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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十篇关于深化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交流发言提纲第1篇,共10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个人心得体会以条例为镜,正国企之行“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国有企业的清正廉洁、稳健发展,源自于对规章制度的严格遵循,特别是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通过此次学习,我收获颇丰。条例如同一面精准的镜子,清晰地映照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它详细罗列了各类违规行为及其相应后果,就像“画地为牢”,明确告知我们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哪怕是看似微不足道的违规之举,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给企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曾经有一家国
2、有企业,其管理人员在业务合作中接受对方的高档礼品和宴请,进而在合作条件上给予对方不合理的优惠。虽然看似是“小节”问题,但这种行为违反了条例,破坏了企业的公平交易原则。最终,企业在该合作项目中遭受了经济损失,该管理人员也受到了相应处分。这个例子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任何违反条例的行为,无论大小,都可能给企业带来严重后果。“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像青松一样,坚守原则,不屈从于压力和诱惑。要坚决抵制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私利、违规兼职取酬、侵占企业资产等不良行为。同时,我们要将条例作为提升自身素质的指南。“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不断学习、思考
3、、辨别并践行条例的要求,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道德修养。在企业的经营决策中,要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雉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学习条例只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勇气,将其融入到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第2篇某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围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材料及学习心得大家好!今天我们相聚在此,深入学习和探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为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配套行政法规,条例
4、制定坚持依法处分原则,将散见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关责任人员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进行梳理、归集,在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持衔接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及处分的适用,对处分的程序、申诉等作出具体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了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政务处分和处分本质上都是对违法的公职人员追究责任,实施对象都是公职人员,主要区别是实施主体不同:由监察机关作出的是政务处分;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作出的是处分。二十届中央第一轮、第二轮巡视对共计57家国有
5、企业开展常规巡视。从巡视反馈和近年来查处案件情况看,国企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明确底线红线,着力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比如,条例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关于违反政治要求、组织程序、廉洁要求、薪酬管理制度,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侵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工作要求等违法行为有关规定具体化为51项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条例充分体现贯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针方略,纵深推进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的战略部署,既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划定行为底线,又要求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和单位加强
6、日常监督,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肃追责,强化震慑效应,不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是内在统一的。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条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从处分原则、处分适用、处分程序、鼓励担当作为等方面落实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更好激发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比如,在处分原则方面,规定给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
7、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处分适用方而,将“三个区分开来“有关要求转化为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规定属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思考。在遵循条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要加强对下属员工的教育和培训,让条例的精神深入人心,形成全员遵守的良好氛围。“积水成渊,蛟龙生焉。“企业要注重制度建设,将条例的要求融入到各项规章制度中,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完善内部审计、风险防控等制度,加强对企业运营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新时代的背景
8、下,国有企业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我们要以条例为纲,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的浪潮中勇立潮头,实现高质量发展。第7篇2024年度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发言提纲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的使命和责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颁布,为国有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以下是我对此条例的深入研讨。一是清晰洞察条例的规范引领作用。条例犹如一座明亮的灯塔,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它明确了在国有企业的运营管理中,哪些行为是被鼓励和支持的,哪些行为是被严格禁止和惩处的。比如,在项目决策过程中,要求管理人员进行充分
9、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曾经有一家国有企业,由于主要负责人在重大项目决策时独断专行,未充分听取专业意见,导致项目进展不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条例的出台,有效地规范了决策流程,避免了类似的决策失误。二是准确把握条例的严格约束机制。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各类违规行为制定了详尽且严厉的处分措施,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在财务管理方面,严禁私设小金库、虚报账目、挪用公款等行为;在人事管理方面,杜绝任人唯亲、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某国有企业的财务主管,为了个人私利,私自挪用企业资金进行炒股,最终不仅被撤职处分,还面临法律的制裁。这一案例充分彰显了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警示
10、着每一位管理人员必须严守纪律底线。三是深刻领会条例的积极促进意义。条例的实施并非仅仅是为了惩罚违规行为,更重要的是激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它鼓励创新、倡导实干,为那些真正为企业谋发展、为员工谋福利的管理人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一要加强学习,持续提升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仅要熟悉条文内容,更要领会其背后的立法精神和政策导向。二要以身作则,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做至产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同事。三要积极参与监督,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对发现的违反条例的行为,要敢于亮剑、坚决抵制,共同维护企业的良好秩序和
11、健康发展环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准则,我们应当以敬畏之心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为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第8篇某单位中心组传达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交流发言材料、学习心得在深入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制度之光的照耀,这束光,明亮而坚定,为我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照亮了廉洁之路,指引我们向着公正、透明、高效的管理方向迈进。条例的学习让我深刻理解到,制度的力量在于其公正性和严密性。正如古人云:”法者,天下之公器也。”条例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其公正性是其生命力所在。只有公正无私,才能赢得员工的信任和尊重,才能真正
12、起到规范行为、预防腐败的作用。在条例中,我对廉洁从业的规定印象尤为深刻。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句话告诉我们,追求财富是人之常情,但必须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条例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准则,为我们划定了清晰的红线,提醒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此外,我对条例中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深有感触。权力需要监督,否则就容易滋生腐败。条例明确了监督检杳的职责和程序,以及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这将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确保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条例为镜,时刻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做到了公正廉洁。同时,我也将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
13、督,确保自己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学习过程中,我对条例中的责任追究制度印象深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句话揭示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明确了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并将责任追究具体化,这无疑将增强我们的最后,我想引用一句古诗:”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学习条例的道路是漫长的,但我将坚定信念,持之以恒,不断提升自己的法治观念和廉洁意识,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第9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学习研讨发言材料“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怀着这样的忠诚和担当,为国家的繁荣和企业的发展奉献一切。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则为我们的忠诚和担当
14、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约束。条例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法规,它全面涵盖了管理人员可能涉及的各种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分标准。“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严格遵守条例,是维护国有企业稳定运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关键。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忠诚的价值。“一片丹心图报国,两行清泪为思亲”,我们要将对国家和企业的忠诚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坚决杜绝任何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行为。担当精神同样不可或缺。“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我们要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推诿逃避。例如,在应对市场变化时,要敢于创新、敢于决策;在处理企业内部矛盾时,要公正公平、果
15、断处置。“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不仅要熟知条例的内容,更要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履行,用行动诠释忠诚与担当。“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相信在条例的规范下,国有企业必将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我们也将在这个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第10篇2024年关于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材料“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在深入斫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后,我对此话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与体悟。国有经济乃国民经济之命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身负重任,如“中流砥柱”,其行为举止、决策管理关乎企业兴衰与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条例的颁布实施,恰如“定海神针”,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筑牢了坚实防线,也为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提供了明确准则。条例的制定,高瞻远瞩、未雨绸缪,具有深远意义。一方面,它如“明镜高悬”,让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时刻警醒自身,明确行为边界,防止因一己私欲或一时疏忽而陷入违法乱纪的“泥沼古有“羊续悬鱼”,彰显廉洁自律之典范;今有条例约束,为杜绝贪污腐败、权力滥用等行为亮起“红灯”,避免国有企业成为个别人员中饱私囊的“温床”,从源头上斩断伸向国有资产的“黑手”,确保每一项决策、每一笔资金都能在阳光下运行,为国有资产竖越坚实的“保护盾”。另一方面,条例为国有企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