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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评价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备注遗产价值1见证了本行业在中国或辽宁的发端历史价值2对我省工业化进程有显著的推进作用历史价值3技术或工艺的创新性、重要性或独特性科技价值4对行业发展进程有重要影响科技价值5对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变迁有重要影响社会价值6形成了一定时期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工业精神、生产制度或企业文化社会价值7能够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及其相关社区生活的时代特性和社会风貌社会价值8工业生产或生活设施构成的工业景观有较强的独特性或代表性艺术价值9设施设备、建构筑物、产品对某一生产技艺或企业有极强的代表性艺术价值10涉及与重要历史事件、人物的紧密联系历史价值11为洋务运动、民族
2、资本主义工商业、156项工程和支援三线建设重大项目情况历史价值保护状况12涉及遗产价值描述的文字材料基本可信真实性13整体布局和核心物项建设、重建、修复及保存状况有较为可信的记录和呈现真实性14有较高的完整程度,通过现存核心物项可以完整呈现有代表性的生产布局、生产工艺或相关的生活完整性管理水平15已制定规划、制度等支持保护利用工业遗产延续性16已有明确而有力的保护利用计划和工作措施延续性17保护利用己或可预期产生可持续的社会和或经济效益时代性评价指标说明:1.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评价采用定性评价的方式,针对工业遗产特性设置了3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2.对于“遗产价值”指标项,1-8项二级指标中需至少有1项达到相应标准,9-11项二级指标作为评价参考;对于“保存状况”指标项,12-14项二级指标均需达到相应标准;对于“管理水平”指标项,1577项二级指标中需至少有2项达到相应标准。所申报项目若为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则视同“保存状况”和“管理水平”指标项均达到相应标准。3.三项一级指标均达到相应标准,判定为满足评价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