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实施办法.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629675 上传时间:2024-11-25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2.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密法实施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保密法实施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保密法实施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保密法实施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保密法实施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保密法实施办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保密法实施办法.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保密法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密法实施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保密法实施办法家保密工作部门是国务院的职能机构,根据4保密法和木办法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卜文是关于最新保密法实施办法,仅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E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木办法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第二条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是国务睨的职能机构,根据保密法和本办法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的保密工作部门,在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下,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国内主管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组织和监督下级业务部门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琪,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

2、务方面的保密规章。第四条某一事项泄露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应当列入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以下简称保密范围):(一)危害国家政权的巩固和防御能力;(二)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三)损害国家在对外活动中的政治、经济利益:(四)影响国家领导人、外国要员的安全;(五)妨宙国家或要的安全保卫工作;(六)使保护国家秘密的措施可能性降低或者失效;(七)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八)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失去保障。第五条保密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修订的程序依照保密法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白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

3、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闱和各项保密制度.第二章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第七条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应当接受其上级机关和有关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八条各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宓事项,应当依照保密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卜日“第九条密级确定以后,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发现不符合保密范国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发现不符合保密范围规定的,应当及时通知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纠正.第十条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展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绝密级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二)机密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或者其上级的保密工作部门

4、确定;(三)秘密级由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或者其上级的保福工作部门确定。其他机关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定,可以在其主管业务方面行使前款规定的确定密级权.第十一条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雷级不明确的事项,产生该事项的机关、单位无相应确定密级权的,应当及时拟定密级,并花拟定密级后的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申请确定密级:(一)属于主管业务方面的事项,逐级报至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定的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上级机关;(二)其他方面的事项,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保密工作部门.接到申请的机关或者保密工作部门.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批狂。第十二条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行使确定密级

5、权的保密工作部门和其他机关,应当将其行使确定密级权的情况报至规定保密范圉的部门。第十三条M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标明密级;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确定密级的,由提出申请的机关、单位标明密级.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不能标明密级的,由产生该事项的机关、单位负责通知接触范闱内的人员。第十四条国家秘密事项的法级,应当根据卜列情形之一,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填位及时变更:(一)该事项泄露后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发生明显变化的;(二)因为工作需要,原接触范围需作很大改变的。情况紧急时,可以由上级机关直接变更密级。第卜五条对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情况变化,有

6、下列情形之一,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及时解密:(一)该事项公开后无损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二)从全局衡址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的.情况紧急时,可以由上级机关直接解密。第十六条对于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保密工作部门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在所要求的期限内不得解密。第十七条各机关、填位确定密级、变更密级或者决定解密,应当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意见交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人审核批准;工作量较大的机关、单位可以由主管领导人授权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负责人员办理批准前的审核工作前款规定的执行情况应当有文字记载。第十八条国家秘密事项变更密级或者解密后,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的机关、单位:因保密期限届满而解密的事项

7、除外。国家秘密事项变更密级或者解密后,应当及时在有关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上标明;不能标明的,应当及时将变更密级或者解箔的决定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第卜九条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被撤销或者合并,有关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工作由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负贪;无相应的承担机关、单位的,由有关的上级机关或者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机关负责.第三章保密制度第二十条接触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或者机关、单位的范围,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限定,接触范围内的机关、单位,由其主管领导人限定本机关、单位内的具体接触范圉.工作需时,上级机关、单位可以改变下级机关、单位限定的国家秘密的接触范雨。第二十一条复制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

8、他物品,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其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被“第二十二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国家秘密时,应当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呈报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并通过一定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对外提供国家秘密涉及多部门的,可以由有关的保密工作部门进行组织、协调工作。对外提供涉及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国家秘密,批掂机关应当向同级政府的保密工作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第二十三条具有属于国家秘法内容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采取卜冽保密措施:(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用,对参加涉及绝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

9、予以指定;(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资料;(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第二十四条涉及国家秘密的重要活动,主办单位可以制定专项保密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有关保定工作部门应当会同主办单位工作。第二十五条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场所、部位的保密措施.由有关机关、单位制定或者与保密工作部门共同商定。第二十六条发生泄密事件的机关、船位,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用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贡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和上级机关。第四章奖惩笫二十七条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或者集体,由其所在机关、单位、上级机关

10、或者当地政府依照规定给予奖励:(一)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二)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三)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拧减轻损害后果的:(四)在涉及国家秘密的专项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作出重要贡献的;(五)在国家保密技术的开发、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六)一贯严守国家秘密或者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的管理,事迹突出的;(七)长期经管国家秘密的专职人员,一贯忠于职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第二十八条对于为保守国家秘密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者集体,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的保密工作机构,应当向有关机关、附位或

11、者政府提出奖励的建议;需要时,也可以直接给予奖励。第二十九条凡泄眠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并根据被泄寤事项的密级和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条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一)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二)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监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者数量较大的;(四)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第三十一条泄砺国家秘密已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以及被依法免产起诉或者免广刑事处罚的,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二条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情节轻微的,可以酌情免予或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泄露机

12、密级国家秘密,情节轻微的.可以酌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酌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三条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的保密工作机构,可以耍求有关机关、单位对泄密贡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罚;对行政处分或者处罚决定持有异议时,可以要求时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处罚进行灾议。第三十四条因泄斑国家秘密所获取的非法收入,应当予以没收并上交国库.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五条保密法和本办法规定中的“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下列行为之一:(一)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二)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第三十

13、六条保密法和本办法规定中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是指在有关的保密范围中未作明确规定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第三十七条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其他秘密或者机关、单位的内部事项,不适用保密法和本办法。第三十八条保密法B施行前所确定的各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依照夕保密法和本办法进行清理,重新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或者解密。尚未进行清理的,仍应当按照,原定的密级管理;发生、发现泄露行为时,应当依照6保密法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所涉及的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重新加以确认。第三卜九条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根据本系统、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保密法和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解择“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文学/艺术/历史 > 军事理论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