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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根据中德社会保险协定出具的证明书申请表L姓名2.性别3.出生年月4.民族5.公民身份证号6.护照号码7.出境日期8.本人在国内住址(中英文填写)联系电话9.本人在德住址(中英文填写)联系电话10.国内工作单位名称(中英文填写)本人职务联系电话地址(中英文填写)邮编11.在德国企业名称(中英文填写)联系电话地址(中英文填写)邮编12.原外经贸部/商务部批准证书号批准时间13.在德国船舶名称船东名称联系电话地址邮编14.在德国工作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15.人员类别1.2.4.5.3.16.申请首次免除在德缴纳保险费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17.申请延长免除在德缴纳保险费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18.参
2、加基本养老保险时间19.电脑序号20.是否欠费21.参加失业保险时间22.电脑序号23.是否欠费24.申请单位意见(签字盖章)经办人:年月日25.参保所在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意见(签字盖章)经办人:年月日26.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意见(签字盖章)经办人:年月日2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意见(签字盖章)经办人:年月日说明:1.117、24栏由申请人及单位填写;1823、25、26栏由经办机构填写;2 .15栏人员类别:1指中资公司、企业等派驻德国办事处、联络机构等的工作人员;2指中资公司、企业在德国子公司的工作人员;3指在中国国内无雇主人员;3 指船员;5指中国驻德国外交
3、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雇佣的中方人员。根据中德社会保险协定及其行政协议,上述5类人员均须申领证明书后方可免除在德参保义务。4 .12栏请填写在德成立公司或代表处前原外经贸部或商务部颁发批准证书的文号和时间,并附批准证书(复印件)。4 .13栏为派出船员填写;5 .尚未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派出人员填写申请表时,只须加盖当地负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公章,但寄出申请表时应附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6 .该表一式三份(当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各保存一份,寄部社保中心一份)。7 .此表可复印,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页下载。网址:WwW.(进入后点击服务之窗中的表格下载”)。申请人也可在部门户网站查阅“中德社会保险协定参保证明办事指南”(点击“服务之窗”中的“办事指南联系方式:此表填写、审核盖章后,请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B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国际合作处邮政编码:IOOOll电话:010-89946777传真:010-89946770重要提示:请申请者或经办人在邮寄此申请表的同时,同信封另附纸张,将中国国内回邮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一同邮寄至以上地址,以方便我中心及时向您回邮参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