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docx(3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征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办巾函2008285号各、自治区、亶,南父设厅(委)、TWfirttffWI.B1.务BMr关警门,断生产收兵团设局6JBMVH.BIXS”的有关3U中华人艮共和E1.H法、中华人艮共和国合同法和*ttTSAft*9Aft、(*虹程平安生产管建条例等法律谢%以及设Ut溟与把关效刎KIHMM定掂关政策文件,我的对2000年波部、G1.家工商行政管局骤合公布的*ttTS*KfiR示范文本(GF-200(H1202)进行了修订.现轿,收工叫1合同(示整文本(征求意见)印发的你f1.,请加新寻美单位认*时怆,提出书修改意见,井于28隼6月30日
2、将书修改意见分JN送住房和城乡建设g市、惠司、Ei*工商行政管三m房市通行海管遢司.HUM合同(示Ie文本(征求)!)可在住房和,多建设部网站O、国米工商行政一,线局网站()下明KA权1、住房和震多.m城市整司传.X1.联JK电话,2,BxTaffttVSAiinrtteavaf1.j传.*联JK电话,010-68060279中华人艮共和国住房和城多收事办公厅H1.京工商行政管总I1.办公厅二。八年五月二十日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OO八年五月第一局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b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3、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委托的监理效劳和相关效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委托人委托监理人效劳的工程概况如下: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总投资:二、词语限定本合同协议书的相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件、专用条件中的定义相同。三、合同文件组成以下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1 .协议书;2 .中标函或委托书;3 .监理投标函;4 .通用条件;5 .专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效劳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提供的人员、设备和设施;附录C收费金额和支付。7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
4、正文件。四、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当本合同附录A中约定范围内的效劳。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附录B中约定为监理人开展正常的监理工作提供相应的设备、设施和人员,并按附录C中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效劳费用。五、效劳期限本合同附录A中约定的效劳自年月日开始,至年一月日完成。六、合同的订立及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委托人:(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人:(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一.帐号:邮编:.邮编,电话一.电话,
5、第二局部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定义1.1以下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1.1 “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工程监理及相关效劳的建设工程.1.1.2 “委托人”是指合同中委托监理人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1.1.3 “监理人”是指合同中提供效劳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1.1.4 “承包人”是指与委托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第三方.1.1.5 “效劳”是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附录A中详细约定的工程监理及相关效劳的工作,包括正常效劳和附加效劳。1.1.6 正常效劳.是指在附录A中约定的效劳范围和内容。1.1.7 “附加效劳是指以下原
6、因而增加的效劳:委托正常效劳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I因非监理人原因增加的工作量或工作时间.1.1.8 “工程监理.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控制管理,对平安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对合同、信息等进行协调管理。具体范圉和内容在专用条件和附录A中约定。1.1.9 相关效劳”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在勘察阶段、设计阶段、设备采购监造阶段、保修等阶段提供咨询或效劳.具体范围和内容在专用条件和附录A中约定。1.1.10 “工程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1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
7、合同、主持工程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2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承包人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法人或实体。1.1.13 “日”是指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14 “月”是指按公历从该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的时间段。1.1.15 “商定的补偿”是指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根据本合同应付的附加款额.1.1.16 “书面形式是指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包括合同文件、信件、电报、传真等.解释1.2对合同文件的解释1.2.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含)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汉语为准.1.2.2
8、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中的约定之间产生模糊或歧义,合同文件解释按时间顺序以双方最后签认的为准.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为:1)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协议书;(3)专用条件及附录A、B、C4)通用条件:(5)中标函或委托书;(6)投标函。法律1.3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及标规、地方规章及标准标准.准规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适用于本工程的标准标准.范2.监理人的义务效劳2.1监理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工程监理及相关效劳,范围效劳范围按附录A中的约定。工程2.2监理人应组建满足
9、工程监理及相关效劳工作需要的监理工程监理机构,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工程机构监理机构主要人员名单.2.2.1 在效劳期限内,工程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效劳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业务需要对工程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着更换现场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技能的人员替换.其中,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提前7日向委托人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前方可更换.2.2.2 如果监理人员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监理人应及时更换该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2)违法或涉嫌犯罪;3)不能胜任所担任的岗位要求;(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认真2.3监理人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道t准履行则
10、和行为标准,严格按法律法规及标准提供效劳.职责2.3.1在委托效劳范国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任何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拟定处置意见,再与委托人、承包人协商确定。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争议时,监理人应根据自己的职责与委托人、承包人进行协商.1 .3.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 .3.3监理人可在授权范圉内对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第三方义务提出变更。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平安,监理人所做的变更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事后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发
11、现承包人的人员工作不力,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工程2.4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的内容、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工程监理及相关效劳的及相报告。关服务报告使用2.5监理人使用附录B中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委托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效劳完成或人的合同中止时,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财产交给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 .委托人的义务告知3.1委托人应将监理人、授予监理人的权限及时书面通第三知第三方,并在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文件中予以明方确。提供3.2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附录B的约定,在约定的时限资料内免费向监理
12、人提供有关的工程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随时向监理人提供新近掌握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提供3.3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开展效劳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作3.3.1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附录B中的约定,免费向监条件理人提供履行效劳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设施和物品等3.3.2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委托3.4委托人应及时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人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将委托人代表的职责和权力书面表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监理人.委托3.5委托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效劳范围内对承包人的任何人指意见或要求,应首先向监
13、理人提出。令答复3,6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形式的答复。收费3.7委托人应按合同附录C的约定支付收费金额.金额支付4.费任与保险监理4.1监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承人费当相应的责任.任4.1.1监理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对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平安实施监督管理。对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承当相应的监理责任。4.1.2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工程不检查或不按规定检查或因工作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X受损失局部的相应收费金额比率赔偿金累计数额不超
14、过监理人的效劳收费金额总额(扣除税金)4.1.3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补偿委托人由该索赔引起的费用。4.1.4 因承包人违反承包合同约定或监理人的指令,发生工程质量平安事故、导致工期延误等造成损失,且监理人无过失的,监理人不承当赔偿责任.4.1.5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局部履行,监理人不承当相应的责任.委托4.2委托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承人责当相应的责任.任4.2.1委托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对本工程的实施取得相应政府部门的许可.如果委托人违反有关规定未取得许可擅自实施工程,对监理人造成的损失,应承当相应的责任.4.2.2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因其他非
15、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人的经济损失,委托人应予以赔偿或补偿.4.2.3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补偿监理人由该索赔引起的费用。4.2.4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附录C的约定支付监理效劳费用,应承当违约责任。保险4.3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对监理人的过失责任进行保险,保险费用由委托人承当。5.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合同5.1按协仪书中的约定生效。生效开始5.2双方按协议书中约定的开始和完成时间作为本合同和完的效劳期限,但根据双方补充协议调整效劳期限的除外.成变更5.3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情况5.4由于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效劳时间延长、效劳内容增改变加,经双方协商一致,所延长的效劳时间、增加的效劳内容视为附加效劳.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的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附加监理效劳费用。5.4.1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