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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洪洞县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抗震救灾应急救援机制,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结合洪洞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临汾市地宸应急预案洪洞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以及毗邻市县(区)发生的对我县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
2、责、部门协同、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洪洞县人民政府、各乡(镇)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5地宸灾害分级根据震级和死亡人数,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见附件3)2洪洞县抗震救灾指挥体系洪洞县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由县、各乡(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应急局、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县人武部副部长,武警洪洞中队中队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县人武部,县发
3、改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体局、县应急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能源局、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临汾银保监分局洪洞监管组、武警洪洞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2.2县指挥部工作组县指挥部启动四级以上应急响应时,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军队工作、抢险敕援、通信保障、交通保障、医学救援、监测评估、安
4、置救助、社会治安、新闻宣传等10个工作组。指挥长可视情况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2. 2.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汇总、牵头统筹和综合协调。2. 2.2军队工作组牵头单位:县人武部成员单位:县人武部、武警洪洞中队。主要职责:负责民兵应急分队、预备役部队、武警洪洞中队参加抗震救灾工作的统筹谋划与组织协调,指导任务部队开展救灾行动,保障部队与县指挥部直接对接,参加县级层面军地联合指挥。根据需要派出联络员参加其他工作组,配合制定方案计划,协调落实相关工作。2.2.3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交通局、县
5、应急局、县住建局、县人武部、武警洪洞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红十字会、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制定抢险救援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2. 2.4通信保障组牵头单位:县工信局成员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指挥调度通信资源和保障力量,组织抢修受损通信设施,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畅通、公众通信网络平稳运行,根据县指挥部要求向社会发布应急信息,利用通信大数据为救灾决策指挥和灾区精准救援提供支撵。2. 2.5交通保障组牵头单位:县交通局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人武部、县公路管理段,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向灾区运送应急救援力量
6、和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协调运力,清理灾区现场,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需要,指导灾区交通设施抢修恢复和保通,恢复灾区交通秩序等。2. 2.6医学救援组牵头单位:县卫体局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体局、县人武部、县红十字会、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指挥调度前线医疗卫生力量,组织调派专家、卫生应急队伍、急敕力量、医疗器械、药品等紧急医学救援资源,开展伤病员现场抢救、转运和院内救治,开展灾区卫生防疫、心理危机干预等医学救援工作;开展相关区域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为指挥和抢险救援、灾区转移安置等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负责县级医药储备应急调拨
7、。2. 2.7监测评估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能源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及时组织扑救火灾,处置危险品泄漏和爆炸事故,做好灾区防火以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开展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和指导建筑物安全性鉴定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的污染防控,保障灾区水库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8、;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地震灾害损失;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2. 2.8安置救助组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应急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能源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临汾银保监分局洪洞监管组、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动员志愿者为救灾救助提供应急自愿服务,组织调集、转运帐篷和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支援灾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指导救灾捐
9、赠工作,指导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防洪、广播电视等设施。指导灾区做好保险理赔和给付。2. 2.9社会治安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体局、武警洪洞中队,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指导灾区严格治安管理、遒路交通管理,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工作,维护治安、道路交通和生产、生活秩序,依法查处打击有关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2. 2.10新闻宣传组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权威信息,组织协调新闻
10、媒体做好地震应急宣传报道,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3风险防控县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规划,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编制风险区划分布图,提出年度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和建筑抗震设防情况进行辨识、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监控。健全地震灾害预防工作制度,完善防控体系,防范化解风险和消除隐患。4监测和预警4.1监测预报县防震减灾中心加强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预测,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县政府根据省级及以上政府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测意见发布48小时以内的临震预报意见,加强应急准备
11、。4.2震情速报县行政区域内发生3级以上地震后,县应急局收到防震减灾中心正式速报参数测定结果,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并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开展宸情监测。县政府负责向社会发布地震监测、地震预警、地震烈度速报等信息。4.3预3县防震减灾中心建立县级地震预警发布中心,通过地震预警设施和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媒体、公众服务平台自动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5应急处置与救援5.1信息处置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和地震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县应
12、急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工信、交通、水利、住建、教科、卫体、自然资源、能源、通信、铁路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县政府,并通报县应急局。5.2先期处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照本级预案视情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开展灾情核查上报,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或临时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采取措施保障救援队伍快速开展救援活动。5.3分级响应地震灾害响应按照灾害分级
13、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等级。地震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县级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见附件3)。符合四级以上响应条件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建议指挥长启动相应响应。县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协调全县抗震救灾工作。由指挥长启动相应响应。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落实上级工作组指导意见,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县工信部门督促电信、联通、移动部门采取措施抢修受损的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县消防救援大队派出前突侦查队伍,协助保障极端条件的通信联络。(2)指挥长召集副指挥长及主
14、要成员单位负责人在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召开县指挥部会议,会商研判地震灾情和地震趋势,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提出工作措施。(3)派遣综合性消防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援、紧急医学敕援、红十字救援等各类抢险救援队伍,请求协调县人武部、武警洪洞中队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4)组织调拨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和装备,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援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5)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6)指导、协调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
15、和物资交通运输的通畅。(7)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8)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实地了解震后情况,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9)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预防和打击有关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10)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三)视情限制前往灾区人员,对灾区周边主要遒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12)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13)组织构建救援现场通信信息网络,建立灾害现场和抢险救援队伍与县指挥部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5. 4应急措施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详见附件4。5.5响应调整县指挥部依据灾情变化,结合实际调整响应级别。5. 6响应结束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县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6后期处置5.1 调查评估县应急局依据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调查评估组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报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