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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要:本文从古典著作和波斯帝国的文献出发,讨论它的统治方式及其特征,指出波斯大王掌控着对所有重要官职的任命以及财政资源,以书信指导着行省总督的管理,据此控制着贵族的命运,确有专制自为的意味。但作为波斯国王,国王权力的行使,较多地取决于国王个人的能力和意愿,他缺乏从中央到地方一以贯之的官僚系统支持,总督在军事、内政和对外政策上大体自主,较少受到国王的具体干涉。而在地方共同体中,虽然法律上国王和总督拥有无限权力,其命运有时会被国王与总督左右,但在日常管理中,它们大体自治,由此造成了波斯帝国统治中国王的专制与地方自治合作的特征,两者的结合,是帝国得以长期维持的基本原因。这种现象的产生,很大程度上与古
2、代国家的统治能力以及波斯作为一个征服性帝国有关,因此,波斯帝国的中央集权基本停留在意识形态层面,而实际的政治运作,需要更有效率的地方自治。在不少中国世界古代史学者的观念中,至少从大流土改革后,波斯帝国是一个典型的专制主义王权统治的国家。颇为权威的世界上古史纲认为,大流土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加强中央集权,实现专制统治”,并且把省作为“专制君主对被征服地区实行直接统治和压迫剥削的单位二李铁匠从波斯人历史发展的角度解释波斯帝国的专制,作为“囊括整个古代近东的奴隶制大帝国。原先的行政管理机构是注定要灭亡的。加强中央集权的改革,绝不会因为巴尔迪亚被杀而停止”。“大流土通过改革国家的行政机构,把全国的行政
3、、军事、监察、司法大权都集中到国王一人手中,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统治。”并且把薛西斯之后军政分治原则的破坏以及缺乏王位继承法,作为波斯帝国中央集权衰落的重要原因。在中国颇为流行的吴于魔、齐世荣总主编的世界史(古代史编上卷)也认为,大流土的改革“确立了君主专制,加强了国王的权力,调整了国王与贵族的关系”。笔者本人也曾认为,波斯帝国是一个典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帝国。应当承认,有关古代波斯专制的一般印象,并不只是从近代开始。在某种程度上,它是古代波斯和希腊留给我们的遗产。波斯国王们自己就曾宣称,他们是帝国的统治者和立法者,军队和行政权都隶属于国王,政令通行全国。大流土在自己的铭文中就宣称,“我统治他们
4、,他们向我交纳贡赋。凡我对他们所下的命令,他们都执行;凡我制定的法律,他们也都遵守。”他的儿子兼王位继承人薛西斯的说法几乎一字不差。早在公元前5世纪前期,埃斯库罗斯的悲剧波斯人就已经把波斯大王薛西斯的专制政体与希腊城邦的民主政体作为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制度对立起来。希罗多德的历史,也不止一处地把那场冲突作为波斯人的奴役与希腊人的自由、责任之间的对抗。在大流土政变后讨论波斯应当采用何种政体的辩论中,大流土支持的君主制,也以国王一人独揽大权为特征。虽然据此强调希腊人的东方主义不免赋予古人过多的现代色彩,但在希腊人心目中,波斯确实以君主专制统治为基本特征。亚里士多德关于蛮族较希腊人富于奴性,而亚洲人尤
5、其富于奴性的说法,很大程度上以他对波斯帝国的印象为基础。近代以来,黑格尔有关东方只有一人自由、希腊和罗马部分人自由的理论,以及西方的殖民主义传统,更让波斯专制,相应地应当受到批判和鄙薄、并且必然会走向衰落的观念,深入人心。可是,此类说法在当代西方学者中似乎并不流行。奥姆斯特德的波斯帝国史长期是西方学术界关于波斯帝国的标准著作。虽然作者在书中多次论及波斯国王的权威,但似乎并未对波斯王权做出定性论述,更没有强调波斯中央集权的性质。库克一定程度上承认波斯国王的专制,但他似乎并不认为波斯帝国能够实行中央集权的统治,反而强调作为一个范围广大的帝国,波斯政治的日常运作,必然以对地方习俗的高度宽容为特征。布
6、里昂详尽讨论了波斯国王的权威,强调了波斯大王对贵族和总督的权力,但他笔下的波斯帝国是否能够算得上中央集权的专制帝国,则疑问不少。他承认国王权力至高无上,但国王的权力到总督为止。作为一个帝国,他更重视波斯作为军事行政联合体的特性,从语言、习俗、法律的多样性等多个方面,强调波斯统治的基本特征,是对被征服地区习俗和制度的高度尊重。波斯后来的失败,也与波斯帝国的拼盘式体制有关。例外的是库尔特。她明确宣布,“国王是一个绝对君主:所有人都臣服于他的权力和他的法律。但那并不意味着他用专断的方式行使权力。”(11)作为证据,她提到波斯国王对贵族和总督的权力,认为他们都是国王的仆人(bandaka),而且这种关
7、系并不只是存在于观念上,而是存在于实际中。同理,总督对于行省中共同体的权力,如同国王对于总督的权威,是绝对的。因此,对于那些以强调波斯尊重被征服地区习俗而否认波斯是统一的集权帝国的观点,库尔特明显抱着怀疑态度。她指出,虽然波斯的制度很大程度上依靠与地方掌权者的合作,但波斯行省内部政治结构的多样性,并不意味着“波斯人满足于安坐在他们的总督府中,接受贡金,让当地的统治者几乎不受干涉地管理他们自己”,实际情形正好相反,当地统治者依赖波斯总督的支持,一旦他们的权威威胁到波斯的统治,权力就会被剥夺。因此,波斯人对当地传统的利用,是为了“更灵活地行使权力,而且他们与自己的臣民互动频繁”。(12)然而,她的
8、目标是希望解构因重视波斯尊重地方传统导致的视波斯帝国软弱不堪的错误印象,因此不免有以强调波斯人的整合能力来夸大帝国统一与强盛的嫌疑,“波斯帝国巨大的社会一文化多样性,不应误导我们把它作为一个软弱而不稳定的结构。它生存的时间长度本身,以及亚历山大的继承人、塞琉古王朝(公元前311前146年)能够利用阿契美尼王朝的制度来控制他们自己庞大的领土,是波斯国王们演化出来的制度成功的标尺。”(13)西方学者的讨论提醒我们,在东西方有关专制主义的概念中,存在着些微差异。在西方,专制主义主要指国王大权独揽。从这个意义上说,波斯是一个专制主义国家。而在中国学者的概念中,专制主义不但表示君主独裁,更与中央集权联系
9、在一起。似乎古代所有的大帝国,不仅是专制的,而且都是中央集权的。然而,就波斯帝国而论,国人关于波斯专制和中央集权的印象,主要来自所谓的大流士改革。可是,今天的学术己经表明,传统归于大流士的某些措施,可能是后来的虚构。有些实际存在的措施,在政治现实中的实践可能也更为复杂。用吴于度先生关于世界史研究方法的标尺衡量,则我们目前对于波斯帝国历史的认识,长期以来只注意了“眼在远处”,重视波斯国王作为专制君主的一般特征,而忽视了“手在细处”,对波斯国王在政治实践中如何实现自己的权力,国王与总督的关系,以及中央政权与地方共同体的关系,重视不够,视野虽足够开阔,研究却不够具体,未能遵循“从事历史学任何一个分支
10、学科研究者能够取得成绩的必由之径”。(14)因此,时至今日,国人对古代史上这个非常重要帝国的研究,仍然停留在相当粗浅的表层。本文的意图是希望通过对波斯国王、总督和地方共同体具体权力和权利的探讨,勾勒出波斯帝国内部政治运行的大体轮廓,进而对古代帝国实现其统治的方式提出某些初步认识。(15)专制自为的波斯大王在贝希斯敦铭文中,波斯国王大流士如此宣布他的权威:“我是大流士、伟大的王、众王之王、波斯王、各省之王、叙司塔司佩斯之子、阿尔沙米斯之孙,阿黑门宗室。”在列举了他统治下的地区后,他接着宣布,“靠阿胡拉马兹达之佑,他们成了我的臣民。他们向我交纳贡赋。凡我给他们的命令,不论是白天还是黑夜,他们都遵行
11、不误。”“对于上述地区的居民,凡忠信之士,我赐予恩典;凡不义之人,我严惩不贷。靠阿胡拉马兹达之佑,上述地区遵守我的法律。凡我给他们的一切命令,他们都遵行不误。”(16)大流士这里明确宣布,他的王权来自神授,出自阿胡拉马兹达,因此任何人不得侵犯。他本人出自阿契美尼(阿黑门)族,是居鲁士的后代,为波斯世袭与合法的国王。所有臣民,不管他们是总督还是所谓的国王,都必须服从大流士本人颁布的命令,违令者会遭到他的惩罚。我们看到的,显然是一个大权在握且不受任何限制、专制自为的君主。大流士树立的传统,在他的后代那里得到遵行。历代波斯国王无不在他们的命令中宣布,他们的王权得到阿胡拉马兹达的保护,所有臣民无不遵行
12、他的命令,似乎波斯国王的政令,真的能在帝国内通行无阻,左右着上至波斯显贵,下到普通百姓的生活。希腊作家的记载,证明波斯大王的权威并不完全是自吹自擂。埃斯库罗斯曾借阿托撤之口,称她的儿子薛西斯“倘若得胜,请你们相信,我儿会建功立业;但是,假如失败,波斯也不会要他陈述原因。归来吧,平安地归返,他将一如既往,统治这片土地”。(17)埃斯库罗斯的本意,当然是就希腊人以向公民负责的城邦政体和波斯帝国大王专制自为的政体做出对比。希罗多德也不止一次谈及,波斯帝国治下的所有居民,都是大王的臣民或日奴隶,并非自由人。及至色诺芬,更详尽列举了波斯大王统治帝国的各种方法,包括建立行省制、指定军队指挥官、地方上实行军
13、政分治、征收赋税、派遣王之耳目监督地方和臣民、建立驿道以便传递消息。多种设计的根本目的,是维护波斯大王的权威。(18)然而,这些概念化的说法,是否能够落到政治实践中,需要更详尽的考察。波斯国王必须是波斯人,并且出身于阿契美尼族,是作为波斯国王的先决条件。可是,仅仅如此并不足以保证他有资格发布政令。波斯大王最为重要的权威,首先是他掌握着所有官职的任免权和帝国的税收,以及据此建立的一整套从中央到地方的机关。对于波斯帝国中央一级的官职,我们实际上所知不多,但有限的几个官职,至少从名称上看,系从国王的仆从发展而来。千夫长可能是国王卫队的统帅,凡觐见国王者,一般需要通过他的引见。此外,围绕在他身边的有“
14、持杯者”、“持矛者”、“执弓者”、“搬运王凳者”、“持标枪者”、“战车驭手”、“信使”等,从其名称看,都是他个人的仆从。波斯帝国后期,宦官似乎开始扮演重要角色,而他们显然是照顾国王日常生活的下人。所有这些官员是否能够继续享有地位,至少从法律上说,基本取决于国王个人的意志。行省总督和驻军指挥官大多由国王直接任命,并听命于国王。国王保持这些人忠诚的基本方法,是根据不同的情况,不断给予不同程度的赏赐,对破坏规定者,则予以罢黜甚至处死。(19)此外,国王有权指定自己的继承人,并且决定自己的婚姻。(20)薛西斯在自己留给后世的铭文中特别宣布,“我父大流土在其身后立我为至尊。当我父大流土驾崩之后,靠阿胡拉
15、马兹达之佑,我继承父位,成了国王。”作为父亲合法的继承人,“凡我父所建之物,我一概加以保护,并增添了其他建筑物(21)由于国王掌控着全国的税收,他也就成为全国最重要、最大的庇护人,是所有臣民获得赏赐最主要的来源。对税收和官职的垄断,成为国王最为明显、最为重要的资源。这样一个重要人物,在日常生活中和政治中,都理当与众不同。无论是在文献中,还是在视觉艺术中,国王都被塑造成为最为高大和英俊、生活最为奢华的男人;最为勇敢的战士;最为公正和慷慨的君主。他的登基需要一套特殊的形式,他去世之后,也需要埋葬在特殊的墓葬中。总之,国王是波斯帝国最有威严、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最为特殊的波斯人。(22)当然,即使波
16、斯国王是超人,他也不可能包打天下,需要波斯贵族参与和合作,因此,国王与波斯贵族之间的关系,成为我们探讨王权专制程度最为直接的途径。虽然古代波斯并未给我们留下有关国王与贵族地位法典性的规定,但流传下来的少量文献和古典作家记载的实例,仍多少透露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上文己经指出的,国王与他的官员之间,很大程度上犹如主人与奴仆的关系,所有官员的责任都是为国王服务,国王则根据仆人的忠诚和表现,给予他们必要的奖赏。两者之间的关系,也体现在表达国王与大臣关系的话语中。在贝希斯敦铭文中,大流土把那些帮助他镇压反叛者的大臣们与他统治下的臣民同等对待,称之为般达卡(bandaka)。在大流土与大臣伽达塔斯的通信中,他再度使用了这个词。而据学者们考证,这个源自阿卡德语的词汇最基本的含义,就是依附或者奴役。如果对译成希腊语,就是“doulos”,即奴隶。(23)奴仆能否得到升迁,完全取决于主人的意志。易言之,在国王与波斯贵族的关系中,国王处在统治地位,贵族则难说有多大权力。(24)史料所反映的某些波斯显贵的命运,似乎证实了贵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