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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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6号),探索建立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下简称生态补偿),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是指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一期)平寨水库和参与输水调节的桂家湖、革寨、凯掌等水库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上游流域汇水区(统称为保护区)以及受益区,具体包括:(一)保护区: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县、六枝特区)安顺市(镇宁县、西秀区),毕节市(威宁县、赫章县、织金县、纳雍县),贵安新区。(二)受益区:贵阳市(云岩区、南明

2、区、观山湖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贵安新区、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安顺市(西秀区、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平坝区)、黔南州(长顺县)。第二条办法所称生态补偿资金,是指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上下游流域政府之间,以财政转移支付为主要方式的横向补偿。各地各部门不得以生态补偿的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任何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第三条坚持“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保护者受益”的原则,在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贵安新区建立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第四条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生态补偿实行双向补偿机制,以流域内

3、的河流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每月水质监测结果为考核依据,考核点为:三岔河威宁-钟山、三岔河钟山-六枝、阿勒河赫章.水城河流断面和平寨水库、桂家湖水库、革寨水库、凯掌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保护区为被补偿主体,考核的河流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水功能区水质标准,有关市、县可获得生态补偿资金;达不到相应水质要求,应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水质达标前不能获得生态补偿资金,并按同期获得的资金同等缴纳生态补偿资金;涉及多个县(市、区)共用河流断面及饮用水水源地考核点,若一方能举证对方污染造成水质不达标的,则由对方按同期获得的资金同等缴纳生态补偿资金。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受益区为补偿

4、主体,每年缴纳生态补偿资金。第五条受益区生态补偿资金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水量分配调整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7)264号)取水量为依据进行测算,测算标准为0.()3元/立方米,详见附件Io测算金额为第一年生态补偿资金的初始值,以后年度按实际取水量进行缴纳。第六条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流域内的河流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省水利厅负责黔中水利枢纽取水量监测,并及时将监测数据通报省自然资源厅。根据监测数据计算每月水质级别和取水量,作为生态补偿资金考核依据。水质、水量监测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第七条生态补偿资金按月核算,按年缴纳。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集中式饮

5、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7)249号)划定的水源保护区面积,以及黔中水利枢纽水源工程(平寨水库坝址)以上流域汇水区面积,按各占50%的比例并结合上年度考核结果分配生态补偿资金,详见附件2。每年2月底前,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将上年度考核结果和应缴纳金额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和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通报。省级财政通过年终结算办理相关市(州)、贵安新区的生态补偿金扣缴和补助。第八条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人民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并将生态补偿资金纳入当年本级财政预算予

6、以保障。获得生态补偿资金的地方人民政府,是本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应当将获得的生态补偿资金纳入同级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用于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的水源地保护、工程设施保护及流域内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不得挪作他第九条省财政厅负责对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进行监督检查;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对利用生态补偿资金实施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实施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次年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确保生态补偿金专款专用和发挥效益。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对水质监测进行监督检查。省水利厅负责对取水量进行监督检查。第十条本办法由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负

7、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测算表序号市(州)县(市、区)批复取水量(亿立方米)测算金额(万元)1贵阳市2.246722贵安新区1.063183安顺市西秀区0.962884普定县0.421265镇宁县0.14426关岭县0.26787平坝区0.18548六盘水市六枝特区0.51509黔南州长顺县0.1854合计5.941782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拟分配表序号市(州)县(市、区)上游流域汇水区面积(平方千米)水库水源保护区面积(平方千米)拟分配金额(万元)考核点1毕节市威宁县705.05199三岔河威宁-钟山断面2赫章483.23137阿勒河赫章-水城断面2织金县170.940.86199平寨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纳雍县529.5490.964854八盘水市钟山区447.41126三岔河钟山-六枝断面5水城县816.7623.74318平寨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6六枝特区44.191637安顺市镇宁县0.271桂家湖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8西秀区30.23112革寨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贵安新区11.2742凯掌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合计3152.89241.52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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