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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组织协调方案及措施现场施工组织协调方案及措施由于本工程建设体量大,造价高,工期紧,各工序、工种相互交叉,相互影响。为保证工程的正常开展,必须将现场各施工单位、协作单位、周边合作单位的活动进行有机协调,因此现场组织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与协调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建设项目绩效的好坏,一方面取决于参与项目各方各自的项目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还取决于各方之间的有机协调和配合。从某种意义上说,各方配合的好坏甚至决定项目的成败。现实中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协调好各方的关系,致使各参与单位之间不配合、不协调,而导致项目陷于困境的例子并不少见。在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能“三控三管一协调”中
2、,三控三管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具体的工作要求,而协调却是贯穿于三控三管之中,通过监理的组织协调,使项目参与各方彼此沟通,促进相互了解和理解,在项目总目标和各分目标之间寻求平衡,达到统一思想与行动,使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通过业主与监理的总体协调作用,联合各参与单位的力量,实现项目总体目标。换句话说就是通过业主与监理的组织协调作用,提高项目参与各方之间的“配合度”,从而提高项目的绩效。为此,我们特地针对本工程提出以下组织协调管理方案:一、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的原因与协调原则(一)协调的原因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有来自人为干扰、材料干扰、机械设备、工艺及技术干扰、资金方面干扰、环境方面干扰等诸多方面
3、的影响,只有通过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才能排除这些不断变化的干扰带来的影响,才能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众所周知,我们常把建设工程的实施监理归纳为“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三控制三管理”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具体的工作要求、无论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哪一方都会按照标准实施,而协调贯穿于“三控制三管理工作之中,融会在控制的工作过程之中。可以说,协调是控制的润滑剂,协调是控制的推进器。协调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目标的实现。因此,掌握来自各方的干扰因素,采取相应对策是非常重要的。(二)协调的原则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含三个主要的组织系统,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而整个建设项
4、目又处于社会的大环境中,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包括系统的内部协调,即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之间的协调,也包括系统的外部协调,包括政府部门、金融组织、社会团体、服务单位、新闻媒体以及周边群众等的协调。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包括人际关系的协调、组织关系的协调、供求关系的协调、配合关系的协调、约束关系的协调。各种关系的协调均应遵守如下原则:(1)守法原则守法是组织与协调工作的第一原则。协调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为准绳。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才能确保工程建设实现自己的目标。(2)公正原则组织协调要维护公正原则,这既是对监理企业的一个基本要
5、求,也是监理单位从事监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监理人要站在项目的立场上,公平的处理每一个纠纷,一切以最大的项目利益为原则,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做到不偏不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建设实现自己的目标。(3)一致原则所谓一致是指协调与控制目标一致。在工程建设中,应该注意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的统一,不能有所偏废。只有协调与控制的目标一致,才能保证协调不脱离建设目标。与此同时,要把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统一考虑,决不允许强调某一目标而忽视其他目标。(4)动态原则在工程建设中,随着运行阶段的不同,所存在的关系和问题都有所不同,因此,协调工作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及时、有效地沟通关系、化
6、解矛盾,提高项目运行的效率和效益。二、协调的作用(一)纠偏和预控错位施工中经常出现作业为偏离合同和规范的标准,如工期的超前和滞后、后续工序的脱节,由于设计修改、工程变更和材料代用给下阶段施工带来的影响变更,以及地质水文条件的突然变化造成的影响,或人为干扰因素对工期质量造成的障碍等,都会造成计划序列脱节,这种情况在作业面越广、人员越多时发生的机率就大。监理协调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及时纠偏,或采用预控措施事前调整错位。(二)控制进度的关键是协调在建设施工中,有许多单位工程是由不同专业的工程组成的。通常又都是分别由专业化施工队进行施工,这必然就存在着多类工程的相互衔接和队伍间相互协作的问题,而进度控制
7、的关键是搞好协调。(三)协调是平衡的手段多头施工队伍必然存在着一定协调问题,在一些工程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往往有许多队伍同时上阵,形成会战局面,既有总包又有分包,既有纵向串接又有横向联合,各自又均制定有作业计划、质量目标,而集中这些计划后,必然存在一个协调问题。做为监理工程师,从工程内部分析,既有各子系统之间的平衡协调,又有投资、质量、进度三类工程的平衡协调,还有队伍之间的协调。此外,还有上下之间、内外之间的一些协调。总之,由于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的特殊地位和现场项目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必须突出其“协调”功能。三、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的目的、范围监理进行协调的范围包括监理内部协调和项目参建个见方之
8、间的协调,具体包括人员之间关系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人、材、物、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协调,项目各方组织分工与配合的协调等。四、协调的策略和艺术项目的顺利完成是参建各方人员智力劳动的成果,现场协调的本质是通过对人的协调来达到合理配置和利用各种资源,以便更经济、更有效的达到预定结果。由于人的智慧,各人心思不一,而且藏在心里,难以捉摸,需要讲究协调的策略和艺术:1、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要求我们在协调过程中要尽可能多的了解各方意见和建议,掌握全盘情况,防止出现偏激情况,达到协调目的。2、求同存异。无论如何努力,由于监理在项目中的定位和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监理的协调不太可能有完全理想的结果,需要我们在对
9、问题的处理协调时,求大同,存小异,尽最大可能达到协调目的。3、多表扬别人,多做自我批评。人无完人,我们同样也会对事情的看法存在局限性,事情的本质也往往出乎人们的预料。因此我们不能固执己见,以为我的就是准确的,特别是对待工程多方存有各自利益目的的情况下,处理好各方关系,尤为重要。要低调做人,真诚待人,设法获取对方的好感,在对方不设防的情况下进行工作协调会有意想不到的好效果。4、分别情况,妥善处置。工程建设中各种情况千差万别,协调工作中还要注意分别各种情况,分析主要特点和矛盾焦点,积极稳妥的提出合适的处理意见,不能生搬硬套,死扣教条和规定。达到协调的目的。五、监理协调的内容管理实践证明,在工作中出
10、现矛盾常常是由于信息不畅通,在建设的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自行其事造成的。因此,我们必须建立有效的沟通体系,通过有效地协调,使信息在整个工程建设的系统中得到良好的传递。尤其要做好与业主、监理、施工、设计的沟通管理。(一)与业主之间的协调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因此要维护业主的法定权益,尽一切努力促使工程按期、保质、尽可能低的造价建成,尽早使业主受益。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尊重业主,加强与业主及其驻工地授权代理的联系与协商,听取他们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在召开监理工作会议、延长工期、费用索赔、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的签认等监理活动之前,应征求业主的同意。当业主不
11、能听取正确的意见,或坚持不正当的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沟通、说服与劝阻的方式,不可采取硬顶和对抗的态度,必要时可发出备忘录,以记录在案并明确责任。但应坚持原则,业主对工程的一切意见和决策必须通过监理工程师后再实施。否则监理工程师将失去监理协调工作的主动权。监理工程师要以自己的工作及成果赢得业主的支持和信任,这是沟通的基础条件。与业主的请示、报告一般应通过项目总监进行,以保证传递信息的完整、统一。(2)项目总监应直接向业主代表请示、汇报工作。(3)向业主提交的报告、发文等均应经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才能发出,发文应有专门立档的签收记录表和有关人员签字。(4)业主给项目部的批示、发文
12、等应单独立档保存。(5)指导日常工作的月、周工作计划,管理月报由信息工程师准时报送业主。(6)及时收集业主的反馈意见,对业主的投诉和不满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并做出相应处理。(7)与业主方领导的不定期沟通,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二)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监理机构与承包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机构按照有关法令、法规及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权利,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中规定目标实现。在涉及承包单位的权益时,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不应损害承包单位正当权益。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和协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的有关情况,理解承包单位的困难,
13、使承包单位能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对工程质量必须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凡不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一定要拒绝验收、拒绝支付工程款。专业监视器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之间、总监与项目经理之间,都应加强联系、加强理解、互通信息、互相支持,但应注意限度,保持正常工作关系。(1)监理、施工单位的沟通一般通过会议、发文及口头等方式,按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2)对施工单位现场质量、进度的问题,一般应通过监理单位处理,必要时可组织有业主、施工单位参加的专题会。(3)邀请业主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方的监理交底会、工程例会,在施工现场应注意维护监理工程师的权威和尊严。(4)对施
14、工单位的指示和安排,一般应由监理单位发布和安排。(5)对分包单位现场质量与进度的管理,一般应通过总包进行。(6)与各方的收、发文件均应单独立档保存。(三)协调业主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业主与承包单位间的工作是监理现场协调的重点,也是监理协调工作的主要方面。本工程体量大,参建单位众多,业主与众多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量非常大,也有可能出现矛盾、焦点而导致工作进展受挫,因此需要监理在其中起到协调作用,帮助业主正确处理好关系。工程能否按计划实施,业主与承包单位做到同心同力,其内部的工作配合十分重要。主要包括对工程质量是否认同一致;对工期控制与管理认可;对施工环境变异的看法;对施工用材料、设备等的采
15、购形式、指定分包等承包单位能否接受;施工索赔与反索赔、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现场文明与安全施工和管理、工程付款等诸多方面。而这些方面的协调工作主要由监理部承担。如果在协调中业主和承包单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监理首先要求承包单位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继续施工,不能耽误工期,其他问题可以搁置的先暂时搁置,待时机成熟再处理;如果不能搁置急需处理的,应立即采取协商、讨论等形式予以解决。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允许承包单位以争议、协调问题为借口而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标准、拖延工期。对不服从管理的承包单位,监理将采取相应的合同、经济等措施予以管理。(四)与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虽只是业务联
16、系关系,但围绕在建工程项目,双方在技术上、业务上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设计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之间、总监与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之间,应互相理解与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展情况,充分理解业主、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并促其圆满地实现。如监理工程师认为设计中存在不足之处,而必须通过业主和设计单位。同时监理工程师应配合设计单位作好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作。(五)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与监理单位之间是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作为受政府委托的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宏观控制,并对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监理机构应在总监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发布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意见,监理应及时、如实地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反映情况,接受其监督。总监应与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负责人加强联系,尊重其职权,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