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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治市屯留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 1目的为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减轻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领导,科学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区域联动、统一预警的工作原则。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
2、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1.5 预警分级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三级,即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1.6 预案体系本预案为长治市屯留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的子预案,是全区突发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领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2指挥体系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由区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O2. 1组织机构成立长治市屯留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
3、,区长任总指挥,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总指挥,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屯留分局局长任执行指挥。区应急指挥部成员为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屯留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中心、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能源局、区公路段、区气象局、区交警大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卫中心、区园林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国家电网屯留支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区应急指挥部下设有:应急指挥部办公
4、室、监测预警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3监测与预警3. 1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屯留分局、区气象局要加强同上级部门沟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对有可能造成重污染天气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市生态环境局屯留分局、区气象局应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开展应急监测,结合历史数据,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为应急指挥部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持。4. 2预警应急响应5. 2.1预警启动(1)发布时间接到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的区域预警信息时,按照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的区域预警级
5、别和启动时间依程序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2)发布程序和方式当接到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的区域预警信息时,监测预警组应及时按照要求提出预警应急响应启动时间和级别,同时以电子邮件和书面两种方式提交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1小时内报请执行指挥审核后,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发布。其中,黄色预警和橙色预警由副总指挥批准,同时向总指挥报告;红色预警由总指挥批准,或总指挥授权副总指挥批准。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审核意见后,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需要采取措施的区政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段、
6、预警等级、发布时间、不利气象条件情况及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针对企业和公众的预警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专项实施方案发布。3. 2.2预警级别调整接到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升级(或降级)的预警信息时,按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按高级别预警执行。预警调整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发布相同。4. 2.3区域应急联动当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预测重点区域内有多个连片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级别时,积极落实要求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采取有效应急减排措施。5. 2.4预警解除接到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解除预警信
7、息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预警解除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发布相同。4.应急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应急响应措施的内容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倡导性污染减排措施。4. 1响应分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In级、II级、I级三个响应等级。当发布预警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也可根据辖区内大气污染特征,适当调整应急响应措施和响应级别。当接到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区域预警建议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4. 1.111I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时,立即启动In级应急响应,全社会SOhNOx、颗粒物(PM)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VoCS减排比例达到10
8、%。6. 1.2H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立即启动11级应急响应,全社会So2、NOX、颗粒物(PM)减排比例达到30%以上,VOCS减排比例达到15$以上。7. 1.3I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立即启动I级应急响应,全社会SO2、NOX、颗粒物(PM)减排比例达到40%以上,VOCs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8. 2响应流程区应急指挥部根据预警信息,发布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指令。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成员单位接通知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应急响应启动后,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宣传报道。9. 3制定应急减排措施10.
9、 3.1减排核算减排基数为上年排放基数,主要包括基础排放量、应急减排基数。年排放基数和各级别减排比例数据,根据源清单进行核算。11. 3.2减排清单(1)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应做到涉气污染源全覆盖,长期停产企业应在清单中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按照清单填报格式要求,指导辖区内工业企业、施工工地规范填报。(2)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后,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实施。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每年定期开展清单修订工作。4.3.3一厂一策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工业企业均要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工艺流程、主要
10、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及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细化减排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所有企业均应制定“一厂一策”公示牌,安装在厂区入口等显要位置。4.3.4分级管控根据省、市要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重点行业制定行业内相对统一的应急减排措施,基于绩效分级对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进行差异化管控,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原则上,A级企业在重污染期间不作为减排重点,并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对国家、省、市行业绩效分级管控要求中未涉及的行业,可根据该行业排放水平、对周边人群健康影响程度和当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情况,自行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措施
11、以优先控制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分类施策、精准减排。对治理水平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优先采取减排措施;对治理水平先进、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工业企业,根据我区需要采取减排措施;对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以及保障民生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豁免,尽量避免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鼓励用车大户以及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均采用清洁运输方式,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4.3.5严防“一刀切”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市大气办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经验,细化工业企业应急响应措施,完善“一厂一策”工作内容,严防“一刀切”式的停限产方式。4.4响应措施及措施落实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全区重污染天
12、气应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按照应急响应级别落实相应的减排措施。紧急发布橙色或红色预警信息时,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省、市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响应措施,以达到应急减排目标。4.5监督检查应急响应启动后,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实施督查,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别对有关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督查。4.6信息公开宣传报道组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报刊、微博、微信平台、电子屏幕及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公众公开重污染天气的相关信息。4.7应急响应终止4. 7.1应急响应终止的条件当预警解除
13、时,应急响应即终止。5. 7.2应急响应终止的程序当满足应急响应终止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成员单位下达应急响应终止命令,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6. 7.3应急响应终止后工作(1)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完成应急处理情况的上报与发布,并继续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2)全面检查和维护大气监测设施设备,清点物资消耗并及时补充,维护保养补充应急设备、设施和仪器。(3)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预案是否科学、有效,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队伍设置是否合理,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方案制定执行是否科学、实用、到位,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是否满足需要等。(4)编制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14、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5后期处置5. 1总结评估应急终止后,相关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全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做出总结和评估。7. 2信息报送发布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发布后半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预警信息上报至区应急指挥部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6应急保障8. 1人力保障应急指挥部确保各工作人员配备齐全,及时到位。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6.2财力保障财政部门要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相关单位要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各自重污染天
15、气应急工作顺利开展。6. 3通信与信息保障充分利用有线、无线等通信设备和媒体,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联络网络,明确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令畅通。6.4能力保障整合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污染源普查数据,建立动态清单数据库,提升预测预报、预警应急能力。7附则7. 1名词术语解释AQI(AirQua1.ityIndex空气质量指数):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大气重污染: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1.)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大气重污染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T)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9. 2预案解释部门由长治市屯留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10.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9年12月30日印发的长治市屯留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屯政办发(2019)61号)同时废止。附件:1.长治市屯留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图2 .长治市屯留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3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及启动条件4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分级响应措施附件1长治市屯留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图长治市屯田区电污矮夭气应卷指挥笫督导检资范各乡钻、中心、街通三宓电网屯济支公司区广播电机台区新为中心区四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