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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幼保健院关于调整辖区妇幼健康业务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院属各科室:因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健康业务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一、委员会成员主任:*院长副主任:*党委书记委员:*副院长* *副院长* *副院长* *孕产保健部主任* *妇女保健部主任* *儿童保健部主任* *孕产保健部副主任* *保健部主任* *保健部副主任、信息资料科科长* *保健部副主任* *医务部主任* *医务部副主任* *医务部副主任* *护理部主任* *网络信息科科长* *健康教育科科长、围产保健科主任* *孕产保健部群体保健科干事辖区妇幼健康业务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秘书:*,成员:*、*、*,负责辖区妇幼健康业务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二、职责(一)负责制订辖区妇幼健康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二)协助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妇幼健康业务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S)参与制定全市妇幼健康业务工作计划、工作规范,并监督实施。(四)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的培训及督查,参与妇幼健康业务有关评审与现场指导工作。(五)督促各相关科室每月进行妇幼健康业务质量自查。(六)每季度对辖区妇幼健康业务质量进行分析、讨论,提出持续改进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