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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正夫先生系日本著名学者,自20世纪60年代起,他就致力于研究明清江南社会经济史,尤其是江南土地制度和赋役制度史,与我国老一辈明清史学者联系密切,特别是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开拓者之一的傅衣凌先生及其弟子等人有着密切的学术交往。2018年11月26日,森正夫教授再次访问大学,与该校教授以“三十年来的乡族研究和地域社会论”为主题展开了一次对话。在对话中,森正夫先生介绍了“地域社会论”的内涵和背景,对明代江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阐述,同时就“乡族理论及地域社会论“向提出相关问题。则根据自己的研究和近年来的考察成果,对森正夫的提问进行了回应。这之后,两位教授又多次通过互访和远程交流的方式进行学术
2、探讨。地域社会概念形成之背景森正夫教授是日本明清史学界的代表人物,他的不少著作被翻译成中文在中国出版。森正夫教授出生于1935年,但至今仍然在坚持研究工作。我和他很早就认识,有很多共同的学术兴趣。1983年,森正夫教授到大学访问一个月,那时候我的老师傅衣凌先生与他进行了密切的交流和对话。我当时正在读研究生,负责对话的记录和整理,每一次对话都整理了一个专题。后来发表了两篇文章,一篇在日本发表,另一篇在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杂志上发表。近几年,由于一些特殊的机缘,我和森教授有比较多的交流和联系。2013年我到哈佛大学东亚系访学,偶遇森正夫教授,便赠给他我新出版的论文集乡族与国家一多元视野中的闽台传统社
3、会。令人感动的是,森正夫教授回日本后对我的文章作了很系统的梳理和摘要,后来发表了三十年来的乡族研究与地域社会论一文。森正夫教授对傅衣凌先生的乡族理论很有兴趣,他提出的“地域社会论是一种新的方法论和研究视角。实际上,乡族理论和地域社会论的问题意识是相似的,即关注地域社会的秩序是如何形成的。当然,双方的提问方式和观察角度不太一样。我们希望通过对话打通学术隔阂,找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方法和新方向。森正夫:刚刚先生介绍我1983年初次访问大学,那时候只有铁路可以到达,我先到上海,然后到。当时,杨国桢先生接我到学校。我和傅衣凌先生、杨国桢先生一个月开了六次研讨会。我的汉语现在不行,那时候更不行,但傅
4、衣凌和杨国桢先生都耐心倾听,尤其是在研讨会上介绍我作的报告,同时他们也坦率地提出意见。那时候,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杂志还以“森正夫与傅衣凌、杨国桢先生论明清地主、农民土地权利与地方社会”为题,刊发了我们一次讨论的内容。实际上之前的1981年,我在名古屋召开的中国前近代史研究学术研讨会上提出了“地域社会”这一概念,引起了日本明清史学术界的讨论。1990年,这个观点被日本学者岸本美绪先生称作“地域社会论”。包括岸本美绪先生在内,许多学者对“地域社会论”都有批评、有意见,但是我那时已经基本上立足地域社会概念展开了研究。今天是难得的机会,请森教授就“地域社会论”概念为我们作进一步的阐述。森正夫:“地域社
5、会论”概念的核心部分,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是作为实体概念的地域社会,拥有一定具体的地理领域;二是作为方法概念的地域社会,是人们生活的基本的“场”,是广义上再生产的“场这里使用的地域社会指的是后者,即作为方法概念意义上的地域社会。为什么使用“广义上再生产的场的概念?20世纪80年代以前,日本历史学的主导性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广义上再生产的场这个概念,是依据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我用这个概念解释地域社会,就比较容易被人接受。地域社会观点的特征在于,具有对立、差异的每个人,同时相互之间又有统一、合作。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统一与合作的契机,不仅存在于地域社会的“场”,同时也包含意识范畴在内。因为我们主
6、张的“地域社会”,始终是观点和方法的概念。1981年,我对1945年以来的日本明清史研究和自己以前的研究持有如下看法:第一,尚未展开对不同于阶级对立的社会统合过程的探讨;第二,没有充分关注阶级矛盾和社会统合同时成立的“场之存在和功能;第三,对于维持社会统合的社会秩序、秩序意识的关注较为薄弱。至于我自己,通过对抗租运动的研窕,较为关注江南、福建的民众动向。1972年之前主要围绕佃农的活动,1973年以后开始注意福建抗租运动中土豪的作用,同时也注意到南方的无赖和奴仆,以及城市民众多样且匏杂的反抗活动。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初期,逐步搜罗并阅读地方志的“风俗”部分,了解明末全国各地之秩序意
7、识的显著变化.另外,我还受到明清史研究前辈们的影响,对乡绅或是处土阶层展开了研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全面掌握广义再生产的,场(地方)、人生存的基本,场(地方),提出了“地域社会”的方法和概念。关于我的“地域社会论,2006年曾有两位中国学者,即北京大学的赵世瑜教授和台湾“中研院”台湾史研究所的施添福教授在开展区域社会研窕的同时,对“地域社会”概念作了介绍和评论。地域社会概念所面临的课题,从最初提出到今天,已经过了30多年。中国史研究现在需要迫切解决的课题,是否还停留在上述三个判断之上呢?换句话说,“地域社会”的概念、方法以及上面提出的问题,今天还有效吗?中国史研究于我是外国史研究,我和
8、赵世瑜、施添福两位先生不一样。但是我认为身为活动于现代世界的人类之一员,有责任对人类的历史展开探讨。从这一角度来说,以下我将补充提到的两个问题,都是历史社会和现代社会的重要课题。第一,先生曾经指出:“在中国区域社会史研究中,中国历代大一统的国家政权与意识形态,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与此相比较,尽管在我的地域社会论之理论构成中,从逻辑架构上探讨过“国家”的存在及其作用,但并不十分明确。第二,地域社会本身在各个历史时期乃至现代都面临着形形色色的课题。例如,在中国南方山区地域社会,一般都存在着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相关联的森林经营、人类生存环境维护等异常深刻的课题。有关这个课题,我的地域社
9、会与森林:传统与现代和其他学者的论文都有所讨论。再如,今天日本的社会,与20世纪80年代不同,面临人口严重减少,某些地域社会本身甚至濒临覆灭的危机。同样的问题在世界各国的城市或农村均普遍存在。此外,还有诸如年青一代的历史意识逐渐减退等现实性问题。我在2014年介绍地域社会论的特性、背景及相关课题的文章中,曾讨论了这些问题。地域社会论视角下的江南与福建森正夫教授长期以来一直关注着中国学者的研究,我们之间多有交流,这对我的研究有很大助益。您对乡族研究是怎么看的?森正夫:关于先生提出的“中国历代大一统的国家政权与意识形态”对区域社会史的影响,我在地域社会论中关注不多,今天大家可能有批评意见。关于这个
10、问题,我再谈几点。一、地方政府职能的演变、社会背景与乡族自治我曾读过先生清代福建地方财政与政府职能的演变(清史研究2002年第2期),郑先生在提及大一统国家的作用时,特别注意一条鞭法改革与地方社会、乡族自治的关系,我从江南研究的角度,提出一两个问题。先生此前和我一起去泉州看宋代以后的碑刻,那是把碑刻都收集在一起的地方,明朝崇祯皇帝书写的碑刻都有。那时候郑先生让我们注意,“乡族”在碑刻中有各种不同的表述,乡族在那时候是存在的、活动的一个概念。不过在江南地区的资料中,表现“乡族”的语言、概念不太多,这个和傅衣凌先生、先生讲的还是不一样。二、赋役制度改革在江南与福建的异同依据先生的研究,从隆庆至万历
11、年间(16世纪后半叶至17世纪初),实行以财政支出的“节流”为指导思想的一条鞭法,地方政府为维持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将公共事务的治理逐渐依托于乡族组织和乡绅阶层,因此导致社会控制权下移。一条鞭法是明中叶前后为了减轻民间负担而实行赋役制度改革的最终结果,这是先生以福建为研究对象的多篇论文所提出的看法。然而,在江南,一条鞭法是均一每亩土地的税粮征收额,将每亩征收税粮的物品统一成银两和米谷,并且均一与此相关的徭役折银征收,而总称为“均粮的改革。这项改革,违反了明朝中央有意维持从前每亩税粮征收额体系的方针。在江南三角洲的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湖州、嘉兴六府,经过15世纪前半期的准备阶段,自15世纪后
12、半期开始着手,特别是16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随着江南三角洲各府内部的抗争,也可以说就是由于地方一底层顽强不断地累积而导致改革付诸实施。在江南地区赋役改革的过程中,可以看到这样的状态:一方面大户、豪右、宦室、富家反对“均粮”改革,而另一方面小户强烈要求施行,乡里孝廉(举人)表示支持,围绕改革的地域内部对抗关系变得明显了。在此也显示出地域乡绅阶层的层的厚度、乡绅阶层内部矛盾的大小,还有非乡绅阶层对乡绅阶层的抵抗强度,我认为在这里透露出江南与福建的差异。三、福建与江南宗族活动的异同关于明清时期福建乡族的基础是同姓宗族,见在2013年12月“中国史学术讨论会”报告的文章。那一年,我和郑先生在哈佛大
13、学相遇,有一天郑先生邀我作报告。当时哈佛大学东亚系有个读书会,每个星期都聚一聚,边喝酒边聊研究。郑先生根据对福建连城县培田吴氏族谱的分析,认为闽西客家的乡族自治以同姓宗族为核心。不过,我在地域社会的各个类型中,没有设定宗族或宗族代表成为指导者的类型。1981年,日本学者不了解明清时期江南三角洲的宗族存在形态,这是在地域社会中不能设定宗族类型的理由之一。如果开展福建与江南宗族的比较研究,可能成为新的学术热点。最近三木聪(日本北海道大学教授)发表研究福建土地改革的著作,也关注福建以外的华东地区各省。三木引用华东区土地改革成果统计,分析土地改革前华东各省的公田比例,其中苏南5.9%、安徽4.1%、浙
14、江16.35%、福建29.36%。作为福建乡族共有地的“公田”比例,与江南地区的苏南、安徽、浙江相比,显得特别高,反映出福建社会宗族组织的根深蒂固。1996年,大学王日根先生发表明清福建与江南义田的比较研究,认为福建的义田表明“封建官府对社会基层的管理更加间接化和无为化,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基层的自治化趋向“,提出与先生同样的看法。王先生对江南与福建义田的比较研究很有意思,他重视宋代以后的这一历史现象:为了防止贫富急剧分化,范仲淹在苏州提倡义田;在此影响下,福建也开始通过宗族,为了抚养族人而设置义田。地域社会论与乡族理论森正夫教授提出的“地域社会论“,关注地方社会如何在阶级对立中实现统合,引导我们
15、思考区域社会史研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首先是关于“空间”的概念,森教授注重再生产过程的,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社会再生产理论非常重要。社会再生产是在特定的地域范围中实现的,这种地域范围必须满足再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如水利、交通等。不能提供再生产的基本条件,地域社会就无法可持续发展。因此,森正夫教授特别重视生态环境,到福建调查森林是如何保护的、谁在保护森林、为什么福建的森林覆盖率那么高等。其次,森教授注重社会统合过程中的“指导者”,认为不同的地方精英会创造出不同类型的地域社会。这些地方领袖包括地主、乡绅、土豪、富商,其中有些是国家指派的,有些是土生土长的。最后,森教授一再强调地域社会中的
16、文化问题,即不同类型的地域社会中隐含着不同的意识形态。森正夫教授关注的这些问题,在区域社会史研究中都是不可忽视的。“地域社会论”作为方法论的意义,主要在于超越自上而下的王朝国家视角,倡导从社会统合的视角思考明清时代的历史走向。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明清史学界的年轻学者大多从事区域研究,可以说都受到了地域社会论的影响。当然,有的学者对地域社会论有所批评,认为地域社会未必可以自我满足,应该关注地域社会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因此,森正夫教授特别关注中国学者的明清社会史研究,尤其是关于“乡族”的研究。他一直在追问,“乡族”究竟有多大?“乡族”的社会构成是什么?在傅衣凌先生看来,明清时期的非官方社会组织都可以称之为“乡族”,森正夫教授认为不可思议。他说我的乡族研究有很大的“福建性森正夫:在我看来,乡族研究和福建地域有着密切关系。这种“福建性”是否可以解释我所关注的江南地区?我对森正夫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