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法律法规核心要点有哪些?.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法律法规核心要点有哪些?.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问】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法律法规核心要点有哪些?【答】【群体适用性】1、带薪年休假制度适用于全日制劳动关系职工群体。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法定强制性】2、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资质适格性】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适格连续制】4、关于V企业职H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第Tff1.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
2、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待遇三档制】5、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考核年度制】6、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本办法中的“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入职折算制】7、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离职折算制】8、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
3、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休假统筹制】9、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休假跨年制】10、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安排义务制】11、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
4、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超休福利制】1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第七条规定,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假冲抵制】1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年假工时制】1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未休待遇制】15、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
5、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日薪折算制】16、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休假待遇制】17、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
6、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假种排斥制】18、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派遣休假制】19、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时间累积制】20、企业职H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H作时间确定。职
7、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累计全日制】21、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视同累计制】22、送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争议仲裁制】23、企业职H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监察监管制】24、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条例及本办法的情况。【船员另行制】25、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船员的年休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