿茅药酒”产生的负面影响并非属于损害商品声誉罪的犯罪行为,而是一个具有医学专业学问的一般公民对鸿茅药酒提出的指责,当然从文章的措辞来看,这一指责是比较尖锐的。从事务发展的后续状况看,明显鸿茅药厂面对这一尖锐指责的反应并不冷静

7、,选择干脆实行刑事报案方式予以回应。作为一家上市公司,鸿茅药厂的这种反应明显缺乏理性,反映了其决策层缺乏法律意识,企业的合规风险管控水平亟待提升。详细表现在:一、企业对社会指责有肯定的容忍义务,这是现代企业应具备的法律意识人类社会自产生法律制度以来,在法律上将企业创设为一种人,称之为“法人”。法人与自然界的人不同,它通过向社会不特定的人供应产品或者服务赚取利润,影响到公共利益,自然应当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其中包括政府的依法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和来自一般民众的监督.只有监督的存在,才能确保企业发展处于一个健康环境中,企业能从常常性的监督中获得不断改进产品、服务和管理的机会和长久动力。鸿茅药厂作为

8、一家上市企业,接受监督的义务程度应当要更高一些。这是企业作为法人的必备素养之一。在互联网时代,这一素养的形成显得更加重要和迫切。网络空间的指责声音不仅密集,而且传播速度之快和产生影响之广,是不可思议和限制的。这些都是现代企业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挑战。假如企业缺乏思想和学问打算,面对突如其来的指责特殊是尖锐指责时,就简洁失去冷静客观,会基于恐惊或者高傲实行针锋相对的极端措施,导致冲突激化,反而使企业陷入更严峻的危机之中,鸿茅药酒事务就是一个典型。2018年4月26日,鸿茅酒厂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管要求出具企业自查整改报告,报告自认“在近期鸿茅药酒事务的舆情发生后,我公司没有仔细研判风险,主动发

9、声,主动处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由此给社会各界带来的问题和影响,我公司高度重视并向社会真诚致歉,恳请公众谅解”。这一看法,明显是鸿茅酒厂在经验事务震荡后冷静下来作出的更理性的反应,是一家上市公司对社会公众指责监督所应持有的基本看法。二、企业有效的危机应对,有赖于其内部合规管理水平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管理者思索发展的动身点较为单一,集中于如何充分利用改革政策的红利赚取更多利润。这种思维方式在新时代将会面临越来越多的障碍。随着中国经济的深化发展,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法律制度也日新月异。尤其在十八以后,中国的法律体系在快速完善,可以说已步入了一个法网严密的时代。在这一新形势下,企业假如一味地

10、强调逐利,会四处碰壁,不断触碰法律高压线。要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发展,企业必需学法知法用法,才能冷静地面对和处理各种危机。鸿茅药酒事务中,当事企业以谭秦东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提起刑事报案,有关刑法损害商品声誉罪的定罪要求,就是企业应驾驭的相关法律学问。此外,对于有损企业商业信誉或者商品声誉的指责,企业也须要全面驾驭和娴熟运用其他的法律救济措施。一般意义上,企业主要的法律救济手段包括:一是自力救济方面,主要手段有协商、谈判、公开澄清声明、发函(包括公函和律师函)、举报控告等;二是公力救济方面,主要手段有民事侵权诉讼、刑事报案。在这些手段中,刑事报案属于最终的、迫不得已的手段,因为它关系到公民和法人的重

11、大人身和财产权利。企业选择上述应对措施时,应当统筹分析、审慎选择。一般的选择原则是:先自力后公力,先民事后刑事。其中,企业要更加重视刑事法律学问,驾驭企业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底线,培育和运用好刑事一民事的逆向思维,这对企业精确选择法律救济手段具有重要价值,也是企业合规管理水平的重要标记。反过来,假如企业面对外界指责,只要认为给企业和商品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动辄就实行刑事报案手段,就是一种缺乏法律素养和合规意识的任性行为。综上,总的来讲,企业面对各种社会指责,基于对其自身容忍义务的相识,应当保持开放、主动、谦卑和谨慎的看法,在穷尽选择各种救济手段后,作出理性适度的反应。任何非理性的简洁粗暴方法只会火上浇油,使企业陷入更大的不行预料的危机之中,这是现代企业加强合规管理须要学习的重要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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