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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非组织行业协会章程模板XXX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行业协会,英文译名:,缩写为。第二条XXx行业协会是XXx省境内的电线电缆生产制造、运行使用及为其配套服务的企业以及科研、教学、经营、检测等单位在平等互利、自愿参加的基础上组成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非盈利性的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并由协会理事长任法人代表。第三条本协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科技创新,加强科研与生产的紧密结合,推动行业发展,完善行业管理。
2、坚持贯彻政府意图,反映行业诉求,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宗旨,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第四条本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聚焦规范提升,加强风险防范,积极参与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本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x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XXx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本协会接受XXx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XXx省杭州市
3、。电子邮箱:。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在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经济政策、法规过程中,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协助推行;(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要求与意见;()开展我省电线电缆行业基础资料的调查、统计、分析工作,发布、交流行业信息,办好本协会内部刊物;(四)协助组织制订行业标准、各类定额和统一规范,并推进贯彻实施;(五)组织制订行规行约,协调同业之间的合作与竞争;(六)组织会员开展国内外同行业管理、科技、质量等方面的观摩、展销和研讨等交流活动,并积极向国内外用户介绍会员产品;(七)开展咨询服务及各类专业培训,开展会员公益活动;(八)承办其他依法应办理的和应会员
4、要求及其他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九)承担政府部门授权、委托和转移的职能。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的会员是单位会员,会员代表是该团体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在XXx省境内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从事电线电缆生产制造、运行使用及其配套服务的企业单位以及科研、检测、教学、经营等单位,并在线缆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承认本协会章程,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二)提交书面入会申请书;(三)秘书处派员考察后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理事长负责日常审批工作;(四)由理事会授权秘书
5、处负责发给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根据需要,有权同时参加其他社会团体;(六)在本行业中遇有不公平待遇的问题时,提请协会组织协调;(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三)遵守本协会章程及行规行约;(四)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六)向本协会反映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情况和先进经验,提供有关资料;(七)积极协助本协会对涉及本单位
6、有关问题的协调。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无特殊原因二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退会后二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
7、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XXx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审核同意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
8、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XXx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审核同意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与会员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大会同时换届。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大会召开前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成员和协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XXx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申请,由XXx省经济和
9、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XXx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审核。第二十三条本协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四条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
10、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XXx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五条理事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理事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XXx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审核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提名秘书长人选,交理事会选举产生。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
11、职权:(一)在理事长领导下,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行使政府部门委托的职权;(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政府购买服务;(七)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九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
12、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一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二条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三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四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党建领导机关规定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
13、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六条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本协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加强对本协会主要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和会员的廉洁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八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第三十九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XXX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审核同意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一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
14、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二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三条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四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XXx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第八章党组织建设第四十五条本协会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如暂不能单独、联合建立党组织的,支持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在本协会开展党的工作。第四十六条本协会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本协会秘书长
15、以上负责人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人选报XXx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审核、审批。第四十七条探索建立开放式党组织和党小组,对党员有3名以上但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足3名的建立功能型、拓展型党组织。第四十八条本协会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本协会党组织意见;本协会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第四十九条本协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第五十条本协会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有关活动邀请非党员的本协会负责人参加。第五十一条本协会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第九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经20XX年X月X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第五十四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