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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都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3年1月目录目录21总则41. 1编制目的41.2编制依据41.3 适用范围41.4 工作原则52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52. 1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机构52.3 专家组62.4 区级有关单位职责73灾害预警与救助准备134信息报告和发布154. 1信息报告154.2灾情评估核定164.3信息发布175应急响应185. 1I级响应185. 2I1.级响应225. 3IH级响应266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286. 1过渡期生活救助286.2冬春救助286. 3恢复重建297保障措施317. 1资金保障318. 2物资保障329. 3通信和信息保障3310. 4救
2、灾装备和设施保障3311. 5人力资源保障3412. 6社会动员保障3412.7 技保障3512.8 融保障358预案管理358. 1宣传、培训和演练3513. 2预案修订和备案369附则3714. 1名词术语解释3715. 2预案解释3716. 3预案实施3710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鄂邑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架构设置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2:都邑区防灾减灾救灾委通讯录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3:都邑区自然灾害救助响应流程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4:鄂邑区自然灾害救助可依托应急专家一览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5:都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救援队伍统计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6:都邑区各街办
3、、景区管理局灾害信息员通讯录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西安市鄂邑区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西安市都邑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
4、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西安市鄂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都邑区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毗邻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并对鄂邑区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区内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1.4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2)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3)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4)坚持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实现灾害全过程应急管理。2组织
5、指挥体系及其职责2.1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机构西安市鄂邑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为鄂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活动。区减灾委主任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人武部副部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区委统战部、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委、区教科局、区投资工信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
6、、区电信局、区供电分公司、鄂邑区火车站、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协会、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秦岭保护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棚改中心。区减灾委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省、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鄂邑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政策和规划,总体安排部署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指导和支持各街办、景区管理局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决定防灾减灾救灾其他重大事项。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减灾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区减灾办主要职责;负责区减灾委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市减灾委、市减灾办
7、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示精神,传达落实区减灾委指令,并协调解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相关问题;收集、汇总、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区级有关单位分析灾区形势、评估灾情,提出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工作意见建议;组织协调区级有关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协调相关单位联系新闻媒体对灾害情况、救灾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 2专家组区减灾委设立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从西安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中选取),为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技术咨询和建议,为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咨询意见。2.3区
8、级有关单位职责区级有关单位在区减灾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区人武部:组织协调军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根据需要协助政府做好伤病员和应急救灾物资设备运送工作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主管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街办、景区管理局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协调组织媒体及时发布宸情灾情和救灾相关信息,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协调救灾法规、政策等的广播电视节目、栏目的宣传工作。区委统战部:负责协调抗灾救灾及救灾捐赠工作中涉外侨胞有关事务。区应急管理局:统筹指导全区减灾救灾工作政策、规划的制定;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并组织开展预案
9、演练;协调组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查核汇总灾情,召开灾情会商评估会议,按规定发布灾情信息;及时了解灾区需求,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管理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农村居民毁损房屋损失评估、灾后恢复重建和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提出全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改委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区发改委:负责根据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并根据应急管理局的
10、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组织受灾人员生活所需的成品粮油、主食的应急供应;组织救灾粮源,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下达储备根动用、加工计划,结合实际做好应急成品粮油的日常储备供应工作;做好因灾造成储备粮及仓储设施损失评估工作,参与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按区政府要求安排灾后重大恢复重建项目及建设资金,申请以工代赈资金;参与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政策、规划的制定;负责区级防灾减灾救灾项目审批和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工作。区教科局:收集、汇总学校校舍因灾损毁情况;指导灾区学校恢复重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做好自然灾害造成的本系统社会事业损失评估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全区减灾
11、救灾工作政策、规划的制定。区投资工信局:配合协调本地救灾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建材、生活必需品等生产供应及协调工作;做好因灾造成工业、商贸业损失的评估统计工作。区公安分局:参与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灾区及安置点治安秩序维护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灾区道路交通疏导管制,确保应急救灾物资运输道路畅通;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确保救灾物资安全,做好灾区政府机关、新闻和金融部门等机构的安全保卫;协助做好受灾地区实有受灾人口的核实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因灾致贫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动员引导慈善会、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规范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和社区专业社工、志愿者参
12、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助做好自然灾害遇难人员殡葬等相关善后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区级各项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预算;及时拨付中、省、市和区级救灾资金,并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落实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应急供应及快速调运的经费保障;参与全区减灾救灾工作政策、规划的制定。区资源规划分局:负责指导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评价和治理工作;指导灾区政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供地工作;做好因灾造成土地资源和矿山资源的损失评估;组织编制和实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与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参参与
13、全区减灾救灾工作政策、规划的制定,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灾区相关环境质量指标监测,指导灾区做好生态环境污染的动态监测、应急处置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提供生态环境监测、统计等信息资料;参与全区减灾救灾工作政策、规划的制定。区住建局:配合开展灾后有关减灾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工作;参与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指导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和灾后重建工作;指导灾区开展因灾损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损失评估、安全鉴定、修复及重建工作;参与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政策、规划的制定;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区城管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后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以及公厕等设施的恢复建设;负责协调防汛
14、期间户外广告牌、行道树、公园绿地、小型游园等城市家具的防汛安全工作;参与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区交通局:负责统计交通运输行业灾害损失情况,做好因灾造成交通设施损失评估工作;协调组织救灾工作期间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对因灾损毁道路的抢修和恢复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组织协调受灾人员转移琉散、调运救灾物资所需的交通工具,开辟救灾绿色通道,组织做好救灾物资紧急运输工作;协助做好水域救援工作;参与全区减灾救灾政策、规划的制定,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区水务局:指导灾区防洪工程抢险、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负责提供汛情、旱情监测预警信息,为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技术支撵;做好因灾造成水利设施
15、损失的评估工作;参与减灾救灾工作政策、规划的制定,提供防洪抗旱、水土流失、水利工程等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灾害的预测预报;做好种子等农用物资储备,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设施农业恢复重建工作;及时统计报告农作物病虫害和畜禽疫情等信息,并指导协调进行应急处置;做好因灾造成农业损失的评估工作;开展农作物病虫害及畜禽疫情的监测、预警、防治预案的制定和防治研究以及科普宣传,结合农业实际提供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参与全区减灾救灾工作政策、规划的制定;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区秦岭保护局:指导开展全区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负责重大林业生物灾害的监测防治;参与全区减灾救灾工作政策、规划的制定;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区文化旅游局:组织做好因灾造成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设施损失评估和恢复重建工作;配合做好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和抗灾救灾先进事迹宣传工作;制作播放公益广告,组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