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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20202022)项目内容标准服务项目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报社、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设立法治宣传栏(节)目、开办法治宣传频道;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免费开放;每个中小学配备1名(兼职)法治副校长。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现场咨询等途径提供法律咨询、注律指引等服务。法律查询服务提供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职业、奖惩、业务、社会服务、信用等信息的查询服务;提供法治地图查询服务。法律便利服务提供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简化办理程序,提供业务进展查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服务,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以上;人民调解服务提供纠纷受理、人民调解、制作调解协议书等服务,年办理人民调解案件200件。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服务。服务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县(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村(居)配备法律顾问;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设立以法治为主题的广场、公园、场馆、长廊、街区、宣传栏等文化宣传阵地,基本实现全区每个行政村(社区)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设立多功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建成1个以上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