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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电信息中心分管人员或主任签字后领用,机电物资领料单价进口配件超过50000元、国产配件单价超过20000元的,必须经机电信息中心主任或机电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领用。凡不履行手续的,除产生的材料费由领用单位当月材料费承担外还将对责任单位队长及材料员各罚款200元。确因生产急需领用材料、配件,领用单位负责人或机电队长必须按照上述物资单价规定和机电信息中心分管人员(主任)或矿领导沟通同意后方可领用,如因为机关部门影响工作罚款200元/次。在领用后第二天必须补办物资领用签批手续,否则材料费除由使用单位当月材料费承担外还将对责任单位队长及材料员各罚款200元。(二)当和分管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时,按照下
2、列流程沟通:机电信息中心主任一分管矿领导。(三)配件单价超过20万元(包括20万元)的由区队分月分摊费用(区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分摊)。原则上按照第一个月承担40%,第二个月承担30%,第三个月承担30%,当年内必须分掩完毕(区队也可以根据本队实际情况提前分摊完毕)。第十九条综采队搬家倒面材料领用程序:由综采队提前一个月在系统中提报搬家倒面所需各种物资相关计划,机电信息中心分管人员现场核实所需物资,搬家倒面物资出库时必须机电矿长审批后才能发放。发放时应优先发放修复的和完好回收的,最后发放新的。(三)设备拆件、截断电缆必须经机电副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合适的方案。(四)应急物资领用执行柳塔煤矿应急管理
3、管控办法。(五)保管员必须凭票发放物资,严禁白条发料。确因生产急需领用材料、配件,保管员与机电信息中心分管人员电话沟通,经同意后方可领用,领用人必须向保管员打借条,在领用后两天内必须补办领用手续。(六)外委单位借用本矿机电物资,必须填写借据,审批合适的内容填写详细(包括用途、使用地点、数量等),由分管矿领导审批后,方能到指定地点领用。(七)每月月底各单位材料员根据领用单据进行汇总并上报到机电信息中心,以便掌握机电物资的消耗情况。(八)各单位领用及回收材料、配件手续应妥善保管,以便查阅。笫五章物资回收管理管控第二十四条可回收物资范围:凡有回收、利用、修复价值或可出售的物资(包括废旧物资)均属可回
4、收物资。第二十五条井下所有可回收物资由各回以物资出库单日期为起算日,二日内将被替换物资回收入库,使用单位按照驻矿供应站保管员指定位置码放整齐,库房保管员填写入库登记单并出具回收单据。确因检修需要,必须先领新后交旧的配件,也必须在第二日内将旧件交回驻矿供应站。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交回的要有本单位机电(或材料)负责人的签字说明。驻矿供应站和机电信息中心负责检查监督配件交旧领新的执行情况。第二十九条回收件委托修理要办出库单,出库单必须由矿机电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发放,修复完毕持出库单办理入库手续,以保证出入库数量一致。第三十条周转库对回收的物资,要准确计量,按要求填写物资回收入库单,并有移交人员
5、和回收人员签字确认。第三十一条周转库负责指定存放位置,回收单位负责可回收物资的装、运、卸和分类分区域码放,周转库按照标准险收合格后挂标识牌。第三十二条各回收单位要加强物资回收管理管控,可回收物资不允许闲置在井下。如8:0018:00之间,其余时间一律不得回收物资。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在限定时间之外回收物资的,必须征得分管矿领导同意。第三十七条升井的车辆上装有可回收物资时,必须在升井的第一时间内按照指定路线直接交回周转库,不得在中途停留、卸车、去往年石山等地点。否则按照盗窃处理。第三十八条可回收物资严禁与垃圾、矿渣等同车装运。第三十九条各单位工作地点废旧垃圾桶必须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种,将可回收物
6、资与垃圾分开盛装。第四十条各单位必须在升井前将可回收物资清理干净。笫四十一条周转库收到可回收物资后,当场进行验收鉴定(当日18时至次日8时前接收的物资可在次日早班鉴定),当可回收物资出现损坏、变形、改变结构、报废、擅自拆件换件、缺件等情况时,周转库保管员必须及时报告机电信息中心,并如实记录在案。损毁严重的,应立即报告机电信息中心,之后按规定摆放,挂牌管理管控。的。(3)数量大且件数多,包装完好无疑的。第五十六条验收允许误差(一)论件、论个或贵重物资不准有误差。(二)以重量过磅计算的物资,黑色金属误差不准超过千分之五,有色金属误差不准超过千分之三,水泥每标准袋不超过一公斤。(三)以检尺换算的物资
7、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四)木材、坑木误差不准超过百分之一。第五十七条物资质量验收:凡使用一般测试仪器检验物资质量的,可由验收人员自行检查,检查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完整,标识是否清晰,有无损坏,对于技术复杂、技术性能高以及定货合同合约中明确规定外委检验的物资,应由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或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并负责提供检验记录。第五十八条物资验收工作要及时准确。一般物资最迟不超过三天,大量物资和大型设备不超过七天。验收无误后,验收人员应及时在物资验收合格单上盖章,并做好详细的验收记录。物资验收合格单应填写完整规范。第五十九条验收中发现的数量不符,超出湿温控制。(三)物资入库后,将物资码放整齐。露天
8、码放的大型材料如钢材、胶带、电缆等要上有盖、下有垫放好,严防日晒雨淋。(四)库房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五净”、“五无”。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垃圾积水。仪表、测量器具、轴承等精密器材,必须有防潮、防锈措施。库房要有防火、防盗设施,保持完好可靠。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房。(五)机电物资入库后必须分类上架存放,分类方法是:非标件按设备种类型号分类,标准件按种类和大小规格分类,进口件不论标准件和非标准件,都按设备种类和型号分类。分类后的配件应分放在库房的不同区域内。标记明显,整齐有序,便于清点发放,帐卡物对应无误。(六)对于能上架的备件,要按“上轻下重,中间常用”“原则摆放,露天存放的备件要上盖下垫。(七
9、)对验收入库的金属类物资进行防锈检查,对防锈层失效的物资,要及时进行防锈保护。(八)对于需要日常保养的物资,要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严防失效的老化。(九)锻运存放物资时,要小心、轻拿、轻放、以保证配件的原有精度及性能。(十)对于设备铭牌脱落的或不清晰的,周转库用红量发给。(六)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领料单必须有收旧人员盖章,否则不予发放。(七)周转库对库存及回收周转材料要加强管理管控,24小时设专人值班。(八)周转库保证收到库房的材料配件保持原状不被私自拆件、损坏,并按要求及时将入库材料配件分类摆放,挂好标示。当机电物资出现损坏、变形、报废、偷换、短缺等情况时,保管员及时报告机电信息中心。若因在
10、保管期间不负责任造成材料配件丢失,周转库要负全部责任。机电信息中心抽查。(九)周转库库存物资要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分区管理管控,每一区域存放物资按由大到小、由下到上、成行成排的原则放置,易散落、滚动物资必须有可靠的防滑防倒措施,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周转库根据本单位人员配备情况对库存物资进行承包管理管控,原则上按设备、大型材料、自制加工件、小型电器、工器具等分类管理管控,但也可按保管员熟悉程度进行分工。(十)周转库临时代管的机电物资应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单独分区摆放。库房内应单独划分区域作为临时代管物资存放地点,并挂牌管理管控,使临时代管物资与其他同转物资分开管理管控,防止错发。院内,只能停在院外,否
11、则按照盗窃行为处理。(十七)每月按时做出消耗、收支、库存报表,领料单分类整理,送交统计员。周转库和各单位库房按时呈报各类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表,认真填写各类牌板,收支单据要按月分类,装订成册。帐册、单据、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十八)周转库和各单位库房坚持每月定期盘存,如果不能做到每月盘完,应每月按照类别部分盘点,但应做到每季度全部盘点一遍。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调整有依据,收登、记帐无差错,保证帐、卡、物、资金四对口。(十九)机电信息中心对回收机电物资进行不定期抽查核对,发现实物与回收单数量不符,管理管控不善造成二次损坏严重等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二十)无修复利用价
12、值的废旧物料堆放影响到其它设备存放时,周转库应通知机电信息中心进行废旧鉴定,提出处理意见,集中处理。报废物资由机电信息中心组织综合办、经营办、机修车间等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程序处理。笫八章台帐管理管控第六十五条各单位所使用和保管的机电可执行。对于新供应商必须进行考察和组织评议,评议结果必须经我矿物资自购实施领导小组研究确认。第七十九条每次招标及评议结果要在矿内至少公示3天,并设置举报箱(设立投诉电话为0477-8207823和举报箱)。第八十条合同合约签定:供应商确定以后,由各分管科室负责组织,由矿里与供应商签定合同合约。合同合约文本按法律事务部范本执行。第八十一条验收:自
13、购物资到货后,机电信息中心组织各分管科室、使用单位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产品的合格证、MA证、使用说明书、验收报告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并归档。必要时要对实物进行抽样送检。留5%10%的质保金。第八十二条索赔: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各使用单位和分管科室及时提出索赔并做好处理工作。第八十三条结算:付款和结算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和有关条约条款规定办理;支款审批单附发票、验收单、反委托函、各单位评标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认中标结果的会议纪要、技术协议或合同合约。笫十一章考核及奖罚第八十四条物资无帐罚单位主管200元/次;帐物不符罚责任人20元/件/次;不及时上报台账罚单位正职200元/
14、次。台账记录合适的内容不全、不符合要求罚保管员100元/次,罚周转库负责人50元/次。第八十五条电缆未上盘乱放的,罚相关单位责任人200元,队长100元,罚保管员50TCo第八十六条(一)领用16mm2以上的新电缆不履行手续的,对队长和材料员各处罚200元/次。第八十七条区队每月25日前必须提报下一月度的周转材料使用相关计划,一次不报或所报相关计划和实际严重不符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次。第八十八条未按规定程序领用搬家倒面材料的,所发生的材料费除进入区队当月材料费外还将对区队队长及材料员各罚款500元/次。罚单位队长100元,对周转库瞒报误报的,罚保管员100元/次,周转库负责人50元/次。
15、第九十六条对实物与回收单数量不符,管理管控不善造成二次损坏严重等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并处罚保管员200元,处罚周转库负责人100元。第九十七条没有及时验收鉴定并吊挂鉴定说明罚责任人50元/次;没有进行挂牌管理管控罚保管员50元/件;没有及时出具回收票据或票据合适的内容与实物不符罚接收人员50元/次;材料损毁后没有及时通知机电信息中心的,罚周转库负责人100元/次。摆放不规范罚周转库负责人50元/次;库存物资无责任人管理管控罚周转库负责人100元/次;现场文明生产差罚责任人50元/次。第九十八条每发现物资未鉴定,摆放不整齐,杂物和浮煤清理不干净,回收状态未填写,每次罚保
16、管员50元/次。对发现问题不报告或拖延报告的,一经发现,罚保管员(接收人)200元/次。第九十九条可回收物资每回收一吨奖励回收单位500元。第一百条周转库没有及时鉴定回收物资(延误超过4小时)罚保管员50元。没有划定区域分类码放导致乱堆乱放的罚保管员100元/件,没有进行挂牌管理管控罚保管员50元/件。发生可回收物资丢失,按处置价的2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第一百。一条周转库各种手续不齐全的,不认真填写记录的,罚保管员100元。对发现的问题不报告或拖延报告的罚保管员200元。第一百。二条周转库帐卡物不符或未建立台账的,对责任人处以300元处罚,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处罚。第一百。三条当可回收物资出现损坏、变形、改变结构、报废、偷换、短缺等情况时,由机电信息中心组织追查相关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