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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投资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规定一、为加强全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范粮食应急 保障企业管理,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发挥粮食应急保供作用,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 和XX省粮食安全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所称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是指经省、市、区 三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承担所在地区粮食 (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应急保障任务的企业和非企业性质 社会主体,包括应急储运企业、应急加工企业(含省级大米 应急加工重点企业)、应急配送中心、应急供应网点和应急 保障中心五种类型。三、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 上,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科学布
2、局、全面覆盖,平时自营、 急时应急的要求,统筹规划现有应急储运、加工、配送、 供应网点布局,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改扩建、整合方式,建 立和完善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 系。四、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管理,应坚持自愿申报、择优 确定,分级负责、逐级备案,动态调整、加强监管的原则, 充分发挥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在应急保供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五、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有关信息应主动公开,法律法 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六、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产经 营正常,守法诚信、信誉良好,无涉及粮食经营受到处罚的 违法行为;(二)生产经营的粮食质量指标和
3、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近一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在粮 食质量抽样检测中未发现不达标的情况,或不达标的情况已 按规定完成整改;(三)生产经营环境符合要求,生产、储存、运输等相 关设施、设备能够确保粮食不受到污染;(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近一年内未发 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无重大生产安全隐患;(五)按要求向本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 相关粮油信息。七、粮食应急储运企业条件(一)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原粮和成品粮储存仓库和设 施;(二)自有或租赁的仓房及储粮技术条件符合粮油仓 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三)区位条件能够较好满足当地成品粮油储备和运输 配送需要
4、,具备一定的运输配送能力或与配送公司签订配送 运输协议。八、粮食应急加工企业条件(一)具备较强的粮食应急加工能力和小包装粮油生产 能力;(二)具备一定储存、运输能力;(三)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所需的工艺设备、检化验仪器 和检验能力;(四)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商标注册证书,标签 标识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九、粮食应急配送中心条件(一)配送能力符合应急布局需要,在应急状态下具备 较强的动员调度能力,能够高效定点配送粮食;(二)具备较强的配送能力,有满足配送需要的运输和 装卸设施,有较成熟的配送资源和渠道;(三)具备一定的周转仓容,仓库应符合国家分类商品 的仓储条件;(四)落实商品索证索票要求,加工经营的粮
5、油产品必 须符合有关质量安全标准。十、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条件(一)从事粮油批发零售的销售店、社区便利店、军供 网点及设有粮油专营区域的商超;(二)营业场所简洁装修,店内通风、明亮,有与所经 营商品和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柜台;(三)经营商品明码标价,包装产品有SC编号,标签 标识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十一、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条件(一)具备粮油储存、配送、加工、供应等2种(含) 以上功能;(二)具备一定规模的成品粮油库存;(S)具备较强的应急调度功能和动员能力,确保在接到应急指令后按时限要求将成品粮油配送至指定的位置。十二、XXXX投资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推荐标准详见附 件。十三、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确
6、定和备案工作,应坚持公 平公开、科学规范、高效便捷的原则。十四、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确定和备案的主要步骤:(一)企业申报。涉粮企业在自愿前提下,向所在乡镇 企业服务中心申报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二)初步审核。乡镇企业服务中心根据认定原则,对 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级备选企业,并报送区级 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三)实地查看。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对 备选企业的储运、加工、配送和供应条件等进行实地查看, 无异议的按程序确定为本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四)签定协议。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 与确定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签订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 约定权利、责任、义务,并授予牌匾。
7、确定的粮食应急保障 企业名单等信息应在本地范围内公开。(五)逐级备案。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信息应采取书面方 式,逐级备案并报上级,并通过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录入 企业信息,逐级提交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十五、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粮食 应急保障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协调解决应急准备或应急 保供中存在的困难,督促其落实粮食责任、义务,完成应急 任务。十六、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末,通 过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更新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信息或对 企业进行动态调整。对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数据的使用,应符合数据管理有关 规定。十七、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协调有 关部门,
8、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实施专项、优质粮食工程、 中国好粮油 XX好粮油产品评选、信贷等方面,支持 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发展。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 次调研活动,了解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应急准备情况,听取 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困难;每年有计划地对粮食应急保障企 业责任义务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十八、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应急演 练和培训,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学 习借鉴成熟有效的粮油应急保供经验,增强应急保供能力。十九、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进信 息化建设,加强粮食应急指挥调度,统筹用好粮油电子交易 平台等资源,有效提升粮食应急保障
9、信息化水平。二十、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的申 报材料,每三年对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应急保障能力、生产 经营能力、承担社会责任、生产资料类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和 应急配套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评估。二十一、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定期评估 和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落实应急保障责任义务不到位、企业 资质和应急保障能力明显不符合有关条件和标准等情形的, 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企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终止协议、收回牌匾,并 按程序及时补充新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一)在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后,整改不到位的;(二)通过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以欺骗、贿赂 等不正当手段确定为粮
10、食应急保障企业的;(三)发生重大变故或存在重大经营风险,影响企业正 常经营的;(四)违反粮食加工生产、流通和储备等相关规定的;(五)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六)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的;(七)在粮食应急保供中不服从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调 度,拒不执行应急保供任务,或执行不力,落实任务不到位 的;(A)对粮食应急保供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二十二、XXXX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负责全 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和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管理工作, 并结合我区实际完善粮食应急保障各环节功能,建成满足当 地应急需求、优化协同高效的粮食应急保障网络。二十三、进入应急状态或启动粮食应急后,
11、区级粮食和 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粮源调度以及储运、加工、 配送、供应各环节有效衔接。二十四、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平时按市场化运作,自主经 营、自负盈亏;应急保供时积极承担各项应急任务。二十五、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在平时应遵守粮食加工生 产、流通、储备各项规定,接受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 门的监督检查,出现涉及粮食应急保障的重大经营情况变动 的应及时报告。进入粮食应急状态或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后, 应严格遵守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中约定的责任义务,在 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调度下,完成各项粮食应急保障任务, 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十六、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规 定,制定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并报上级粮食和物资 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二十七、本规定由XXXX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 展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