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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下半年安全质量大检查问题清单(高东高速)一、基本情况2018年12月160-12月180,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检查组对高东高速公路项目的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项目公司总体安全质量管理基本到位,编制了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按照各级要求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项目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拌合站采用全封闭、配置了喷雾降尘系统、钢筋加工场配置了焊烟收集设备等;各标段均设置了安全体验馆及VR体验馆,现场大部分临建标准化较高,如GD1.Q-03标拌合站及钢筋加工棚分区合理、场地整洁有序,GD1.Q-O1.标桥梁施工现场基坑防护到位;各单位成品梁蒸汽养护到位。本次检查共发现问
2、题72个(现场管理问题15个、基础管理问题57个),其中项目公司4个,监理单位26个,施工单位42个。对K9+397.5跨S322分离式立交桥已达28d龄期的预制箱梁强度进行回弹,累计回弹6个测区,结果全部合格;对预制箱梁进行保护层厚度检测,累计检测260个点,合格点数244个,平均合格率93.8%(标准为不小于90%);抽检路桥1-3标拌合站粗集料11组、细集料3组,检测结果均合格。抽查了路桥1-3标拌合站拌合记录,路桥1标、2标骨料称量误差超标,路桥3标配料称量误差均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监理单位(26个)1.高东高速公路工程总监办(山东恒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7个
3、)(1)提供的管理制度汇编中,监理组织机构设置与监理规划中的组织机构设置不一致;(2)未落实安全监理会议制度按月召开会议,未能提供9月、10月、11月安全监理会议纪要(记录);(3)未能提供安全生产费专项检杳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到现场巡视检查频次不满足工程监理巡视制度要求(每周不少于1次),如9月份巡视记录3次、10月份巡视记录1次、10月份巡视记录2次;(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部分条文与项目公司的相关规定不一致,应进行修正;(6)提供的9月、10月、11月监理月报无负责人签字;(7)提供的安全、环保检查记录签字不全,部分记录总监未签字。2.高东高速公路工程第一驻地办(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
4、咨询有限公司)(10个)(1)提供的监理实施细则未明确驻地、副驻地等主要管理人员职责;(2)提供的制度汇编未正式行文印发;(3)部分质量管理制度操作性不强,如试验与抽检,制度规定主要原材料抽检率为施工单位自检的20%,实际为旁站施工单位取样;(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规定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未能提供2018年9月、10月、11月安全例会纪要;(5) 土建1标K9+397.5跨S322分离式立交左幅3-2梁部分钢筋局部损坏,导致局部钢筋无保护层,不符合设计要求,驻地办未发现并督促整改;(6) 土建1标拌和站混凝土生产部分称量超标,驻地办未发现并督促整改;(7) K34+676.5跨高岭村中桥0#台部分
5、桩头伸入系梁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5Cm),驻地办未发现并督促整改;(8)未开展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只收集了部分安全费用发票复印件,未对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9)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审核不严,签字不齐全,如GD1.Q-02标上报的预制梁首件验收认可资料,开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未签字,全部人员未签日期,未附质检资料,且大量质检资料由施工单位采用铅笔书写;(10)驻地办环保管理制度规定了总监办的职责,与驻地办管理权限不符。3 .高东高速公路工程第二驻地办(山东三山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7个)(1)提供监理组织机构图与驻地办岗位职责所列部门不一致;(2
6、)未能提供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试验检验、复验制度规定的施工材料报验单;(3)提供的细集料原材料进厂台账无试验报告编号或检验状态,未能体现材料质量状况;(4)抽查监理日志,2018年10月监理日志中,有25天驻地未签字审核;2018年11月监理日志部分问题记录有误,如11月21日、11月30日问题记录与实际日期不符;(5)拌和站细骨料仓中,待检仓标识牌标识错误,河砂进场数量491.7t,实际数量约2400t,标示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驻地办未记录并督促整改;(6)经抽查,2018年12月4日安全检查违规通知单的整改回复无针对性,问题整改未闭合。(要求整改安全生产费台账,回复时提供了记账凭证,未提供整
7、改后的安全生产费台账);(7)抽查11月19日至12月12日旁站记录,发现问题及整改记录未填写。4 .中心试验室(山东铁正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个)(1)对土建二标徒骇河取土场的土工验证试验中CBR指标采用的设计标准有误;(2)对土建一标原地面土工击试验的平行验证试验频次不足,未做到平行试验100%验证。(二)各施工单位(42个)1.GD1.Q-O1.标(大桥局3公司)(10个)(1) 土建1标K9+397.5跨S322分离式立交左幅3-2梁混凝土局部破损,导致局部钢筋无保护层,不符合设计要(2) 土建1标拌和站局部文明施工差,生产污水局部漫流;沉淀池中,污水溢出隔墙,未有效发挥作用;
8、(3)预制梁端头及翼缘板侧面凿毛不及时;(4)临时用电不规范,开关箱无定期检查记录,未接地;(5)钢筋直螺纹连接丝头加工前端头未切齐,导致端头不平整、螺纹不全;钢筋直螺纹连接采用长短丝连接,应采用微粗直螺纹套丝工艺,不能采用滚轧直螺纹套丝工艺;(6)经抽查,发现土建1标KII+212.5中桥3#墩系梁混凝土生产记录中,骨料称量误差超标(实际-2.41乐允许偏差2%);(7)未根据现场实际开展一月一评估,并对每月的风-6-险评估结果经项目部主管、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及时签字确认;未在每月底前5天将下一个月的风险评估情况,包括风险因素、产生的危害、控制措施等,采用简单有效的方式,告知全体人
9、员,直至一线员工;(8)项目部内部签订的安全包保责任书无台帐,安全生产责任未逐级分解;(9)未按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评价办法要求开展自评工作;(10)技术交底书未根据制度编写,交底内容不全,针对性差;未制定质量培训计划,质量培训针对性差。2.GD1.Q-O2标(14局4公司)(13个)(1)K34+676.5跨高岭村中桥0#台1基顶面与垫层相平,桩头进入系梁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5Crn);(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龙门吊走行轨道不顺直,接头高差较大;多处龙门吊未使用时未锁紧轨道,无行程限位器;(3)钢筋加工场内布局较乱,文明施工较差;(4)钢筋机械连接丝头加工前未切齐,连接好的机械连接接头
10、,个别外露丝扣超过2丝;rf-三(5)抽查土建2标拌合站拌合记录,发现土建2标跨郝集工业园桥4B-2粒基混凝土生产记录中,骨料称量误差超标(实际-3.00%,允许偏差2%);(6)试验检测记录大量出现涂改现象,大量数据采用复印,部分质检资料数据逻辑性较差。未提供试验室验收批复资料;质检资料现场记录多处存在复印现象,如混凝土浇筑记录,含水量,采用复印数据;大量资料日期采用铅笔签字;(7)预制梁首件验收认可资料,开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未签字,全部人员未签日期,未附质检资料;(8)进场物资台账未记录批号/炉号,未记录试验检测是否合格;(9)环保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不齐全;(10)临沂绿山坡劳务队进场
11、工人劳动合同未及时签订;劳务用工实名制花名册人员登记不全;(三)隐患排查制度未明确各部门及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未开展班组工前隐患排查,班前教育内容不完善,无视频资料;(12)应急预案无项目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具体分工以及明确清晰的应急处置程序、方法等;未明确带班人员、班组长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13)投标承诺项目经理岳乃立、项目总工贾明伦、安全总监孙运斌全部到场履约;经核查各项资料,项目经理存在长期不在岗现象。投标承诺主要管理人员质检工程师王丽仙实际岗位为办公室主任,质检工程师陈蒙蒙实际为办公室人员,请项目公司进一步核实现场质检工程师资质是否满足合同要求。3.GD1.Q-03标(23局
12、1公司)(12个)(1)拌和站的生产污水未有效沉淀处理直接排放至拌和站外,导致污水中水泥浆污染场外土地;(2)拌和站细骨料仓中,待检区标识牌标识错误,河砂进场数量491.7t,实际堆放数量约2400t,标示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3)钢筋笼的主筋机械连接接头,外露丝扣超过2丝,不符合规范要求;在套简上焊接钢筋,影响主筋受力;(4)未提供预制梁场4台龙门吊安装、验收资料及使用登记证;多处龙门吊在未使用时未锁紧轨道;钢筋加工场龙门吊无日常维修保养记录;(5)缺少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制度较乱,提供了多种版本,且内容不完全一致,均未下发:(6)危大工程专项管理办法缺少关键内容,如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及
13、要求,审核程序有误,如报项目经理部专家组;(7)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未下发文件,检查发现有4名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无有效特种设备操作证(只有协会发的操作证);(8)综合应急预案未正式下发,编制依据未包含上级有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为常务副经理,无分级响应程序。无应急组织体系,缺少火灾、中毒窒息事故应急预案;(9)应急物资存放地点描述不详细,无定期检查记录;(10)施工技术交底内容不全,针对性较差;未对特种作业人员专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质量技术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与现场作业内容脱节;(11)安全责任制内各岗位安全责任一致,无针对性;(12)未开展班组工前隐患排查,班前教育内容不完善,无工前教育视频记录
14、资料。4、三线迁改标(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7个)项目经理已由杜学民变更为闫文军,项目公司已批复同意。但在质量管理体系中,项目经理变更未及时更新;未提供正式印发的安全、质量、环保管理体系资料;提供的安全、环保管理领导小组未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未能提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规定的月度安全会议记录,如未能提9月、10月、11月安全会议记录;制定的安全风险管理办法中,领导小组人员变更,办法未及时更新。11月、12月安全风险评估记录均为无安全隐患,不符合现场实际。一线员工收入与安全行为挂钩制度未做到一月一考核、一月一兑现。提供的应急预案中,项目经理变更未及时更新;提供的部分安全技术交底无交底日期;
15、环保管理制度未响应股份公司六个100%相关要求,部分条文与实际情况不符,如使用锅炉的相关规定(现场无锅炉)。三、整改要求及下一步工作的建议:1 .项目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要求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评价、安全风险管理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2 .项目公司要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履职管理,切实做好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履约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配备相应人员设备,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3 .针对存在的问题,请项目公司对照问题清单立即组织整改,举一反三,对存在的安全及质量问题进一步进行排查整治,于2018年12月25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集团公司建设管理部。检查组(签字):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