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的创新研发生产平台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的创新研发生产平台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5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亏染影响类)K项目名称: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的创新研发生产平台建设单位:山东绚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制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的创新研发生产平台项目代码2308-370871-04-01-51634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以西、德源路以东、群英以南、崇文大道以北的济宁金科生命健康科技城B1-2-1地理坐标(经度:116度43分26.400秒,纬度:35度25分51.60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四、医药制造业49、卫生材料
2、及医药用品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仅组装、分装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8-370871-04-01-516346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O否口是用地面积(m2)600项价置况专评设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1、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同花、氟化
3、物、氯气,因此不需要设置大气专项评价。2、本项目不属于废水直排项目,不需要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3、厂区内不涉及风险物质,不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4、本项目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来自市政管网,不属于取水口下游50Om范围内有重要的水生生物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需要设置生态专项评价。5、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不需要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鲁政字2016304号)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划境响价况规环影
4、评情已开展并通过审查。规划环评名称: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生态环境部审批文号:环审20199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金科生命健康科技城B1-2/,购买已建成的标准厂房内。项目东侧为济宁市格林吉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标准化厂房,西侧为园区运输道路,北侧为厂内运输道路。(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及敏感目标图)根据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选址符合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附图4: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图)。根据济宁高新区总体规划,项
5、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选址符合济宁市高新区规划(附图5:济宁高新区总体规划图土地使用规划图。高新区黄屯街道办事处同意项目建设。2、与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济宁高新区产业规划,济宁高新区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纺织及新材料等。本项目是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的创新研发生产平台项目,不属于济宁高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中行业,项目建设符合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定位。济宁高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医药制造业)见下表。表14济宁高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行业分类限制清单
6、禁止清单本项目情况行业清单工艺清单行业清单工艺清单医药制造业/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的创新研发生产平台生物药品制造/新建含发酵工序项目/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是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的创新研发生产平台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2012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限批或禁批的范围。3、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山
7、东省地方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本项目距离京杭运河约16.6km,处于南四湖流域一般保护区域。根据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梁济运河控制单元治污方案规划要求,区域内废水排放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流域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一般保护区排放标准的同时需满足地方要求(待2024年4月1日后执行流域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23相关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纯化水制备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
8、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附图12:项目与南水北调位置关系图)4、与济宁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关系根据济宁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图(济政字20168号),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饮用水水源地是贾村水源地,与贾村水源地中的王回庄58#井相距约4000m,不在其保护范围内。本项目距离最近的集中饮用水黄金屯水源地6300m,不在其保护范围内。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见附图9和附图10。5、与“三线一单”以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符合性分析(1)三区三线“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
9、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其中“三区”突出主导功能划分,“三线”侧重边界的刚性管控。它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核心框架。“三区”内部统筹要素分类,是功能分区和用途分类的基础;“三线”是“三区”内部最核心的刚性要求。空间关系上,“三区”各自包含“三线”。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一般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和边界外部分城镇空间。根据济宁市一张蓝图信息系统,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压三区三线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见附图6。(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项目环境功能区区划,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
10、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目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间,建设单位通过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纯化水制备废水一起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由高新区自来水管
11、网提供,用电来自市政供电。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黄屯街道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编码ZH37081220007,见附图7。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l-2o表12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符合情况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
12、焦、炼硫、炼硅、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禁止城市及近郊新建、扩建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项目是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的创新研发生产平台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项目。符合2.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满足产业准入、排放标准要求。符合3.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项目不位于般生态空间,见附图8。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工业聚集区内工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聚集区应同步规
13、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化水制备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清洗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符合2.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医疗机构之外的现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按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执行。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符合3.实施产能规模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造纸、原料药制造、有机化工、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不涉及上述行业符合4.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
14、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颗粒物、VOCS均无组织排放,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深化企业、污水厂、园区、县界、入湖口五级拦截防控系统,采取监测、断源、控污、治理等多项应急措施,全力保障水质安全。分区防渗,做好防渗措施。符合2.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企业按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预警,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
15、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符合3.对于高关注度地块,调查结果表明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该地块不是高关注度地块符合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内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利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该地块不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严格落实区域用水总量限批制度。火电、钢铁、石油、化工、造纸等高耗水企业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用水取自来水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