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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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赤水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I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我市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有力有序有效和可控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遵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遵义市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现场救援工作指南遵义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赤水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2、的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级有关单位认真履行分工职责,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各级政府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2 组织体系和职责市人民政府成立赤水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在赤水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在总指挥部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对

3、工作。赤水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是本市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的指挥机构。2.1 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自然资源工作副主任、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担任。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承担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职责:在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督导、指导各乡镇(街道)及市有关单位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向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贵州省、遵义市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由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人武部、市消防大队、市公安局、赤水供电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赤水公路管理段、市文体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赤水分局、市融媒体中心、赤水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赤水

5、分公司、中国联通赤水分公司、中国电信赤水分公司负责同志组成。必要时,可增加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参加。具体职责如下:(一)市自然资源局:按照指挥部安排部署,指导、协调责任部门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会同市气象局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协助、监督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织专家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成因分析论证认定,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事故,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I;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应急处置的技术服务和监测设备

6、保障,协同相关部门组织所属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专家和抢险救援力量参加救援,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规划工作。(二)市应急局:负责筹集、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做好地质灾害救济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生活安排、生活救助、灾后重建等工作;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救援、处置和灾情调查评估。(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开展灾区危房调查评估,提出消除灾害隐患的措施。(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受损运输线路修复保畅任务,保证救灾人员、物资及时送达。(五)市水务局:负责指导开展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

7、指导组织水利工程险情排查和受损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协助处理堰塞湖险情;做好雨情、水情监测工作。(六)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受灾学校组织师生紧急琉散转移,指导恢复教育秩序,修复受损毁校舍和应急调配教学资源,解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知识进校园工作。(七)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安排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站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随时做好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及时抢救灾区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八)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降雨趋势预报分析资料,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九)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

8、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范围。(十)市人武部、市消防大队:按指挥部统一安排,组织消防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十一)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公安力量参与抢险救灾;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疏散、撤离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实施灾区交通疏导,依法打击灾区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因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十二)赤水供电局:负责组织进行地质灾害区域的紧急断电、电力设施抢修,恢复电力供应。(十三)市财政局:负责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和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负责筹措、管理和拨付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并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使用

9、进行监督管理。(十四)市林业局:负责对地质灾害区域生态监测和修复工作。(十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救灾药品、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救灾药品食品的质量安全。(十六)赤水公路管理段:负责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保障工作。(十七)市文体旅游局: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时,负责组织游客疏导、临时安置、协调送返和排障除险等工作,灾后应及时安排重建恢复任务。(十八)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用救灾物资的及时组织、协调和调配;协助地质灾害灾区及时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十九)市生态环境局赤水分局:负责组织对灾区环境进行监测,提供环境质量数据与评价,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开展灾区生态破坏损

10、失评估。(二十)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舆论引导响应机制,统筹协调、引导管控相关舆论;有序开展灾情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二十一)赤水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景点及旅游开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发性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负责组织指导灾区游客疏导撤离,并对险情、灾情发展情况组织监测、监管。(二十二)中国移动赤水分公司、中国联通赤水分公司、中国电信赤水分公司:负责将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向指定人员的通讯工具及时下发信息通知;保障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通信畅通。2.2 现场指挥部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根据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

11、挥部(以下简称市现场指挥部),由赴现场指挥处置的市领导或由其指定人员任现场指挥长,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派往灾区的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参加救灾的消防大队,以及灾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组成。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对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监测预警组、专家调查组、医疗救助组、社会维稳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若干工作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综合协调组:由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指挥长、市人民政府联系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和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和统筹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二)应急处置组:赤水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

12、办公室接到灾险情报告后,由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险情、分析会商,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根据险情发布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命令;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排险工作;组织灾区群众的转移、临时安置及生活、治安和安抚等工作。(三)监测预警组:由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和事发当地政府负责人组成,负责做好现场应急调查、监测预警和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等工作。(四)专家调查组: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驻赤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保障单位专家组成员组成,负责做好现场灾险情应急调查、指导监测预警工作、风险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及出具应急调查报告等工作。

13、(五)医疗救助组:由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组成,负责医疗卫生救援和遇难人员善后工作。(六)社会维稳组:由市公安局和事发当地政府负责人组成,负责事发当地抢险救援秩序有序、社会稳定和相关违法行为的紧急处置工作。(七)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局等单位和事发当地政府负责人组成,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八)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和事发当地政府负责人组成,负责信息发布、舆情收集、舆论引导等工作。2.3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市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

14、机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对工作。3 预防预警机制3.1 预防和监测3.1.1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编制县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乡镇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重点防范时期、重点防范区域、重要隐患点,并制定具体有效的防范措施。3.1.2 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高易发区应急预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针对当地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高易发区编制应急预案,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防灾、监测责任人和受威胁区域群众手中。3.1.3 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各乡(镇)人民政

15、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提升地质灾害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健全以村(社区)干部和网格安全员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配备监测预警设备,加强专业技能培训。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务、交通运输、建设、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在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人口密集区、公路干线、非煤矿山及农村居民点等重点工程活动强烈区域,建立气象、水文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3.1.4 地质灾害隐患险情排查和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乡镇(街遒)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高发易发区的巡查排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划定灾害危险区,

16、设置警示标识标牌,明确预警信号和确定撤离路线。3.2 预警3. 2.1信息收集与分析市自然资源和气象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与地质灾害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及时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单位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4. 2.2预警分级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预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大小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对可能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及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进行标识。蓝色预警:预计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黄色预警:预计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较高。橙色预警:预计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高。红色预警:预计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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