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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塑良好的艺术修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二、主题和重点本次艺术节的主题是“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艺术节活动的各项内容要围绕主题,践行中华美育精神,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全面展现新时代我省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勇于
2、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各地在开展艺术节活动时,要面向全体学生,强化学生艺术活动的普及性与覆盖面。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在校园的传承与发展,引导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提升艺术素养,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三、组织单位主办单位: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承办单位:宁波市教育局、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协办单位:宁波市郭州区教育局、宁波外事学校、宁波美术学校、宁波市李惠利中学。四、项目、参加对象与分组(一)项目: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
3、、戏剧(含戏曲)、朗诵5个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平面设计、书法和篆刻、摄影、视频制作类、手工艺制作(含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6个项目。各项目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一)参加对象:全省中小学校的在籍学生。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各项目参加者须为同一学校的学生。参加学生跨组别,即一个节目、作品的参加者同时包含小学生和中学生,则该节目、作品归入中学组进行评选。艺术表演类项目鼓励同一学校内以成建制的普通教学班级为单位参加。(三)分组: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各项目设小学组、中学甲组、中学乙组。其中,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
4、专业学校的中学生。五、时间安排艺术节活动分为3个阶段:(一)第一阶段:各校和县(市、区)、设区市开展活动(2024年4月至7月)各校结合传统节日与重大节庆日,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校级现场展演,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校开展合唱(班级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在校级现场展演后,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现场照片(须有“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XX学校校级现场展演”标识)等在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网络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进行填报,网址为httpshdzxx(账号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各县(市、区)、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对辖区内各
5、校上传的校级展演材料在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审核(账号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各县(市、区)、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逐级组织现场展演活动,并在展演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现场照片须有“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XX县(市、区)现场展演”标识)填报至网络平台,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鼓励在市级现场展演中搭建平台,支持乡村学生进城市艺术场馆,开展城乡中小学生美育主题研学实践活动等。各设区市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节目和作品报送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审核通过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和县(市、区)、设区市现场展演情况将作为省级优秀组织奖评选和全国优秀组织奖推荐的重要参考,优先从全
6、员参与的学校和所属学校、地区100%开展现场展演的教育行政部门中产生。(一)第二阶段:省级评选和现场展演(2024年7月至12月)省组委会组织专家对节目及作品进行评选,公布参加省级现场展演的入围节目。在宁波市邺州区举行现场展演,现场展演内容包括艺术表演类节目专场展演、优秀艺术作品展览、颁奖闭幕晚会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三)第三阶段:遴选节目作品参加全国展演(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我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结束后,组织遴选推荐优秀节目、作品参加2025年在湖南长沙举办的全国现场展演活动。艺术节活动期间,同步组织全省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征集、评选和报告会,择优推荐20个优秀成果报送全国
7、展演活动组委会。六、奖励办法本次中小学生艺术节根据比赛项目设置相关奖项,由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一)组织贡献奖。承办艺术节活动作出贡献的单位可获评。(一)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扎实、学校和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要求:领导重视,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经费保障,有活动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成绩突出。(三)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四)优秀创作奖。本次艺术节活动原创的一等奖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五)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各项目一等奖的节目、作品指导教师。表演人数3人及以下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
8、师限1名,其他节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六)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对各地报送的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评出一、二、三等奖。七、组织管理成立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成员单位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认真组织实施,对报送的节目、作品内容和形式认真审核把关,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确保学生艺术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升影响力。八、其他在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的领导指导下,开展浙江省中小学美育浸润教师活动,组织中小学教师优秀原创美术(书法)作品征集评选、创作培训、专题展览,具体事项另行明确。2
9、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单位名单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杭州市教育局宁波市教育局温州市教育局嘉兴市教育局湖州市教育局绍兴市教育局金华市教育局衢州市教育局舟山市教育局台州市教育局丽水市教育局义乌市教育局宁波市郭州区教育局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一)声乐节目声乐节目需提交合唱谱电子版。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60人,指挥和伴奏各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中国作品),节目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不超过55人。可另设指挥和伴奏
10、各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中国作品),节目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学生),不设指挥,不得伴舞,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二)器乐节目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节目时长不超过9分钟。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长不超过6分钟。(三)舞蹈节目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长不超过7分钟。(四)戏剧(含戏曲)节目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节目时长不超过12分钟。(五)朗诵节目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
11、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电子版。二、艺术作品的要求艺术作品需为学生本人原创,并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和创作过程)。(一)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作者限1人。(二)平面设计作品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X78Cm)。作者限1人。(三)书法和篆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o作者限1人。(四)摄影作品单
12、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X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者限1人。(五)视频创作类作品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IoM,分辨率1920x1080),视频内容不得使用网络素材,时长310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G。作者不超过8人。(六)手工艺制作作品包括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平面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立体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40cmo作者不超过3人。三、节目与作品报送数量(一)艺术表演类: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40个,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34个,湖
13、州市、衢州市、丽水市30个,舟山市、义乌市26个。各市报送的节目须涵盖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5个项目。(二)艺术作品类:绘画、平面设计、书法和篆刻、摄影、视频创作类、手工艺制作6个项目,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每个项目各40件,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每个项目各34件,湖州市、衢州市、丽水市每个项目各28件,舟山市、义乌市每个项目各20件。(三)承办艺术节的地市可增报艺术表演类节目2个、艺术作品类每个项目各2件。(四)各市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类各项目,小学组和中学组的比例各为50%,其中中学甲组的节目和作品总数均不少于中学组的80o省直属学校报送节目、作品,需事先与省组委会联
14、系,单独报送。四、节目与作品报送要求(一)各市报送的声乐节目中,小学组应有1个合唱或班级合唱,中学组至少有1个班级合唱。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各项目中,同一学校同一项目最多报送1个,不同项目可以兼报。(二)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内容必须是2024年录制,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参演人数和节目时长需符合要求,整个视频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将视情扣分,如发现声音和图像为后期制作合成的将取消参评资格。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
15、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同一地市的所有参赛资料采用U盘分类统一报送,包含节目视频、节目报送表及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包括电子稿及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分项目类别建文件夹存放,U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报送地市、节目类别等信息。纸质版盖章原件一并报送。(三)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如不符合相关项目的格式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所有作品以原件和数码照片(视频创作类除外)两种方式报送。原件报送要求:填写作品标签卡(见附件4),由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后,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视频创作类和手工艺制作的作品标签卡随作品报送。视频创作类原件/数码照片用U盘报送,以“作品名称(组别)”命名,其中数码照片报送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视频创作类原件/同一类作品的数码照片与作品标签卡电子稿及盖章的PDF扫描件一同存放在一个文件夹并以作品类别命名,U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报送学校、作品类别等信息。作品报送表电子稿、纸质版盖章原件、盖章后的PDF扫描件一并报送。同一地市的所有参赛资料分类后统一报送。(四)U盘和艺术作品原件不退还。省组委会对上报作品有处置权,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上传网络、宣传报道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五)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