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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关于建立政和县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气量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同时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引导作用,拟建立政和县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制度。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方案如下:一、执行范围执行范围为政和县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二、政策依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要求,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
2、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三、其他地市分档气量我市其他县市已出台居民生活用气阶梯分档如下:(单位:立方米)县市第一档气量第二档气量第三档气量备注建阳280(含)以内280-400(含)400以上延平280(含)以内280-400(含)400以上公示阶段建瓯280(含)以内280-400(含)400以上听证会阶段四、建议制定分档气量根据政和安顺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数据调查统计,目前政和县城区89.3%居民家庭用户的年均用气量在280(含)立方米以下;7.4%居民家庭用户的年均用气量在400
3、(含)立方米以下;3.3%居民家庭用户的年均用气量在400(含)立方米以上。根据有关数据,同时参照周边地市气量分档水平,建议阶梯气量如下:(一)分档气量及价格。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及价格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气量,年用气量280立方米(含)以下;第二档气量,年用气量280立方米以上至400立方米(含)部分;第三档气量,年用气量400立方米以上。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原则上比价为1:1.2:1.5,具体居民阶梯气价销售价格另行下文。综上所述,此次第一档用气量确定已较大幅度超过国家要求的覆盖率,同时也为阶梯气量预留了空间。(二)计价周期。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周期之间不累
4、计、不结转。(三)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燃气经营企业对年用气量无法准确表计的居民用户,统一按居民阶梯第一档气价执行。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及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按居民用气第一档价格执行。(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生活用气变化等实际情况,当现行阶梯气量低于国家要求的覆盖率时,适时调整各档气量,不再召开价格听证会。五、阶梯气价增加收入的用途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后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居民生活用气成本、气源不足时购买1.NG的价差、建设储气调峰设施支出和“户表”改造经费不足。燃气公司应建立阶梯气价价差收入专户,做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