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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课讲稿】国家安全理论与实践中的国家自主性摘要一国的国家安全,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建设实践上,其核心内涵或目标应该是使该国最主要政治决策力量具备决策上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构成了国家自主性的主要内涵。从理论上讲,这种决策自主性,不仅表达在对国内事务上,也表达在对国外事务上,主要指该国的最主要决策力量(不完全等同于现任执政者)所具备的可以作出让本国家或民族得以长期存续和发展而不被内外力量打断的英明决策的能力,其暗含的基础性条件是该国的最主要决策力量在制度上、物质上或合法性上得到了一定的支持或支撑。从实践上讲,对当代遭受外来经济制裁的国家进行案例研究可以发现,同等条件下,被制裁国家的决策自主性能力,往
2、往是影响经济制裁效果,进而影响该国国家安全建设成效的决定因素,这在与发展核武器相关的经济制裁案例中表达得极为明显。能否在政治制度上得到一直不间断的和更高的支持,并满足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和获取合法性上民众的普遍支持,将决定一国国家自主性能力的高低,进而决定该国的国家安全成效的多寡。该研究对于广大发展中世界的国家安全建设具备较大和普遍的启示价值。关键词国家安全国家自主性制度性条件合法性条件英明决策一、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新时代以来,主要受现实需要驱动,国家安全研究成为核心和热点。在XXXXXX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等重要论断之后,围绕国家安全进行的研究更是成果丰硕。总结来看,已有的关
3、于国家安全的研究成果可以从以下几个侧面去观其全貌。刘跃进将国家安全分为构成要素、影响因素、威胁因素和保障体系四大方面,并对每方面进一步细化,几乎穷尽了国家安全的相关组成因素。有学者认为已有的国家安全研究类型可以从五大方面进行划分:按领域和层次划分(如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等),按历史沿革划分(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按地域空间范围划分(如内部安全、周边安全和全球安全等),国家安全文化研究和国家安全研究的功能分析(如国家安全思想、战略、机制等)。王逸舟.国家安全类型及其研究路径N.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0915(05).还有观点认为已有的国家安全研究至少有元理论(安全哲学),规范理论(安全学说等)
4、和应用理论(如人工智能安全、城市公共安全等)三个层面。余潇枫,章雅荻.广义安全论视域下国家安全学“再定位”J.国际安全研究,2022(4):331+157.在与现实更贴近的“怎么办”的宏观论述中,有学者指出构架新的国家安全格局需要健全其体系、增强其维护能力等;另有研究者指出这需要把握好发展与安全的统筹、政治安全与人民安全的统一、国家利益的维护、各领域安全的兼顾;还有研究课题组指出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为引领,深刻把握“总体”的思想精髓,充分运用“统筹”的科学方法。可以看出,已有国家安全的研究正在各大方面取得突破。但即使如此,从国家自主性角度对国家安全的理论与建设实践进行的深入研究还是比较缺
5、乏,个别研究也主要是结合具体问题或领域加以探讨,如经济自主性与国家经济安全、网络安全中的国家自主性、东北亚国家对外决策中的自主性、中国对外贸易中的经济自主性等。之所以有必要从这个角度进行研究,其内在逻辑在于:国家安全与国家自主性都属于国家建构的内容;但对比而言,国家安全更多是一种状态和结果,相对更为表面,而国家自主性是国家建构中更为深层、本质与核心的内容;两者有紧密的联系,但也存在界限,一定程度上是源与流、本与末的关系。因此,从国家自主性角度对国家安全建设进行分析,不仅具备内在逻辑上的合理性,更具备重要的理论或实践价值,有助于清醒认知国家安全理论与建设实践的核心内涵或目标,而不至于迷失在国家安
6、全建设的各应用领域之中。由此,本文的研究问题或整体因果假设是:国家自主性能力是一国国家安全建设成效的核心因素,两者呈正相关关系,即自主性能力更强的国家往往国家安全建设更有成效。实际上,除了前述从国家(建构)角度来论述两者的逻辑关系外,此处从安全角度也可以看出两者的逻辑关系:所谓“安全”,不管在中文还是英文世界里,都是指“不受威胁”的一种状态;而不受到威胁的国家,往往是有能力面对威胁的国家,也就是面对威胁时对个人的事情依旧具备决策的自主权。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国家自主性”和“国家安全”两者是同义互换。如前所述,国家自主性是国家安全理论与建设实践的核心内涵或目标之一,两者是正相关关系,对前者的研究
7、不仅有助于加深对后者在理论上的理解,更有重要的现实与实践价值。本文将首先对研究问题进行理论上的概念界定和因果假设阐述,之后结合国际经济制裁案例对当中的国家自主性与国家安全建设的关系进行分析,从而验证本文的观点。二、理论阐述:国家安全建设中的国家自主性一国家自主性的概念界定“国家自主性”是20世纪60-7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科学界广泛商讨的学术概念和国家理论,与国家能力概念密切相关。20世纪末以来,中国国内对该概念的研究成果也渐渐丰富。已有成果为界定本文所论述的国家自主性概念奠定了基础。关于“国家自主性”的集中探讨大体可以分为三大类型:(1)经典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对国家自主性的论述。经典马克思主
8、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相对于社会的自主性是一种”形式自主性”,且只是一种特殊的存在状态。(2)西方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对国家自主性的论述。西方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认为,国家不仅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还具备社会管理功能,而且在当今时代,后者不间断得以凸显,因此,国家具备相对于统治阶级的“相对自主性”,且这种自主性是一种普遍存在。该理论还可以分为多个类别,尼科斯普朗查斯(NicosPOUIantzas)、拉尔夫密利本德(Ra1.PhMi1.iband)、克劳斯奥菲(CIaUSOffe)等是代表学者。(3)新韦伯主义国家理论中的国家自主性论述。新韦伯主义国家观可以被简洁概括为在韦伯主义原则
9、上加入现代管理和整治管理工具的“新”元素,内容包括重新考虑国家角色并认为国家需要加强、重新发现官僚制、重新恢复规范性(责任和法治等)等。受韦伯思想的影响,西方所谓的“新国家主义者”呼吁“国家回归”,进一步提出国家是独立的组织或行为体,国家集团有个人的兴趣、利益和目标,国家具备相对于所有其他社会团体的“绝对自主性“。需要说明的是自由主义国家理论,其强调国家是为社会提供法律与秩序的裁判,是一个为争夺社会经济利益而展开冲突的平台,这实际上是一种社会中心论,所以在自由主义国家理论中,国家自主性是一种弱化的状态。刘建伟.国际制裁与国内结构变迁D.上海:复旦大学,2012:8689.可以看出,对于国家自主
10、性的含义如何、存在与否、强弱状态如何,乃至如何变化,不同的理论给出了不同的答案。“国家回归学派就不认为国家自主性是恒定不变的,其代表性学者西达斯考切波(ThedaSkoCPo1.)认为,国家自主性不是随意政府体系中的一种固定不变的结构性特征,它可以获得也可能会丧失。即使是“新国家主义者”内部的学者,也存在分别从国家利益、强制组织和公共官员偏好三条路径来界定国家自主性的情况。如果说有共性,就是国家摆脱部分社会利益团体进行决策的能力。这种国家自主性理论为深入认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新发展提供了一定帮助,但其在内核上是以西方国家的“强社会与弱国家形态为模板,存在“西方中心主义”的弊端,导致其理论解释受
11、限,这不仅反映在其对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东亚国家表现的解释上,在对国际经济制裁案例效果的解释上也受限。借鉴已有的成果,笔者认为,国家自主性主要指该国的最主要政治决策力量所具备的可以作出让本国家或民族得以长期存续和发展而不被内外力量打断的英明决策的能力,这种决策上的国家自主性,不仅表达在对国内事务上,也表达在对国外事务上,其暗含的基础性条件是该国的最主要政治决策力量在制度上、物质上和合法性上得到了国内一定的支持或支撑。二)国家自主性的主要内涵1 .辨明最主要政治决策力量现当代各国的核心政治决策团体是多样化的,其可能代表的是某个阶级、政党、金融团体、军事团体、宗教等意识形态团体、族群和其他特定的社会团
12、体。在对决策团体的社会代表性的分析中,可以注意到各国由于政体不同而导致的其“真正决策团体”的差异,也就是说,“总统”与“真正的核心决策团体”并不总是完全等同的。例如在部分西式民主和政党选举的政治体制中,可能会出现频繁更换首相或总理等的情况,其“真正的决策团体”更可能是这些被更换领导人所在的政党所代表的更深层次的社会利益集团。英国在2022年一年内更换三位首相即是典型例证,布莱尔称将力保英美“特殊关系”(布莱尔表白个人并不是美国的傀儡)EB/O1.(20020906)20230315.https:对这些真正的核心决策力量及其所主要代表的社会团体的关注和重视,更为深层的意义在于,这将决定该国政治决
13、策团体在长期决策中的选择战略性和发展方向,也将对国家的决策自主性形成深层意义上的制约。决策自主性往往具备具体性、临时性和短期性,但由于主要的社会代表性的存在,对决策自主性的分析不会迷失其方向。需要注意的是,最主要的政治决策力量,并不等同于该国最广大的或最庞大的社会团体,也不意味着在其合法性上会自动获得最大的支持。所以下文会对合法性条件进行说明。2 .“英明”的决策的作出国家的决策自主性(实质上亦即国家自主性)通常指国家具备的相对于社会的潜在自主性,并非只是反映个别社会利益集团诉求的政策平台。这种自主性表现为国家忽略争议社会力量而作出英明决策的能力,这些争议社会力量可能来源于决策团体内部,也可能
14、来自决策团体外部。之所以强调决策的“英明”,是为了谨防部分团体因短视而在决策上损害国家或民族的总体与可一直不间断的生存与发展。为什么决策团体有时可以摆脱自身团体限制而从整个国家或民族利益的角度去作出决策?有学者指出,国家自主性决策的动因可能是结构制度自主性,也可能是官员自主性,但目的都是维护国家的生存与发展,而且是历史地、偶然地从更广泛的政治经济模式所阐述的社会力量之间的互动关系中产生。国家自主性决策的结果是正向积极的。或许有人会说,马克思经典理论强调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统治阶级不可能脱离自身所代表的阶级或团体的利益去作决策。笔者坚信该理论的正确性,尤其在长时段的宏观历史上来看。同时,具体到
15、短时段的微观历史中来,我们不可杜绝可以看到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长远利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建立了高福利社会,从而延续了个人的统治,这点就部分表达了国家自主性。或许还有人说,近现代以前处于相对孤立状态的文明国家,其最主要政治决策团体即使一直维护自身个别团体的利益,也可以保持长久。这个观点也有道理。但就理论而言,即使在古代,统治集团也不可杜绝会让渡部分自身利益;而到了近现代的全球化时代之后,随着各国之间的交往和竞争,为了本国的存续和发展,一国最主要政治决策团体在决策中会更大频率地出现英明决策,即具备更大程度的国家自主性。需要说明的是,“英明决策”不意味着该决策一一定会成功,其应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是作出决策;第二个是决策的落地实施。作出英明决策之后,其落地实施是否成功就需要一些基础性条件。笔者认为大体有三个基础性条件,下文将详述。3 .决策范围包括对内与对外事务对于国家决策自主性的思考,早期往往默认限定在对国内事务上,较多的研究文献都聚焦于提高面向国内的自主性能力。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前,东亚国家的“经济奇迹”更是被认为源自决策者突破了自身或其他部分社畲团体的利益而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进行决策的结果,是具备国家自主性的典范。但实际在对外事务上,同样而且或许更能表达一个国家的自主性能力。由于国家在对外事务中,往往会面对来自外部和内部力量的双重压力,能够突破这些压力进行英明决策实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