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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合同买方:浙江临安金园水泥有限公司买方合同号:1.J-S-2004-59卖方合同号:签订地点:临安板桥卖方:浙江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04年7月28日第一条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等:一、名称:1Okv中置柜二、规格、数量、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三、商标:XINSHI四、制造厂家:浙江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五、合同总价:壹佰壹拾捌万元整六、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七、交货要求:1、 交货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包括外购件合格证);2、 卖方应在交货前一周内将交货清单一式两份,由特快专递邮寄至买方。交货清单内容应包括:合同编号、部件名称、装箱件数、包装形式、箱号、外形
2、尺寸、净重、毛重、吊装注意事项等;3、 交货时间以合同产品全部到达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时间:4、 合同标的物到达买方指定的地点后,所有权转移至买方:5、 卖方应在发货后24小时内,将发出的产品合同号、名称、箱件数、包装形式、单重、总重传真给买方,以便做好接货的准备工作。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限期:一、质量要求:本合同产品应符合和达到该产品各项性能指标的技术参数:二、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排除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族、水灾、火灾等)的破坏,在买方按照卖方的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确地使用下,卖方应保证本合同产品在负荷生产后的一年内无任何制造质量问题。第三条交货地点
3、、方式:一、交货地点:浙江临安金圆水泥有限公司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工地一浙江省临安市板桥乡高墙:二、交货方式:根据安装顺序交货。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一、运输方式:汽车发运。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要求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一、包装标准应满足JB/ZQ4286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卖方企业标准的规定,所供产品包装必须适合进行长途运输及多次搬运;二、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缺件、质量下降等其它产品质量事故,卖方应承担责任并及时给予解决:三、卖方在包装箱或裸件上必须醒目地标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重量(净重/毛重),外形尺寸
4、(长X宽X高),起吊部位标志和运输途中的注意事项及有关安全图形标识(如向上、防水等标识)等:四、产品包装必须有防锈蚀,防潮措施,大型裸件和易变形产品应按规定装箱或装车并应有相应的防变形垫板、支撑及拉筋、组装件应有明显、准确的组装、对接标记:五、包装物由卖方负责供应,不回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六、每个包装箱内附装箱单(密封防雨)一式二份;箱内产品应挂标签,标签所列内容应与装箱单相符,装箱清单的内容包括:箱内各种零部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重及本箱货物的毛重等。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一、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二、开箱检验:1、 产品到达买方安装现场后两个月内,买、卖
5、双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其包装、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开箱检验:2、 若卖方接到买方关于货到现场验收的通知后不能按期到达现场的,买方有权进行开箱检验,卖方对买方所杳的缺陷、缺件应认可。三、产品验收:本合同产品负荷生产一年后的15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合同附件和有关图纸资料进行产品验收。四、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外在质量在产品安装结束后一个月内提出异议,内在质量在负荷试车后一年内提出异议。第七条付款方式:一、本合同签字盅章后生效。二、合同签订1周内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合同的定金。三、经买方验收确认具备发货条件付合同总价的30%四、产品安装完毕试运行(点火)1周内付总价的30%。五、设备总价的10%
6、为质保金,货到1年内付清,同时开具全额的发票。第八条违约责任:一、卖方的违约责任:1、 卖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0%;2、 卖方所交货物的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双方协商),如果买方不同意利用,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具体时间双方协商,以不影响设备安装为前提,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发生费用。卖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3、 逾期交货的,每迟交货一天,支付迟交货违约金壹万元:4、 货物错发或漏发的,卖方除应负责承担买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外,还应
7、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金:5、 卖方不能提供有关卸车证明或未按合同有关条款,致使买方无法卸货的,由此造成的卸车等存费用及运输罚款,应当由卖方偿付。二、买方违约贲任:1、 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产品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0%;2、 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卖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一、协商解决:二、协商不成,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一、本合同总价为该产品的最终价格,不受市场因素影响。但供货范围如有增减,其总价也相应增减(双方另行商定)。二、为保证该产品在工程设计、检验验收、安装调试、操作使用、保养维护顺利进行,卖
8、方应向买方提供如前所述内容完整的技术资料。三、买方欲知或技术文本中尚未明确的技术参数(含部分零部件规格型号),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卖方提供有关的技资料与买方一道共同确认O四、卖方提供的产品,应严格按买方配置及图纸由卖方制造,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外协、配套生产厂家应符合技术规范书中所列单位,如需变更应取得买方同意)。五、卖方产品铭牌(含配套设备)的型式与尺寸应符合JB8-82产品标牌的有关规定。六、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邮寄至:浙江省临安市板桥乡高墙村马明奎先生收,邮编:311301,电话:0571-63969101,传真:0571-63760728七、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均需得到买卖双方的书面认可
9、,买方联系人为:刘勇先生,卖方的联系人:徐宏先生,联系电话:0571-8722999913515719917,传真:0571-87227681,邮编:310003。八、售后技术服务:卖方公司承诺自合同签订后,执行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售后服务保证二十四小时内提出解决质量事故方案。九、产品因制造质量而导致产品修理或更换的,卖方应承担产品修理或更换时的逾期交货费任。卜、产品出厂前防锈与涂漆的质量应符合JGT40291水泥机械涂漆防锈技术要求标准的规定。第十一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第十二条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
10、表签署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益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持两份。卖方:浙江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庆春路50号东吉大厦E座九楼法定代表人:叶进峰委托代理人:经办人:邮政编码:310003电话:0571-87229999传真:0571-87227681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6418191144319税号:买方:浙江临安金圆水泥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临安市板桥乡高村法定代表人:赵辉委托代理人:经办人:邮政编码:311301电话:0571-63969101传真:0571-63760728开户银行:中行临安市支行银行帐号:85910511094108税号:33012475442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