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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汇编药品效期管理制度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
2、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8、药
3、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第二篇: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药品效期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效期管理,使药品管理规范化,保障病人用药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药库严把验收关,凡是未明确标示有效期的药品拒绝收货,并反馈给采购员,收货时药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该品种总有效期的2/3,否则,应拒绝收货(特殊情况除外),并将情况反馈给采购员。二、药库保管员要严格填写入库验收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
4、规格、产地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写完整。三、药品应按批号进行摆放、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能混放。四、定期做好药品效期的检查,逐药按效期整理,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药品,报采购员及时与供货单位沟通。五、采购员对各用药科室上报的近期药品,应及时查询,并与供应商联系退换。六、药品必须按有效期的长短及入库(药房)先后,由近及远顺序发出,遵循近效期先发的原则。七、及时下架即将过期药品,严格杜绝过期药品发出。第三篇: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药品效期管理制度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
5、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
6、点监控范围。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
7、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第四篇: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2份)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及降低医院药品报损率,制定此制度。(一)近效期药品是指现在距药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二)药品储藏部门,必须在醒目位置设“近效期药品一览表”,并依据效期远近,以不同色标进行区分,定期做相应调整、变更。(S)医院购进药品,有效期不得低于一年(对于药品有效期较短的,购入时离有效期也不得低于八个月);如有特殊情况由采购员及质量验收人员负责处理。(四)根据采购药品质量管理要求,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低于以上期限的,药库保管人员有权拒绝验收、
8、入库。(五)经验收合格的药品按批号的先后顺序陈列,生产批号靠前的药品放置在货架前(上)端。药品出库时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配货。(六)药品贮存、养护时,应特别关注近效期的药品,近效期应摆放在前,标识清楚明显。(七)凭出库凭证,库房人员发放有效期在4个月以内的药品时,必须告之药房,药房根据库存、用量可选择是否领取或调整领取数量。(A)药房负责人应保证近效期药品在医院的流通,不得随意缺药。(九)发放近效期药品时,需对药品的外观进行一次检查。(十)各部门定期检查,填报近效期药品月登记表,并对“近效期药品一览表”进行调整。(十一)积极配合科室对近效期药品的处理,禁止调配、发放超过有
9、效期的药品。(十二)药房药师调配处方按照“近效期先用”的原则,并将近效期药品告知患者,依据处方剂量保证其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第五篇: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药品效期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效期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减少医院损失,使药剂科的药品管理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责任人:库管、药房主任及成员。内容: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证其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是根据药品的稳定性的不同,通过稳定性试验,研究和留样观察合理制定的。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员应拒绝收货。3、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
10、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签收、入库,对效期不足6个月药品,加强养护管理及陈列检查。4、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5、药库保管员要严格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写完整。6、根据一般处理规律,适量制定申领计划,避免药品挤压失效。7、存放药品时掌握,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旧货未尽,新货不出的原则。8、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9、药房对距失效期3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有1个月的时间。10、效期药品管理责任到人,每位药房成员划分药品效期责任区,每月查看,近效期药品登记在效期本上,以便动态监测。11、及时处理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12、药库保管员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记录,对入库2个月不出库的药品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院用药情况或再行决定留存或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