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发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发布.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发布7月29日,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以下简称原则)发布仪式在京成功举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徐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彭立峰,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副主任栾伟华等出席仪式并讲话。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绿标委”)成员单位、发行人、主承销商、投资人等多家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本次发布仪式。徐忠副秘书长指出,绿色金融是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推手,绿色债券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交易商协会作为主任单位,牵头绿标委发布原则,是中国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标志着国内初步统一、与国际接轨的
2、绿色债券标准正式建立,彰显了中国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行动。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道路任重道远,下一步,可从标准体系、金融产品、政策引导、市场机制等方面,推动绿色金融体系不断完善。交易商协会真诚期待与各方一道,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低碳产业,共同推进实现碳中和愿景。彭立峰副司长表示,原则的发布,明确了四大核心要素,凝聚了各方共识,进一步统一了标准,提升了绿色债券纯度,是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重要进展。下一步,需加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管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规范碳中和债发展,推动各方出台政策激励措施,保障原则真正发挥作用。栾伟华副主任表示,原则明确了绿色债券四大核心机制
3、,提出了对绿色债券发行人和相关机构的基本要求,推动了国内绿色债券标准统一并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接轨,对落实国家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上市公司强化相关信息披露,不断丰富完善绿色产品体系,推动更多企业按照原则内容发行绿色金融产品。绿标委是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下设立的绿色债券自律管理协调机制,本次制定原则,明确了绿色债券定义及四项核心要素,进一步明确了募集资金应100%用于绿色项目,实现了与国际绿色债券标准接轨。与会代表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首席执行官布莱恩佩斯科、中国银行副行长林景臻、建设银行党委委员崔勇和华电集团副总经理邵国勇均进行了发言,纷纷表示原则的发布意义重大,是首个融合中国实践情况与国际标准的绿色原则框架,将有力推动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迈上规范化、标准化、国际化发展的新阶段。后续将以本次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发布为契机,携手共进、驰而不息,共同推动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