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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一、县管校聘是指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全部都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特别是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二、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通用10篇)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通用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1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县为主”,全面深化教师
2、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加快推进县域内教师无校籍管理、统管统用、合理配置,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努力破解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制度保障,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二、选聘原则(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把“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中小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学校认识管理制度等协同配套、统筹实施。扎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切实维护我县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稳定。(二)以人为本,民主和谐充分尊重教师,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切实调动教师积极性,同时,做好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三)按岗选聘,专业配置学校严格
3、按岗位情况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效果评估,根据环境变化、社会需求和群众反应,及时调整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措施。(四)动态管理,评估效果实施教师岗位情况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效果评估,根据环境、社会需求和群众反映,及时调整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措施。三、选聘范围及条件(一)实施范围:全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二)选聘的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 .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4 .身体健康,能在所选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5 .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学校聘用的教师要求具备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履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要求。未有相应
4、资格的,要书面形式向学校和教育局承诺,在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资格。6 .新任教师合同期未满5年,且享受上岗退费的教师,原则上不能到县城选聘。四、实施办法为稳定教师队伍,学校优先从学校在编或在岗教职员中选聘。在学校编制总数内,个人报名,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产假及已怀孕(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妇产科或妇幼保健医院鉴定怀孕证明)人员应在第一阶段优先聘用。对于三年内退休人员,原则上考虑优先聘用(如在过去一年的工作期间,有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常违纪、工作马虎、教学成绩较差的,不作优先聘用考虑)。然后由学科小组民主测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考评,最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票决通过聘用。在第二阶段选聘教师中,可优
5、先选聘本乡镇籍的、邻近乡镇学校的、夫妻有一方在本校或本镇工作的教师。1.以科组为单位,按学校学科岗位设置数竞聘岗位。7 .学校招聘教师按照“编制总量控制-学校岗位设置一个人申请-集中考核-领导小组票决-聘用”的程序进行招聘。在学校编制总数内,首先聘用必聘人员,然后按岗位设置,进行学科人员推荐,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最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票决通过聘用。8 .根据县的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分阶段聘用办法:第一阶段(7月23日前完成),聘用编制人数的85%,聘用对象是学校现有人员。其中:教师聘用领导小组成员、三年内退休人员和产假人员必聘。已获聘人员不能再参加下一阶段聘用;第
6、二阶段(7月27日前完成),聘用编制人数的10%,聘用对象是全县各学校第一阶段未获聘人员。获聘人员不能再参加下一阶段聘用;第三阶段(8月3日前完成),聘用编制人数的5斩聘用对象是全县各学校第一、第二阶段未获聘人员。每阶段聘任完成后2天内,将聘任情况报县教育局备案。9 .个人申请。各类符合条件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和竞岗意愿,填写XX学校岗位意向调查表和XX学校县管校聘“量化考核表。10 严格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学校聘用的教师必须相应(小学、初中、高中)的教师资格证和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要求。11 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建立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落实学校用
7、人自主权。12 选聘人员通过双向选择,并初步签订xx学校县管校聘“聘用意愿书。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2为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我市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根据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推进“县管校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国家、省、潍坊市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现县域内教师的合理交流流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学区、校际之间师资差距,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二、实施范围全市中小学在
8、编在岗教职工。(XX省民族中专、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本方案执行。)三、竞聘条件及类型教师参加竞聘的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师德,无违法违纪等问题;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能胜任本学科相应的教学工作。(一)支教竞聘1 .支教人员条件。年龄48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支教工作;有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县级以上业务或荣誉称号;近三年连续在教学一线工作。特别优秀的(具有XX市级以上教学能手、立德树人标兵、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等),可适当放宽年龄。同等情况下,具有连
9、续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2 .设置支教岗位。在距城区和镇街区驻地较远、条件艰苦或缺编、老龄化严重的农村中小学设置支教岗位。由被支教单位提出学科需求,教育局和中心校统一安排参加竞聘,支教时间至少一年。到农村学校的支教经历,将作为教师晋升中级职称的必备条件。3 .共享教师纳入支教范围。参与“共享教师”活动的人员,纳入支教的范围。具体流程与要求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共享教师”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4 .干部挂职交流。参与城乡双向挂职培养的学校干部,到新任职学校参与岗位竞聘,具体要求详见市教育局教育干部双向挂职培养实施方案。5 .新教师顶岗实习。20xx年新考入农村学校教师继续
10、在城区学校顶岗实习,由相应城区学校安排同等数量教师到相应农村学校支教。(二)直接聘用直聘人员条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市教育局自主招考的聘用制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重大疾病(有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并在教育局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符合直聘条件的教师,经个人申请、校内公示报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可直接聘用并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三)校内竞聘校内竞聘,可按先竞聘教学岗位,再竞聘非教学岗位的顺序;或者按工作量大小的顺序,实施分轮竞聘。教职工人数较多的学校可组织多轮竞聘,优化级部、学科教师结构,做到人岗相适。校内竞聘要注重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不能单纯依
11、靠民主评议结果。已确定支教岗位人员不得再参与校内竞聘。(四)跨校竞聘1 .学区竞聘。我市设置13个农村学区和1个城区学区。校内未竞聘上岗的人员,经学校同意结合教师个人申请参加学区内竞聘。学区内竞聘分两轮进行,一是在学区内同学段学校间进行。二是在学区内,不同学段学校间进行。高中教师分流人员按照市关于高中教师分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他高中教师未在本校竞聘到岗位的,只能参加高中学校间的竞聘。由学区统一公布跨校竞聘岗位类别、学科、数量,供流出教师与接收学校进行双向选择。2 .县域竞聘。按照农村学区间、城乡学区间两个层次依次开展竞聘。为避免乡村优秀教师集中进城问题,具有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乡村教师参加城
12、乡学区间竞聘的,须参加原所在学校的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岗位不得设置性别、年龄、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小学岗位原则上不限制专业;对岗位只有1人竞聘,竞聘人又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聘任学校不得拒聘。校内竞聘已聘用人员、支教人员不得再参与跨校竞聘。跨校竞聘比例。已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一般3-5年)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各单位跨校交流出的教师总数要达到本单位适宜交流教师总数的10%以上。四、竞聘程序按支教竞聘、直接聘用、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的流程,采取逐级竞聘方式进行。(一)岗位分配根据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及20xx-20xx学年度在校生情况,按
13、照“按需设岗、分层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在校生数和班数、教师数、学校类别、地理位置、师资结构等实际,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设定各学校岗位聘用指标。民办学校按照民办学校管理的有关要求,组织其超出规定公办教师总数30%的人员到城区公办学校竞聘岗位。(二)岗位设置1.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制定20xx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竞聘流程、未聘人员处理、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等,明确岗位职责、权利和义务,方案要具体、量化,具有可操作性。2 .明确岗位职责。学校岗位设置应参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人社办发(20
14、xx)37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xx)56号),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合理设置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专任教师、教辅人员数量及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3 .科学设置比例。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设置比例,高中不超15%,初中不超12斩小学不超9%。流出教师人数超过适宜流动教职工总数10%的超编学校,不再设置跨校竞聘岗位。通过岗位设置、交流轮岗等措施,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超过设岗比例上限的,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内(高级设岗比例上限:高中30$、初中25%、小学12$;中级设岗比例上限:高
15、中50%、初中50%、小学45%。)。4 .坚持民主集中。各学校制定的竞聘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不足80人的召开教职工大会)审议,85%以上人员通过,公示无异议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各学校竞聘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表决未达到85%同意的,需按规定程序重新修订、表决,直至通过为止。(三)个人申请参聘教师分别向学校提交支教、直接聘用、校内竞聘和跨校竞聘申请书,填写市教职工竞聘登记表,申请支教和跨校竞聘的需经学校审核盖章,报教育局审批。(四)开展岗位竞聘学校公布竞聘方案,采用全出竞进的方式,组织教职工双向选择、层层聘用。(五)签订聘用合同对竞聘上岗的教师,实行“双合同”管理。参加学区竞聘和县域竞聘的,要按新聘用岗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要求,与聘任教师签订人事聘用合同。由学校与其签订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实行一年一聘,做到岗位明晰、职责清楚、权责一致。(六)完善聘后管理学校制定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对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等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兑现奖惩以及解除、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岗位竞聘和绩效工资要向教学一线、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倾斜。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受到开除处分的以及落聘人员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班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