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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一、概述1.发展背景出于海上保安方面的考虑,美国于2002年向IMO提交了引?进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1.RIT)的提案。?Sc)1.AS公约规定从事国际航行的客轮、300总吨级以上货船?和海上移动平台须强制安装1.RIT12008年1月I日生效。?2008年,MSC通过了修正的1.RIT的性能标准和功能要求?2(HO年11月,MSC发布通函1.RIT系统服务支配的连续性、经授权的代表主管机关开展符合性测试并签发1.RIT符合测试报告的应用业务供应商名录。2.1.RIT相关规范(1)1.RlT的SO1.AS公约修正案规定了须强制配备1.RTI的船舶;规定了配备1.RTI
2、的时辰表:2008年12月31日或以后建立的船舶自建立完成时;2008年12月31日以前建立并核准在Al和A2海区,或A1、A2和A3海区作业的船舶,不迟于2008年12月31日以后的第一次无线电设备检验;2008年12月31日以前建立并核准在Al.A2、A3和A4海区作业的船舶,不迟于2009年7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无线电设备检验。但是,这些船舶在A1、A2和A3海区内作业时应满意上述,的规定。无论何时建立,配备自动识别系统(AIS)并特地在Al海区内作业的船舶,不要求满意SO1.ASV/19.1的规定。MSC通过的1.RIT的性能标准和功能要求(3)MSC通过的决议,要求刚好建立1.Rn的支
3、配.3.中国关于1.RIT的发展(1)国家海事局于2008年11月4日发布了关于开展1.RIT船载设备的通知;(2)国家海事局于2009年发布了中国船舶1.Rn管理规定;(3)中国船级社于2008年12月26日发布了船载1.RIT设备的检验发证要求;(4)2009年9月30日,交通部设立的“中国1.RIT数据中心”正式运行。二、系统组成1.1.RIT船载设备1.RIT船载设备是指将本船的信息发送给卫星的设备。2.通信服务供应商(CSP)通信服务供应商(CSP)是指供应通信基础设施和服务,利用通信协议将1.RIT系统的各部分联系起来,以确保1.RlT信息在系统内进行平安传递服务的机构。3.应用服
4、务供应商(ASP)应用服务供应商(ASP)是指负责1.RIT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和传输,为1.RlT国家数据、有关区域或协作1.RIT数据中心和国际1.RIT数据中心供应服务的机构。应用服务供应商(ASP)应确保下述最低功能:(1)将船载设备远程发送的信息接受并存储于1.RlT数据中心;(2)对1.RIT信息传输进行自动配置;(3)对1.RlT信息传输周期自动调整;(4)自动暂停1.RlT信息发送;(5)应需发送1.RlT信息;(6)1.Rrr信息发送的自动复原与管理;(7)供应集成交互管理系统以监控1.RIT信息的数据流和路由;(8)确保以平安牢靠的方式收集、保存和传送1.RIT信息;(9
5、)1.RlT服务供应商必需具备45天的1.RIT信息存储实力;(10)假如应用ASP传输1.RlT信息,则还应附加入后表数据:4.数据中心(DC)数据中心(DC)分为国家数据中心、区域或合作数据中心及国际数据中心、。缔约国依据须要采纳哪种数据中心。(1)数据中心的主要功能接受船舶发来的1.RIT信息;供应通过国际1.RIT数据交换中心转发来的其他数据中心的船舶1.RlT信息;通过国际1.RIT数据交换中心供应本中心的船舶1.RlT信息对来自1.RlT数据用户的1.RIT信息轮询要求,或向本中心发送信息的船舶提出的变更1.RIT信息发送周期的要求进行处理;如须要,可延迟处理1.RIT数据用户的通
6、过国际1.RIT数据交换中心向其他1.RIT数据中心发出的1.RlT信息轮询要求,或不向本中心发送信息的船舶提出的变更1.RlT信息发送周期的要求;,处理国际1.RlT数据交换中心转发的来自其他1.RIT数据中心的1.RIT信息轮询要求,或来自向本中心发送信息的船舶的变更1.RlT信息发送周期的要求;如有恳求,依协议向1.RIT数据用户发送其获授权的1.RlT信息,并在某船停止发送1.RlT信息时,通知1.RIT数据用户和主管机关。(2)数据中心的主要性能要求对船舶向本中心发送的1.RlT信息至少存档1年,直至审查并认可由1.Rn协调员提交的系统性能审查年度报告修;对于4天内的1.RIT存档信
7、息,应在收到恳求后的30分钟内发送;对于4至30天内的1.RIT存档信息,应在收到恳求后的1小时内发送;对于超过30天的1.RIT存档信息,应在收到恳求后的5天内发送)运用适当的软硬件,确保1.RlT信息定期备份,在中心以外的恰当地点储存,如有突发事务中断服务.能尽快复原,以保证服务的连续性。5.国际数据交换(IDE)国际数据交换(IDE)与全部1.RIT数据中心建立连接,运用1.RIT数据分发方案中供应的信息,在1.RIT数据中心之间建立1.RIT信息的路由,其功能如下:自动保持包括标题信息的日志,仅用作计费功能计费争议的解决和审核目的;日志至少存档1年,并直到审查和接受了1.RlT协调人对
8、其运行审核的年度报告。在日志包含信息的基础上,必要时打算与运行相关的统计信息;运用标准协议与1.RIT数据中心进行通信,运用牢靠的连接确保1.RlT数据中心顺当接收信息;不存档1.RIT信息,但设有1.RIT信息缓存机制;持续获得当前的1.RIT信息分发方案。6.数据安排支配(DOP)数据安排支配(DOP)是由缔约国依据公约及有关技术规范文件向国际海事组织提交,包括各缔约国有权恳求1.RlT信息的地理信息区域、国家联络人信息、港口设施清单以及搜救机构信息等信息.各数据中心的数据安排支配通过国际数据交换来更新。数据安排支配主要功能有:接收1.RIT信息的缔约国政府和搜救服务机构的清单及其联络点;
9、每一缔约国政府有权接收该区域内船舶1.RlT信息的地理区域的边界信息;主管机关依据SO1.AS公约第V19.1814条规定供应的信息;主管机关依据SO1.AS公约第V/19.191条规定供应的信息;位于每一缔约国政府领土内的港口和港口设施清单及相关的地理坐标;国家、区域、合作性以及国际1.RlT信息中心清单及其联络点;标明为每一缔约国政府收取和存档1.RIT信息的1.RIT数据中心的纪录。三、1.RIT船载设备1.主要功能1.RIT船载设备是指船舶所配备的、能满意公约及有关技术规范文件要求自动发送1.RlT信息的设备,如船上已有设备(或经功能扩展后)能满意此要求则不必增加新的设备,如不能,则应
10、重新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1.RIT系统要求船载设备每隔6小时发送一次船位,内容包括船舶的识别码、经纬度和时间,不要求上报航向和航速。1.RlT船载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在无需船上操作员帮助的状况下,可每隔6小时自动向1.RIT数据中心发送船舶1.RlT信息;可以被遥控设置为在不同的时间间隔发送1.RIT信息;能够响应轮询指令发送1.RlT信息;干脆与船上全球卫星导航系统设备相连接,或者自身具备定位功能;利用主电源或应急电源供电,并依据IMO指定的相关要求,通过电磁兼容性测试;船上设备所利用的通信系统应当可以覆盖船舶全部航行区域;应将船上设备设置为每隔6小时自动向船旗国主管机关的1.RIT数据中心发
11、送一次1.RIT信息,除非1.RIT数据用户要求以更高的频率报送更为详尽的1.RIT信息;2.实现方式1.RIT系统没有明确运用哪种船载设备。依据IMo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船舶安装的Inmarsat-C设备满意1.RIT船载终端要求的条件,但必需经过应用服务供应商(ASP)的测试通过,并签发认可证书。3.符合性测试(1)法定要求1.RlT船载设备必需通过符合性测试并取得测试报告。符合性测试报告应随船保存,并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如发生下列状况,测试报告将不再有效:船载1.RlT设备发生改变;船舶改挂其他缔约国船旗;3签发符合性测试报告的ASP通知主管机关或船级社,该ASP不再证明其所签发的报告的
12、有效性;主管机关撤销了对符合性测试的ASP的认可或授权:当船载1.RIT设备不能正常运用时。(2)测试内容测试内容包括:船载终端登记、卫星链路管理、执行测试流程、出具测试报告和测试证书。测试ASP须完成对终端的15个项目的测试,其中最重要的评估性测试项目包括下载数据网号(DNlD)测试;设定15分钟间隔位置报告测试;设定60分钟间隔位置报告测试;停止定时位置报告测试;单呼船舶位置测试;删除数据网号(DNID)测试04.检验(1)新船2008年12月31日及以后建立的船舶:如运用SO1.AS第IV章或XI-2/条要求的相关无线电设备兼作1.RlT设备,不需另外送审图纸,但要说明具体用哪个设备作为
13、1.RlT设备,以及1.RIT设备的操作说明。现场验船师将检查设备的产品证书,并以ASP签发的有效的符合性试验报告为依据,签发平安证书。假如配备专用的1.RlT设备,1.RIT设备布置图和系统图应与其他船舶图纸一起送审。现场验船师将检查设备的产品证书、设备安装与认可图纸的符合性并落实审图看法,并以ASP签发的有效的符合性试验报告为依据,签发平安证书。(2)旧船2008年12月31日以前建立的船舶:假如运用SO1.AS第IV章或XI-2/条要求的相关无线电设备兼作1.RlT设备.如不需对设备进行升级或改造,则不需另外送审图纸;如需对设备进行升级或改造,除非验船师认为必要,不需另外送审图纸。生产厂
14、或其授权的修理服务机构负责船上设备的升级或改造,并出具报告提交现场验船师。现场验船师检查设备的产品证书和相关资料,并核查ASP签发的符合性试验报告的有效性,检验完成后,验船师签发平安证书并在设备记录中注明1.RiT系统的配备状况,修改平安设备具体检验记录,用RA报告说明检验状况。假如配备专用的1.RIT设备,要求的图纸应一式两份送现场验船师核查,现场验船师按规定方式来确认船载1.RIT设备符合SO1.AS公约V/19-1.6的要求,检查设备的产品证书、设备安装与认可图纸的符合性并落实审图看法,并核查ASP签发的符合性试验报告的有效性,检验完成后,签发平安证书并在设备记录中注明1.RIT系统的配
15、备状况,修改平安设备具体检验记录,用RA报告说明检验状况。(3)初次发证之后的后续营运检验船舶满意SO1.AS公约V/19-1条的要求而初次发证之后,在进行平安证书的年度/定期/换新检验时,假如符合性报告保持有效,则可以签发或签署相关证书。(4)检验中发觉船舶不满意1.Rn配备要求在我国,验船师发觉船舶不能满意相关要求,应先与船公司协商制订限期解决方案,将有关状况和建议报船旗国主管机关同意后签发不超过2个月的平安证书条件证书,并给出相应法定遗留项目。5.运用留意事项应加强对1.RIT船载设备维护,确保1.RlT船载设备处于正常可用状态。通常状况下,1.RIT船载设备应保持全天候正常运行,但在下
16、列状况下,船舶可关闭1.RIT设备或停止发送1.Rrr信息:(1)国际协议、规则或标准规定要爱护航行信息时;(2)船长认为发送1.RIT信息有损船舶平安或保安时。发生(2)状况须要关闭停发1.RlT信息时,船长应通知船旗国1.RlT国家数据中心,并记录航海日志。应设备故障不能发送1.RIT信息时,应通知船旗国1.RIT国家数据中心,并记录航海日志,并尽快支配修理。在我国,由于停运或修理等缘由在中国港口拟停航7天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应向中国1.RIT国家数据中心提交暂停发送1.RIT信息申请,复原营运后刚好向中国1.RlT国家数据中心申请复原1.RlT信息发送。四、1.Rrr系统的特点及和AIS比较1.信息内容:简洁2.作用距离被授权的沿岸国可接收处于距离其海岸线100O海里以内船舶的1.RIT信息,通过比较1.RIT系统传递信息的作用距离要明显远于自动识别系统(AIS)。3.平安性1.RIT系统不属于广播系统。1.R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