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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勤及休假制度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增强员工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勤制度和休假制度。一、考勤制度(一)工作时间本司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个小时为准。周二一周五上班时间为:13:00-17:30,18:3021:00每日7个小时。周六、周日上班时间为:8:3012:00,14:0018:00,每日7个半小时。(二)迟到、早退1、上班15分钟以后打到的,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2、每月迟到累计不满3次批评教育,超过3次,作旷工处理。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
2、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3、每月迟到累计不满3次批评教育,超过3次,作旷工处理。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5、每月考勤由主管负责,行政人员负责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工作。(三)旷工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2、旷工一日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酬的10%;旷工二日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酬的30%;旷工三日者,当月按桂林市最低薪酬标准发放;旷工超过三日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二、休假制度(一)公休假及法定休假1、公司实行每周五
3、天工作制,周一属公休假日,周二一周五调休一天。2、法定休假日指元旦、国际妇女日(半天,限女性员工)、春节、国际劳动节和国庆节等国家规定的假日。3、法定休假天数依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执行。4、员工公休假日及法定休假日享受100%薪资。(二)年休假1、年休假适用于试用期届满后入公司一年以上的的正式员工。2、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公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年休假,已休的年休假,按事假处理(包括应扣工资和其他待遇):(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2
4、)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4、年休假可分开使用,最小单位为一天,但不得超过三次使用完毕。年休假以每一自然年结算,即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如当年未享受完,不能顺延。5、年休假期间员工享有全额工资以及其他福利待遇,但公司不负担其他费用。6、员工没休假的视为自愿放弃年休假。(三)事假1、员工因办理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可以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公司请假时,应通过电话或委托家属、同事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2
5、、员工请事假,按规定扣除一定工资。请事假一天,按照本人日工资(月应发工资/21.75天)扣除,当月绩效薪酬按同期考核计算,课时补贴按照实际上课计算。3、事假当月累计满10天的,不再发放当月绩效薪酬。(四)病假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持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可休病假。病假的医疗期限及计算方法如下: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2、员工连续病假在2个月以上者,病愈
6、复工时,必须由个人提出复工申请,并持有公司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诊断证明,经公司批准后,方能上班试岗。连续病休六个月以上试岗期为三个月。在试岗期间旧病复发,其病假前后合计计算,若因旧病复发连续休病假15天以上时则停止试岗。3、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下:已过试用期的员工,3天以内的病假,全额发放工资,在本公司工龄不足一年的,按照桂林市最低工资的80%计发,工作满15年的,按照最低工资计发。超过规定放假日期的,不再计发工资。4、员工在探亲假、婚假、丧假、节假日等假期内患病,不另给病假。(五)工伤假员工因公受伤,假期工资和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六)婚假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结婚,可一次性连续休婚假3天
7、,员工实行晚婚的初婚者,可享有婚假15天(包括3天法定婚假)。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不超过2天),途中车船费全部由员工自理。3、再婚的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4、婚假、路程假均应一次休完;5、申请婚假时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6、婚假不得跨年度使用,领证后半年内有效。7、员工婚假享有全额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七)丧假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给丧假三天,如果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不超过2天),途中车船费全部由员工自理。2、员工岳父母、公婆死亡时给丧假两天
8、,也可根据情况另给路程假(不超过2天)。3、丧假和批准的路程假期间工资享有全额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八)产假1、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属计划内允许生二胎的,如果第一胎已享受150天产假工资的,第二胎只能享受90天;如果第一胎享受90天的,第二胎应享受150天。增加的天数按工作日计算,并视为出勤,享受全额工资福利待遇。2、女员工不按计划生育或非婚生育时,其休息时间按事假处理,也不享受生育待遇。3、申请产假需同时提供准生证明。4、产假工资以女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为基数享受生
9、育津贴。(九)陪产假配偶符合晚育条件的男员工于配偶生育之日起,享受7天看护假。(十)人工流产假1、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生证明可享受15天流产假。2、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享受42天流产假。3、女员工患宫外孕的,可享受假期20天。4、已婚育龄员工做计划生育手术,凭医院证明休假10天;5、育龄夫妇生育后做绝育手术,凭医院证明休假10天。6、此流产假仅适用于第一次流产的已婚女性员工.,流产假期间享有全额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十一)哺乳假:1、员工在怀孕期间,经过直管领导批准后,可享有产前检查假。2、子女周岁前女员工可享受每天一小时哺乳假。(十二)休假制度的特别说明1、事假、年休假、婚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病假、丧假、产假等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2、员工休假前必须按照有关审批流程办理休假手续,休假结束后应办理销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