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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长期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形成了关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丰富思想。深入研究中国制度史,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深化对历史和现实的认识,从制度史研究中汲取智慧关于制度史的记载和研究,历来是中国史学的重要领域,其著作之繁富、见解之精当,举世罕有其匹。中国的制度史记载在周代就奠定了深厚基础,历经两汉、魏晋南北朝又有了显著提升,至唐代以杜佑通典著成而达到高峰,以后又产生多部名著,成为传统史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坚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在继承前人丰硕成果的基础上推进新时代制度史研究,有利于深化对历史和现实的认识。制度史研究有利于中华文明长期连续发展
2、我国制度史研究发达,实际上是由中华文明长期连续发展的壮阔历史所推动形成的,其研究成果反过来又成为推动中华文明连续发展、巩固国家统一的重要保障。殷商灭亡后,殷遗民箕子向周武王提出了“洪范九畴,彝伦攸叙”的施政建议,其中就包括在制度层面对殷商灭亡的反思和对今后社会应重视制度规范的忠告。西周初年实行的分封制、内外服制、宗法制、等级爵位制等,是以周公为首的周初决策集团为适应统治广大地域的现实需要而创设的,对于推动中华文明发展、促进全国统一起到了重要作用。先秦时期的重要典籍尚书左传国语管子等,都有大量关于国家制度和政治家、思想家重视制度运行言论的记载。著名的“三礼”(周礼仪礼礼记)所载,包括周代官制、政
3、制、礼仪制度以及对礼仪文化的阐释,成为儒家的重要经典。中华文明长期连续发展形成了我国先民发达的历史意识,到了西汉国势强盛的时代,更激发了史家撰著通史的热情。司马迁著史记,以“通古今之变为著述宗旨,与“本纪列传”相配合,特意创立了“八书”以记载典章制度的由来和发展,影响极为深远。东汉班固撰成汉书,将这一优良传统进一步发扬光大。西晋史家司马彪撰著续汉书,在其所撰“八志”中,郡国百官舆服等篇均为首创。其后范晔撰成后汉书,只有纪、传部分而缺志,成为极大遗憾,后人遂将司马彪的“八志”合并于其中,乃成完帙。中唐时杜佑撰成通典200卷,将制度史研究推向了高峰。通典是通史性质的巨制,贯通上下,记载古代以来各种
4、重要制度。这一杰作的产生是中华文明高度发达的集中表现,意义极为深远。通典的撰著,就是要证明制度的恰当建立和适时调整对于国家治理和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通典的成功大大扩大了制度史研究的影响,南宋郑樵所撰通志,宋元之际马端临所撰文献通考,都是继起的名著,与通典合称“三通再加上宋元以后多部会要、会典体例的著作,还有续三通清三通,制度史研究达到兴盛,成为传统史学中仅次于纪传体、编年体的又一重要体例。这些著作为后世学者探究制度利弊对国家盛衰的影响提供了极大便利。清朝嘉道年间至20世纪初年,是内忧外患、民族危机日益深重的时期,亟须变革政治,实现救亡图强。因此,制度史研究领域面临新课题,也出现了许多新思考。
5、其突出表现是:其一,著名思想家魏源通过深刻总结历史上制度的变迁呼吁革故取新,并倡导“师夷长技以制夷他大力收集有关外国历史、政治、制度的材料,编撰成海国图志。其二,至戊戌维新前夕,黄遵宪著成日本国志,向国内介绍日本“改从西法”所颁行的各项制度,成为国人了解世界潮流的一个窗口。其三,刘锦藻于1904年著成清续文献通考(初为300卷,后来增订为400卷),内容接续乾隆年间官修清文献通考,并增加外交、邮传、实业等门类,纂辑了丰富的新材料,及时反映晚清政治、经济、外交领域的新变化,同时包含大量揭露列强对我侵略、掠夺、欺凌的议论,充满爱国之情。此书是传统制度史研究的压轴之作。制度史研究因坚持唯物史观而创辟
6、新境界现代史家既秉承前人的丰厚遗产,又以新的视角、新的方法治学,因而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尤须注意到,由于史家自觉坚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制度史研究达到新的境界。以范文澜所著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为例,该书将唯物史观与探索中国制度史相结合,提出许多新的论断。比如,称汉武帝在创立制度上充分表现出他的雄才大略,所规定的诸王分土不治民、朝廷确立铸钱权、盐铁官营、赋税制度、尊儒立官学等项,都影响了此后封建时代各王朝,后代“只能修改补充,而不能废除另创隋朝虽然只历经38年,但其新创制度基本上为自唐至清历代所沿袭。这是因为,隋的制度标志着自东晋迄南北朝近300年分立局面重新走向统一,因而无论官制、礼制、选举制度
7、等项,都突出地反映了中央集权制的加强、长期南北界限的泯灭。像这样别开生面的论述,确实能使读者深受启发。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史家正是坚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开创了制度史研究的新局面。唯物史观坚持以普遍联系、唯物辩证的态度分析一切问题,以此指导对错综免杂的历史现象进行探索,因而能不断有新的发现。正是因为坚持唯物史观进行实证研究,制度史研究才能达到对历史的整体性和更深层次的认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对制度史研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坚持唯物史观,充分借鉴前人在制度史研究方面的成功经验,深刻认识制度史研究的时代
8、价值,既善于继承,又勇于创新,让制度史研究不断焕发新的光彩。把握趋势规律总结经验教训,抓住制度史研究新契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在长期历史发展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形成了关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丰富思想。这些思想中的精华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朝历代国家治理的重要思想源泉,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厚历史底蕴。我国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的一整套包括朝廷制度、郡县制度、土地制度、税赋制度、科举制度、监察制度、军事制度等各方面制度在内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成为制度史研究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
9、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为深化中国制度史研究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注入了活力,为开创中国制度史研究新局面提供了重要契机。制度向来是定国安邦之根本。政权要巩固、经济要发展、社会秩序要稳定、人民要安居乐业,都离不开制度的保障。以清朝为例,明清鼎革之后,清初统治者的国家制度建设就是从因袭明制开始的。顺治、康熙皇帝及其后继者进一步强化了封建君主专制集权体制,于内阁六部之外,独创了南书房和军机处等中枢行政机构及奏折制度和秘密建储制度,继承发展了郡县制和行省制、立法司法制度、监察制度、户籍保甲制度、宗族制度、科举考试和学校教育制度。与此同时,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生产、增加
10、财税收入的财经制度。当然,由于阶级和历史局限,康乾时期的根基之制,既包含中国传统制度文化的精华,也存有封建糟粕。深化中国制度史研究,需要坚持运用唯物史观,对历史进行辩证剖析。历史的发展也一再证明,制度需要与时俱进。到19世纪初,中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清朝统治者却未能与时俱进、更新观念,发扬儒家变通思想和革故鼎新精神,及时谋划制度创新、调整政策举措,推出符合时代潮流的治国理政方略。由于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拉大了同西方国家的差距。至道光二十年(1840年),清王朝由盛而衰的颓势愈益加深,政治腐败、军备废弛、财政拮据、危机四伏,以致在英国发动侵略的鸦片战争中遭到失败,中国开始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
11、封建社会。面对深重的民族危机,无数仁人志士为改变中国前途命运,开始探寻新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尝试各种制度模式,但都一一失败了。只有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才找到了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经过革命、建设、改革长期实践形成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相统一的成果,凝结着党和人民的智慧,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我们要通过深化制度史研究,加深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性的认识。历史是一面镜子,鉴古知今,学
12、史明智。重视历史、研究历史、借鉴历史是我国史学的优良传统。中华文明5000多年发展史孕育出的中国制度长卷,博大精深、精彩纷呈,值得我们深入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制度史研究,把握趋势规律,总结经验教训,开创中国制度史研究新局面,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撑、历史借鉴。在具体研究工作中,要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13个方面制度体系作为探讨中国制度史的顶层设计和基本路径。坚持以发展的眼光考察制度运行机制及其成败得失,捕捉关键节点;坚持既见物又见人,关注制度决策者、参与者的责任和执行力;坚持多学科
13、综合研究,注意将历史学、考古学、文献学、经济学、社会学、思想观念史学结合起来,推动研究不断深化拓展。树立科学思维方式,制度史研究要有整体观制度史研究作为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应该遵循史学研究的规范与方法,尤其需要有整体观。整体观是一种科学的思维方式,要求从整体把握、观察和研究事物。事物的各个部分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只有从整体来看事物,才能避免局限性、片面性,进而实现全面并准确认识事物的目的;只有从整体来看部分,才能更清楚、更准确地认识部分,确定部分在整体中的位置。在制度史研究中贯彻整体观,首先在研究中要有整体意识。一方面,要认识到制度本身是由各个部分有机构成的;另一方面,对于社
14、会来说,制度又是这一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在制度史研究中应做到“从森林看树木,由树木看森林”,即从整体看部分,由部分认识整体。做到这一点,就可以避免孤立地研究制度史,孤立地研究制度史的某一部分,乃至把制度的部分误认作制度的整体。例如,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僚选拔、任用制度的研究,学术界的传统观点认为,“九品中正制”就是“九品官人法这一观点的产生,除了受研究深度的局限,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整体观。九品官人法包含两部分,即九品选拔人才与九品任用人才,这两部分是相互联系的。九品选拔人才是以九等的形式评价人才,将人才区分为九等;九品任用人才是根据官员职位的重要性,九等标注其所需的人才品级,为官员职
15、位选用合格的人才。九品选人与九品任人综合起来,形成九品官人法这一制度的整体。在九品选人中,不仅有中正品评,还有察举、考试等不同的人才评价方式,士人可以经由中正品评、察举、国子学或太学考试获得自己的人才品级。因此从整体观来看,九品中正制,即中正的人才品评,仅仅是九品官人法这一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僚选拔、任用制度中人才评价体系的一个环节,它不仅不是九品官人法这一制度的整体,甚至也不是九品评价人才形式的全部,而只是九品评价人才这一形式的一部分内容。制度史研究中的整体意识,还体现为在研究中做到“瞻前顾后,左顾右盼”。所谓“瞻前顾后”,就是在研究制度史时,我们既要向前看,考制度之渊源;又需向后看,察制度之流
16、变。事物既是整体的,也是发展的、变化的。制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总是在发展变化。“瞻前顾后“不仅便于我们对制度进行价值判断,而且便于我们对制度演化过程进行科学把握。所谓“左顾右盼“,就是我们要在整体的观照下,由部分出发去考察该部分与其他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要牢记我们是在整体之中研究部分,观照自己研究的对象与其他部分的联系,避免对部分作孤立的研究。在制度史研究中贯彻整体观,在研究中还要有整体视野。在研究工作中,我们有时不乏整体意识,却仍然看不到或者看不清制度的整体,主要原因是缺乏整体视野。人们的整体视野往往受到两种情况制约,一是客观的遮蔽,二是主观视阈的局限。人们常说的“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又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就是指客观的遮蔽。而盲人摸象的故事,则说明了主观视阈的局限。消除客观的遮蔽,坚持整体观,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实现。例如,转换视角就是一个好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