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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总则1.I目的为规范公司薪酬福利的管理,使得薪酬支付的相对公平合理,保证公司的薪酬支付符合国家相关劳动法规。1.2薪酬福利支付原则1.2 .1内部公平原则:内部各岗位之间根据岗位价值评估来确定薪酬水平,保证内部薪酬公平。1.2.2外部公平原则:参照市场薪酬水平,保证公司薪酬水平与市场相当。1.3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薪酬福利管理。1.4 参考文件(包括不限于以下文件)1.4. 1劳动法1.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4.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4.4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1.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4.6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2薪酬管理2.1薪酬标准制定及调整2.1.1工资制度2.1.1.2销售人员实行销量提成工资制。2.1.1.3生产员工实行产量工资制。2.1.1.4行政后勤人员实行定岗工资制或宽带工资制。2.1.1.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工资制。2. 1.2.1薪酬薪资标准必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制定,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对薪资标准进行私自调整。3. 1.2.2薪酬标准制定(1)由人力资源部对实行不同工资制度的工资水平进行总体平衡。(2)销售人员工资标准体系由营销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制定后,经职代会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3)生产员工工资标准体系由生产总长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制定后,经职代会
3、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4)行政后勤人员与副总经理的工资标准体系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经职代会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5)各类补贴标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经职代会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6)以上薪酬标准制定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这些标准进行培训,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公司的薪酬制度。2.1.2.3标准调整(1)生产员工的生产工艺、设备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产量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对生产员工的工资标准体系进行调整。(2)组织结构、人员编制发生变化出现无可遵循薪资标准,需制定新的工资标准。(3)因公司薪酬水平低于市场水平,影响到公司正常运转的,需调整工资标准。(4)公司高层研
4、究提出薪资调整。(5)单个岗位因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相比于同类岗位明显偏低、或该岗位因为工资的原因离职率居高不下的,需对该岗位工资标准进行调整。(6)薪酬标准调整可由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提出,调整后的标准需经经职代会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1.2.4员工工资标准确定(1)原则上相同岗位实行相同的工资标准,但应当考虑到地区差异、工作量大小、个人资历和技能等因素有所差别。(2)新入职员工工资标准确定a、新入职生产员工在七天考核期与岗前培训等期间薪资标准按第一月度工资标准计核(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b、新招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薪资根据招聘人员的技能、岗位确
5、定具体薪资标准。c、新入职员工相关补贴标准按所在岗位标准执行。2.1.2.5异动人员工资标准确定(1)所有异动人员或晋降级人员按异动后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2)借调人员薪资由借入单位按原公司、原岗位薪资标准计核、发放,项目借调人员按项目工资计核发放。(3)管理人员免除职务的,按免去职位后所在岗位薪资标准计核,如继续代管原岗位工作的,按所在部门普通员工最高工资标准发放。(4)新晋升管理人员代理的,按岗位工资标准80%或该级别最低工资标准发放。(5)管理人员兼职的,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2.1.2.6新增岗位(1)新增岗位的工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确定。2.1.2.7员工标准确定流程(1)
6、公司全体员工工资调整须经人力资源部及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2)实行保密工资制员工的岗位异动工资标准审批直接由人力资源部门提报,公司总经理批准。(3)所有员工在调整工资标准或新员工确定工资标准时需填写员工工资标准审批表并按权限逐级审批。(4)异动人员工资从异动之日起执行,人力资源部将工资调整情况归档备案。2.2薪酬核算及支付2. 2.1核算原则2. 2.1.1所有正常出勤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 2.1.2所有员工的工资以自然月度为周期进行核算。4. 2.1.3各类非法定的代缴代扣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并有书面记录。2.2.2核算细则2.2.2.1各相关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考勤、销量、销
7、售价格、产量、装卸量、零工、检修等工资核算数据汇总报部经理核对审核无误签批后报薪资核算人员,其中手工考勤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确认。2.2.2.2工资核算人员根据公司制定的薪资标准计算出不同类人员的上月工资数额。2.2.2.3期间出现岗位异动或工资标准调整的,按异动或标准调整前后的工资标准分段核算工资。2.2.2.4所有加班必须事先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及相关负责人的审批后,才能计算加班工资。2.2.2.5工资核算以26个自然日作为计薪标准,按小时核算。2.2.2.6离职员工的工资在员工离职当日核算,并由离职员工对核算出的工资进行签字确认。22.2.7工资核算表中的有关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工资的特殊项单独体
8、现。2.2.2.8工资核算审核(I)公司薪资核算由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统一发放。2.2.3薪酬支付2.2.3.1经审核无误后,工资每月支付一次,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薪资以现金形式发放时,必须由员工本人领取,特殊原因本人不能领取时,可书面委托他人以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明代领。22.3.2所有发放工资必须向员工发放个人工资条并由员工签收。2.2.3.3离职员工工资在离职手续办理结束当日支付,如和员工有特殊约定的,按约定执行。2.2.1.4因财务核算及银行转账需要,每月度工资于次月15日前发放,遇节假日顺延。2.2.3.4特殊情况薪酬支付(1)加班加班工资按国家
9、规定标准执行。(2)工伤期间工资工伤鉴定结束之前按原工资标准执行,工伤鉴定结束后根据工伤条例执行。(3)妇女“三期”工资a、产前孕检和产后哺乳假按正常工作对待。b、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承担,未缴纳生育保险的,由公司按生育保险的待遇承担。(4)各类假期(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陪护假、婚嫁、丧假)a、事假期间的工资按缺勤计算。b、病假按当地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执行。c、国家法定年休假未休的,按300%计算年休工资,但原则上都应安排补休。d、陪护假、婚嫁、丧假均为带薪假,按正常工作对待。(5)检修、零工工资检修、大修人员和协助人员薪资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提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核准、公司总经
10、理签批。(6)待岗工资待岗工资按每天15元执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7)旷工旷工期间的工资按缺勤计算。2.3工资档案管理2. 3.1所有工资支付有员工签收记录,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保存。3. 3.2保存工资支付银行转账记录,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保存。4. 3.3保存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保存。5. 3.4保存员工各类请休假记录,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保存。6. 3.5保存所有员工考勤记录,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保存。7. 3.6保存离职员工的补偿及工资支付记录,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保存。8. 3.7所有最终发放工资记录的电子版需在发放后一周之内报公司
11、人力资源部备案。3社保福利劳保管理(暂不执行)3.1社保管理社保指公司为正式员工购买的法定的社会统筹保险福利,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和工伤等。3.2缴纳管理3.2.1所有公司的员工符合社保缴纳要求的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只承担个人缴纳部分。32.2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办理缴纳人员的保险手续,建立缴纳台账。3.2.3社会保险标准、缴纳基数、险种、比例由人力资源部按国家规定执行。3.2.4社会保险金由企业、个人共同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各公司薪资核算部在每月工资中代扣。3.2.5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国家规定时间及时到国家相关机关缴纳。3.3异动缴纳管理3.3.1异动人员社会保险自调动
12、之月起由调入所在公司按标准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由调入公司从月薪中代扣。3.3.2员工离职自手续办理完毕之月所在季度起停止缴纳社会保险。3.3.3新入职员工符合社保缴纳条件的在入职当月起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如当月不能缴纳的,则在下月缴纳,如因员工个人的原因不能缴纳的,公司不予补缴。3.4档案转移社保档案的转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5退休办理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力资源部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到国家相关机关部协助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员工根据国家规定按期领取社会保险金。3.6其他福利及劳保管理3.6.1福利、劳保用品发放标准需按程序提报签批。3.6.2劳保用品每月下旬按标准发放,并填写劳保发放记录表。3.6.3各部领取劳保时,需提报劳保发放人员名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核对名单后,填写物资申领单,经批准后到仓储科领取。3.6.4各部门共用的劳保用品须安排专人保管。3.6.5限期类劳保用品领用人在期限内出现辞职(辞退),必须按规定缴纳一定金额的折旧费。3.6.6劳保用品发放部必须建立限期类劳保用品管理台账。3.6.7节日发放福利,由人力资源部提报福利发放计划,经签批后执行。3.6.8试用人员、实习人员同正式员工同等的福利、劳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