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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传递的新信息传递的新信息前前 言言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以下简称GB50736规范)自2012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GB50736规范技术难度高,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是我国暖通空调领域乃至整个建筑节能领域最重要的基础性标准之一。 编制GB50736规范是新编任务,并不是对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以下简称GB50019规范 )的修编或替代,两个规范同为现行有效规范。 虽然GB50736规范借鉴了GB50019规范的体
2、系、出现了部分内容相同的情况,但是GB50736规范中更反映了GB50019规范实施以来国际国内暖通空调行业出现的新技术、新系统、新设备以及许多最新的信息,内容比GB50019规范更全面、更充实、操作性更强。 对比两本规范的内容可以看出,由于规范适用范围的变化,相对于GB50019规范 , GB50736规范中的条文有不再出现、内容相同、补充修改和新增条文等四种情况,其中,1)不再出现的条文只在执行GB50019规范时适用;2)内容相同的条文不存在分歧,表示是成熟的技术或措施,不必补充修改;3)补充修改的条文是两个规范的交叉部分,是最复杂的一部分,有对原条文的修改,也有对章、节、条文内容的补充
3、,出现这种情况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发布实施GB50736规范的公告中要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 这时,设计人员需要鉴别是否是属于“相应条文同时废止”的内容,如果属于这样的情况,就必须执行GB50736规范的规定;4) GB50736规范中的新增条文是GB50019规范中不曾出现的全新内容,自然只是在执行GB50736规范时才必须遵守的。 前前 言言o 任务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2号文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下达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编制任务。o 编制机构、编制成员及审查专家 主编单位
4、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编制单位 38个 编制成员 46人 审查专家 16人编制情况简介o 吸收了先进国家设计标准的方法和规定,借鉴了已有国家标准的有益经验,适应当前行业发展的要求。o 对设计工作提出原则性要求: * 强调“节能、安全、环保、健康”的关系,为设计人员的实践创新预留较大空间; *同时兼顾具体措施规定,提高规范的可操作性o 与现行建筑节能设计、供热计量相关规定协调一致。o 较好的处理了节能与健康的关系,寻求节能与舒适的平衡。 标准特点(1)o 突出解决了当前暖通空调设计中的基础性和共性问题。 * 气象参数更新、室内设计参数、空调负荷计算方法、供暖供回水参数以及间歇运行负荷附加等。o
5、在满足室内温湿度要求的前提下,更加突出了节能和设计质量。o 强调新技术的应用 * 对变风量、低温送风、温湿度独立控制、蒸发冷却、区域供冷、热电冷三联供等新技术的设计要求作出了规定,体现了标准的先进性。标准特点(2)规范条文(款)对比 对比内容对比内容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设计规范GB50019-2003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 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正文条文数正文条文数 493 327新增加正文新增加正文(款) 185不再出现正文不再出现正文(款) 150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 35 36附录数附录数 9 10增加附录增加附录
6、 3取消附录取消附录 2oGB50019-2003有35条强制性条文,GB50736-2012有36条强制性条文。其中,增加或上升为强制性条文的有13条(款);不要求或不作强制性要求的有16条(款);修改的有23条(款)。要点:1) 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科教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交通邮电建筑、展馆集会建筑和商业建筑等,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民用建筑,均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 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是针对各自的特殊要求对规范的应用有所侧重,并不是所有的内容都不适用于这些建筑物,一些通用性条文,应遵照执行,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应执行相关的专
7、门设计规范。 2)把“采暖”改为“供暖”。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和工业建筑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1.1 规范的适用范围1 基础内容部分 1.2 供暖室内设计温度的规定oGB50019规范3.1.1 设计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按下列规定采用:1 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24;3oGB50736规范3.0.1供暖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严寒和寒冷地
8、区主要房间应应采用采用18 24 ;2 夏热冬冷地区主要房间宜采用16 22 ;3 设置值班供暖房间不应低于5 。要点:1)GB50736规范3.0.1改按严寒和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及设置值班供暖房间三种情况区别对待,其中,考虑到夏热冬冷地区实际情况和当地居民生活习惯,取室内设计温度略低于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室内设计温度;要点:2) 取消“工业建筑的工作地点”和“辅助建筑物及辅助用室”的内容;要点:3)补充“设置值班供暖房间不应低于5 ”的规定。1 基础内容部分1 基础内容部分oGB50019规范4.4.4 全面辐射采暖的耗热量按规定方法计算,并应对总耗热量乘以0.90.95的修正系数或将室内计
9、算温度降低2;局部辐射采暖耗热量应乘表4.4.4的附加系数。 oGB50736规范3.0.5 辐射供暖室内设计温度宜降低2;辐射供冷室内设计温度宜提高0.51.5 要点:1) GB50736规范3.0.5 只列举了“辐射供暖室内设计温度宜降低2”的方法,希望设计人员在进行热负荷计算时,采用在计算书中输入降低2后的计算温度,按各自围护结构的传热温差进行计算,而不宜再采用总热负荷乘以修正系数0.90.95的方法,应引起大家的注意。要点: 2) GB50736规范3.0.5 补充了“辐射供冷室内设计温度宜提高0.51.5”的规定,是适应民用建筑中越来越多的采用辐射供冷系统的新情况而提出的。 1.3辐
10、射供暖、供冷室内设计温度 1 基础内容部分oGB50019规范 3.2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3.2.1oGB50736规范4.1.1 主要城市的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应按本规范附录A采用。 4.1.2室外空气计算参数2 供暖设计oGB50019规范4.1.1 采暖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规模,所在地区气象条件、能源状况、能源政策、环保等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oGB50736规范5.1.1供暖方式应根据建筑物的规模,所在地区气象条件、能源状况及政策、节能环保和生活习惯要求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o 要点: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夏热冬冷地区对冬季供暖的需求逐年上升,居住建筑也开始逐渐设置供
11、暖设施解决冬季的湿冷问题。 GB50736规范5.1.1增加了“生活习惯要求”的内容,这一点虽然不是纯技术性的要求,但是体现了编制组“以人为本”的精神,是值得称道的。 2.1 供暖方式的选择2 供暖设计oGB50019规范4.1.2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 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天的地区,宜采用集中采暖。 o GB50736规范5.1.2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 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天的地区,应设置供暖设施,并宜采用集中供暖。 o 要点:两条文的规定是一致的(见表2.2类别1),但GB50736规范5.1.2补充了“应设置供暖设施”这个前提,然后才是“宜采用集中供暖”,所以,对于满足
12、上述条件的地区,“设置供暖设施”是前提,是必须的,但GB50019规范4.1.2忽略了这个前提 。 2.2 设置供暖设施或采用集中供暖的规定 类别累年日平均温度,天数,d设置供暖设施采用集中供暖1590应设置宜采用256089宜设置(注)3559宜设置(注)875注:2、3 两类地区的幼儿园、养老院、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等建筑宜采用集中供 暖,对其他建筑是否采用集中供暖不作规定。表2.2 设置供暖设施或采用集中供暖的规定2 供暖设计2.2 设置供暖设施或采用集中供暖的规定GB50019规范4.1.3 符合下列条件的地区,其幼儿园、养老院、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等建筑宜采用集中供暖:1;2(表2.2类
13、别2、3) GB50736规范5.1.3 符合下列条件的地区,宜设置供暖设施;其中幼儿园、养老院、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等建筑宜采用集中供暖:1;2(表2.2类别2、3) 要点:GB50736规范5.1.3在讲所指符合条件(5.1.3/1或5.1.3/2)的地区后,补充了“宜设置供暖设施” 这个前提,下一步才是要求对所指建筑“宜采用集中供暖”。 2 供暖设计2.2 设置供暖设施或采用集中供暖的规定 2 供暖设计o GB50736规范5.1.6 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连续供暖进行设计。o 要点:这是为满足人居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而增加的条文。连续供暖指当室外温度达到供暖室外设计温度时,为了使室内达到
14、设计温度,要求热源按照设计的供、回水温度昼夜连续运行。由于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人群的年龄状况、健康程度及作息时间存在很大的差异,随时都有供暖的需求,因此,室内温度需要一直保持在设计温度,就要求向建筑物均匀供暖,因此,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连续供暖进行设计,设计人员应在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说明”中加以明示。 2.3 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按连续供暖设计GB50019规范 没有相应的条文2 供暖设计oGB50019规范4.3.9 建筑物的热水采暖系统高度超过50m时,宜竖向分区设置。oGB50736规范5.1.10 建筑物的热水供暖系统应按设备、管道及部件所能承受的最低工作压力和水力平衡要求进行
15、竖向分区设置。o要点:1)竖向分区的目的是为了减小散热设备和配件的工作压力,保证系统安全运行,竖向分区还可以分散立管负荷、避免立管直径过大及出现垂直失调等现象,笔者审查的施工图均能执行这一规定。仔细分析发现,减小散热设备和配件的工作压力是问题的表象,其实质是要求散热设备和配件的工作压力必须低于其额定工作压力 。 2.4 热水供暖系统的竖向分区问题(1) 2.4 热水供暖系统的竖向分区问题(2)o要点:2)GB50736规范5.1.10并没有提出按“超过50m时”进行竖向分区的要求。目前一般铸铁散热器的额定工作压力为0.6MPa(60m)左右,如果供暖系统的循环压力为30kPa 50kPa(3m
16、5m)左右,则铸铁散热器的安全静水压力应为0.55 MPa(55m),所以对于铸铁散热器,按照50m进行竖向分区是安全的;如果采用铸铝散热器或铜铝复合散热器,额定工作压力达到1.0MPa以上,对于采用铜铝复合散热器(额定工作压力1.2MPa)的系统,分区的最大高度大约为60m左右。GB50736规范5.1.10没有按50m进行划分,就是考虑了不同散热器的额定工作压力不相同这一情况,而没有作硬性规定。由此可知,只要设计计算正确,一个竖向水系统的静水高度可以超过50m,这是一个新的变化。2 供暖设计 2 供暖设计oGB50736规范5.2.1集中集中供暖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供暖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个房间进行热负荷计算对每个房间进行热负荷计算。 o 要点:)2003年发布GB50019规范时,对建筑节能和暖通空调节能的认识远没有达到今天这样的高度,所以在GB50019规范中没有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供暖热负荷计算作出强制性规定。随着国人对节能减排认识的日益加深,从2005年起,国内新编或修编的暖通空调设计规范都相继作出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行供暖热负荷计算的强制性规定;o要点:)GB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