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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24)49号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4年6月7日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3)53号)要求,现制定如下实
2、施方案。一、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獴盖。筛选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幅射带动作用的乡镇卫生院进行重点建设。每个县(市、区)遴选1一2家乡镇卫生院逐步打造成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使其基本达到县级医院服务水平,其中藤县、岑溪市各2家,苍梧县、蒙山县、万秀区、长洲区、龙坪区各1家。原则上年个行政村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建好用好1间村卫生室,每个乡镇遴选1一2家中心卫生室加强建设。对服务能力较弱的政府办村卫生室,可以通过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3、村级派驻服务人员原则上每周在村)生室工作时间不少于5日,在同一个行政村至少连续服务半年。定期巡诊医务人员原则上每周开展巡诊至少2次,每次至少半天,巡诊时间要相对固定。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R生室,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R生室。(二)建立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体制。以县带乡、以乡带村,推进乡村医疗-体化管理。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在市县两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贲任不变的前提下,将政府办村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其人员、工资、财务、业务、绩效考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
4、药物等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实现医保直接结算。村卫生室作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派出机构或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探索由诊疗服务能力较强、服务人口较多、辐射周边乡镇范围较大的乡镇卫生院牵头,县域内其他若干家乡镇卫生院和所辖村卫生室为成员单位,组建乡村医共体。二、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三)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完善二级诊疗科目,补齐薄弱专科,重点加强儿科、精神科、老年病专业、康复医学科、传染性疾病科等学科建设。加强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县级质控中心建设力度,完善县域内医疗质控体系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公共
5、T1.生服务职能,抓好慢性病综合防控,探索医防融合新模式。结合“千县工程”,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有儿囱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到2025年,力争每个县(市)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岑溪市人民医院、藤县人民医院按照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良好以上等级进行建设。(四)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完善乡镇卫生院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开展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拓展乡镇卫生院康熨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功能。健全急诊急救和巡诊服务体系,开展乡镇卫生院急诊救治能力提升培训,探索实施星级急
6、诊室(科)建设。引导基层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探索乡镇卫生院高质量、差异化发展的途径和方法。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于服务能力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在机构建设、床位设置、学科建设、设备配备、技术准入等方面可参照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坚持中西医并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大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力度,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和中医药服务能力,扩大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供给。加强村卫生室能力建设,探索村卫生室星级管理模式,强化其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允许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拓展符合其功能定位的医疗服务。可以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方式,健全村卫
7、生室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到2024年,实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覆盖。到2025年,每个县(市)至少有1所乡镇更生院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有1家旗舰中医馆:100%的乡镇只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五)积极创建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创建国家、自治区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探索基层T1.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不断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六)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县级疾控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疗一R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的指导。健全乡村公共
8、卫生体系,制定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推广医防融合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工作。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相关科室建设,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全市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哨点)设置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可建立标准化的发热门诊,配备负压救护车等医疗设备。推进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规范化建设,覆盖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提升预防接种服务水平。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强化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加强乡村医生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贲任。探索在乡
9、村医疗卫生机构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鼓励人员双向流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防协同配合,逐步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七)完善城乡医疗共建机制。建立健全全市城市三级医院包县、二级医院包乡、乡镇卫生院包村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派驻人员的资质、数量以及帮扶工作内容,并建立帮扶考核机制。将指导基层、下沉服务作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基本职贡。完善城乡协同、以城带乡帮扶、对口帮扶工作机制。鼓励城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与所在城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共同探索对乡镇卫生院实施托管、共建等多种模式的合作,支持市工人医院、市红十字会医
10、院、市人民医院对乡镇生院帮扶支援,优化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八)提高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水平。到2025年,依托梧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形成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优生优育信息资源为核心的三大数据库,实现数据采集统一、业务应用共享。加强互联网医院和远程医疗建设,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应用,通过远程会诊、远程教学等形式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帮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延伸市级心电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三大中心业务到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全市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系统。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推进县域内
11、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三、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八)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扩大乡镇卫生院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深入开展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加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履约管理和服务保障。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专项招聘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乡村医生队伍。实施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对20182020年培养的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开展学历提升教育。加强全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以及中医、护理、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心理健康、精神卫生、康复、职业健
12、康等紧缺人才培养。继续发展壮大全科医生队伍,推进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模。以医共体为依托,强化对口支援,有计划地选派基层医疗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继续争取中央补助广西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骨干人员、骨干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实施双培计划,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在财务、绩效、招标采购、一体化运行等管理方面的培训,加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常见病诊疗等业务方面的培训,强化和拓展符合功能定位的医疗服务。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或有1名医生参与全科医生培训。加强基层中医药的传承,支持和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推广、传承中医药适宜技术。(+)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激励政策
13、。拓宽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渠道,实施职称倾斜政策。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按规定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要求,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在职称评价中对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高级职称的,可按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十一)优化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结构。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免试注册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限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每
14、年组织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前培训,市级层面依托市直三甲医院临床技能中心常规性开展培训,县级层面依托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常规性、全覆盖开展培训,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占比纳入医共体考核。支持中医(专长)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25年,全市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5%左右。(十二)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盘活用好存量编制,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县级卫生健康、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统筹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按程序完成入编。及时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
15、业技术人才,降低空编率。各地乡镇卫生院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全面推进“乡聘村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乡镇卫生院(社区-R生服务中心)与乡村医生建立聘用关系并格订聘用合同,实行“乡聘村用”,聘用乡村医生按照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不再兼任村两委干部等其他职务。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R生共同体建设,在医共体内实行“县聘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乡镇卫生院新进用编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不得少于5年,5年内可通过竞聘上岗在县域内乡镇
16、卫生院合理流动;满5年后,可按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编规定通过宜.接考核(考察)的方式在本县域内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合理流动。乡镇卫生院聘用的技术骨干可签订长期聘用合同。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探索将乡镇卫生院一定比例的编制数专项用于乡村医生岗位。四、完善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十三)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待遇。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岗位考核津贴,标准为工作人员上年度第十二月基本工资,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所需经费由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统筹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安排,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允许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考核结果和年度收支正结余提取各项基金后按最高不超过70%核增绩效工资动态奖励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特点制定,绩效工资总量内可白行设立分配项目,在分配中应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