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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系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政策法律大宣传大宣讲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实全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政策法律大宣传大宣讲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脸”,切实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推动平安建设落地落实,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住建行业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政策法律大宣传大宣讲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县委、县政府对当前工作的总体部署,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要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树立“命案可防、可控”理念,按照“时时念好安全稳定紧箍咒、处处织密安全稳定防护
2、网、紧紧压实安全稳定责任链”的要求,抓源头、抓苗头、抓人头,扎实做好当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实现纠纷排查零死角、化解零遗漏、“民转刑、刑转命”问题零发生。二、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住建系统党员干部作用,重点排查城市管理、房屋拆迁、社会民生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件或集体上访的案件。其中,要特别注意征地房屋拆迁、老旧小区改造、供热供气、物业服务等重点人群以及“五失一偏”(投资失败、生活失意、心理失衡、关系失合、精神失常、性格偏执)人员的排查,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管控,同时开展政策法律大宣传大宣讲。三、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2月20日结束,转入常态化排查化解。四、工作任务(一)扎
3、实开展矛盾纠纷动态排查。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深化“三调联动”工作格局,在县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统筹力量深入到农村、社区、单位、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穿透式排查,做到条块结合、信息共享,确保纠纷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做到源头预防,防患于未然。(二)坚持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一要坚持边排查边调解边稳控。对排查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进行调解、第一时间介入处置,实现排查与调处无缝衔接,确保调处在早、化解在小、稳控到位,坚决杜绝发酵升级、扩
4、大转型。二要坚持“红黄蓝”三色管理。按照县政府“红黄蓝”三色管理要求,对事实比较清楚或情节轻微、可现场调解的纠纷,按蓝色等级销号管理,依法就地解决;对案情较为复杂、可能激化转化为治安案件的矛盾,按黄色等级预警管理,在调解的同时重点关注,避免矛盾激化;对可能引发命案、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暴力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红色等级跟踪管理,确定专人化解稳控,确保不肇事肇祸,并按要求逐级上报。三要坚持“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员、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稳控、包跟进反馈。对黄色和红色等级的矛盾纠纷,对本级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矛盾纠纷逐级上报,司法行政机关联合综治中心,统筹多方力量联动调处,确
5、保化解稳控到位,并按要求逐级上报。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件或集体上访的案件等矛盾纠纷作为调解重点,积极有效化解。(三)认真做好调处跟踪回访。对已调解成或未调解成的纠纷一律进行回访,做到“应访尽访,回访主要了解调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履行协议的隐患及协议未能全部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分析研究对策;了解当事人特别是重点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动态,行为有无反常,以及其对调解协议的态度等。在回访过程中要发现、纠正调解工作中的错误,听取群众意见与要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提高调解实效,巩固调解成果。(四)广泛开展政策法律宣传。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在走访
6、排查过程中,结合“八五”普法,把法治宣传、警示教育、思想引导贯穿溯源治理的全过程。特别要在春节前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期间,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律服务、公开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提升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要积极跟进群众法律事务,确保预防在先、化解在早,有效化解群体性、易激发矛盾纠纷。五、工作要求(一)提高站位,扛牢政治责任,严守安全底线。此次专项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单位、股室要扎实推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全力抓好集中攻坚行动各项工作,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做到靶向明确,精准发力,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二)全链条压实工作责任。要压紧压实专项行动每个环节、每个步躲工作责任,把任务落实到最基层、最末端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遗漏任何一个单位和个人。确保集中攻坚月行动取得实效。(三)加强信息报送。从即日起,各单位、股室每日下午13:00时前由责任人向综合股口头报告情况,2月4日报送一次阶段性进展情况,2月19日报专项活动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