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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当县义务教化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暂行方法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0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化,依据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化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化部等部门关F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化工作看法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粘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了女的身份认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下列材料,可申请在我县相对就近的小学和初中就学。1、两当县外户口本和流出地镇(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就业的务工证明:2,城区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办理时间一年以上;3、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务工证明、居住地社区出具的
2、就业证明亦可)。5、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6、流出地教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批准书和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7、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8、进城务工就业农夫子女就读申请表。父母双方方是经商的不作农夫工子女看待。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教化服务区域学校报名,如居住地学校接受有困难,由居住地学校受理登记后统一报县教化行政部门统筹支配。-)教化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依据进城务工人m的实际居住时间、在我县务工就业时间为依据,支配其子女就学。(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一般以每年秋季入学报名时间
3、为准,其它时间不予办理。符合本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了女就学,应提前1个月内向实际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依据6两当县教化局中小学学籍管理方法(试行)规定办理转学。接受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转入进行登记,并对其转出时的流向予以统计。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依据我县教化资源状况,确定以下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了女就学:香泉中学、城关小学、香泉小学和金洞小学。四、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应履行的职费(一)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迂子女就学的学校,在满意所属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后还有教学资源的状况卜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刚好予以办理学籍手续。(二)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4、的学校,必需依据有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做到进城务工人m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可酌情准予缓缴或减免。三)学校应本着“以育人为本”的思想,维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正值权益。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改进教学管理方法,做好教化教学工作。在接受教化、参与团队活动、评优评先、参与文体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惩等方面与县城儿童少年同等待遇.,要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刚好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状况,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职贵,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化供应保障。教化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
5、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化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了女受教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二)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化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城市教化费附加中要支配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化工作。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迂子女较多的学校,在教化附加费中支配一部分经费,改善其办学条件。同时,主动激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三)县教化行政部门和教化督导部门,更依据有关规定,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加强管理和监督,定期对学校办学状况进行检查、指导,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
6、高教化质量.(四)加强宣扬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切和支持进城务工就业I迁了女接受义务教化工作的良好氛国。要刚好总结工作阅历,改进工作方法,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切支持进城务工就业农夫子女义务教化工作。接收农夫工子女入学的学校要做好城市学生家长的工作,消解他们的陈见、偏见和卑视心理.要敬重农夫工子女的主体地位,遵循教化规律,实现与城市学生的自然融合.要将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夫子女义务教化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耍内容,充分发挥各种宣扬媒体的作用,宣扬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方法措施和实际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阅历。(五)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学龄期子女的普查和登记制度。公安部门、街道(社区)要做好哲住人员的登记工作,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暂住证的管理,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学龄期子女登记制度,主动协作教化行政部门了解相关数据,供应相关人员名册。件级教化行政部门要依据进城务工人历学龄期子女的实际状况,刚好制订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方案“(六)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是一项关系社会和谐,确保社会公允、槎定的系统工程。各级公安、劳动保障、工商管理、财政、物价、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与教化行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支持和帮助教化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相关工作。六、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Z100八年八月二T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